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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资源的概念及生态修复

【摘要】:到目前为止,有关水资源的确切含义仍无公认的总体定义。一般认为,水资源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水资源主要指目前能够被人类开发利用的淡水资源。城市水资源是指一切可被城市利用的天然淡水资源和可再生利用水,它是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础,是城市供水的源泉。我国城市水资源的特点是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小,水资源严重短缺,开发利用强度大,因不合理使用水资源而产生的环境问题突出。

各国从不同角度对水资源进行了阐述,不断加深了人类对水资源内涵的理解与认识。到目前为止,有关水资源的确切含义仍无公认的总体定义。水资源概念的发展过程及其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具有动态性(任树海,2003)。

水资源这一名词最早(1894年)出现于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设立的机构名称中,即水资源处(WRD),并延续至今,这里的水资源是指陆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总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水资源解释为“全部自然界任何形态的水,包括气态水、液态水和固态水的总量”,含义十分广泛。1963年英国《水资源法》将水资源定义为(地球上)具有足够数量的可用水源。198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气象组织共同制定的《水资源评价活动——国家评价手册》将其定义为可供利用或可能被利用,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质量,适合当地需求、能长期供应的水源。

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将水资源解释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国大百科全书》在不同的卷册对水资源进行了不同的解释:“大气科学·海洋科学·水文科学”卷中将水资源定义为“地球表层可供人类利用的水,包括水量(水质)、水域和水能资源”,在“水利”卷中将水资源定义为“自然界各种形态(气态、液态或固态)的天然水,并将可供人类利用的水资源作为供评价的水资源”。

综上所述,水资源可以理解为人类长期生存、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所需要的各种水,既包括数量和质量方面,又包括使用及经济价值方面的含义。一般认为,水资源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水资源主要指目前能够被人类开发利用的淡水资源。广义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使用的各种水和水中物质,因此在生产生活中具有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水都可称为水资源(何俊仕,2006)。

城市水资源是指一切可被城市利用的天然淡水资源和可再生利用水,它是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础,是城市供水的源泉。我国城市水资源的特点是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小,水资源严重短缺,开发利用强度大,因不合理使用水资源而产生的环境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