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傈僳学史料丛刊第二卷:傈僳族神祇及其崇拜方式

傈僳学史料丛刊第二卷:傈僳族神祇及其崇拜方式

【摘要】:兹就其中与“神”有关之部分略加分析:第一则传说中说造宇宙万物者为一女神,而山神、水神则与人类同一祖先而未获得人类之名号者。其余之山神、龙神、火神、家神均受“乌撒”管理,遵照“乌撒”之旨意,行使对万物之管理权。此四种神彼此间地位平等,互不统属,唯龙神之上有一大龙神总管各龙神。各神均无庙宇,往时常祭祀天神、山神、龙神之处或取石块、树木为标志,以之作神位。有以花纸、白纸贴房壁上表示神或祖先之神像者。

(一)神之传说:傈僳主要历史传说,为本报告第三章第一、二两节所叙者。兹就其中与“神”有关之部分略加分析:

第一则传说中说造宇宙万物者为一女神,而山神、水神则与人类同一祖先而未获得人类之名号者。

第二则传说中说宇宙义(主)宰为天神,而山神则为指示人类祖先逃避洪水、使人类及动、植物不致灭绝者。

第三则传说中虽未明白提及,但瓜撒、瓜此之若干行为认为事前予(预)觇天意或默祷上天,故其意识中仍有一最高之主宰存在。

笔者除自第三章所叙之历史传说中加以分析外,并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月二十四日邀维西叶枝乡岩瓦洛村傈僳凹士波君前来询问彼族中对神之一般传说。据彼称傈僳认为天地间最高之神为“乌撒”,居于世界最高之山峰上,管理世界万物,对之有生杀予夺、成毁损益之权(汉人通称此神为天神,本文也借用此名)。其余之山神、龙神、火神、家神均受“乌撒”管理,遵照“乌撒”之旨意,行使对万物之管理权。

“天神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独一无二,至高无上者,而其余各神之数目甚多,如火神家神每家都有;山神每一村或每一山有一个;龙神则凡较大之水源及河流均有,而由一大龙神统之。”

“天神有时会装死,装死时则某处山坡上忽现一块若有人耕过之山地,而地上有树之枝叶或饭碗发现,又有如坟状之凸起者,宽约五尺。天神之坟发现十三年后世间有灾难,人死甚多。”又据傈僳传说,旧历每月中如遇初十、十八之属龙日,下雨,则此雨必可延绵甚久,因此两日大龙神召集所有之小龙神开会;是此日大龙神家中之龙子龙孙可能趁机以降雨为戏而无所忌惮。又各龙神家中烧火之烟变为人间所用之水,人间烧火之烟又变为龙神所用之水,互相循环。

以上所述者为傈僳原有之神。至其与汉族接近之傈僳则其信仰已有转变,如怒江、澜沧江沿岸之傈僳,亦有少数信仰观音、孔明或孔子者。至于有西洋传教士活动之区域,傈僳改信上帝者更属常见。

(二)神之种类、性质及阶段:傈僳所奉之神共有五种,以天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下为山神、火神、龙神、家神四种,承天神之命分管理宇宙一部分事物之责。此四种神彼此间地位平等,互不统属,唯龙神之上有一大龙神总管各龙神。

(三)神相:傈僳传说中的神相彼此不一:天神形象为一老者,但亦会变为其他动植物之形象;山神也具人相;龙神初为一鸟所生之蛋,继变为蛇,又变为龙,但亦可变为人形;至大龙神形如雕状;火神形如金塑之小佛相(像),常在火中出现。

(四)神之威力:

1.天神:总统宇宙万物。

2.山神:司世上人口数量与生活资料彼此间之调适。如人口数量超过地上生活资料所能供应时,则减少人口,反之增加人口;又对动植物也有管理之权;因傈僳为山居部族,其生活资料均赖山林植物、动物供给,故乃由山神管理“人与物”间之调适。

3.火神:管理世间所需用之火(有如汉人之灶神)。

4.龙神:管理世间所需用之水。举凡饮水及江河均属之,而大龙神则司雷雨,并管所有之小龙神。

5.家神:管理每家人口、牲畜并各种器物与其家运之兴替(有如汉人供奉之祖先所具之权威。)

(五)神与人之关系:神与人之关系有下述三种:

1.神保佑人:神在普通情形下为保佑人者。如人类所需之各种生活资料均由天神供给,分由各神管理之。而人之行为,如顺从天神所制定的原则与标准,并对诸神保持定时之祭祀与相当之诚敬,则神为人之保佑者。

2.神处罚人:人之行为若违背神之意旨或不保持对神之定时祭祀与应有之诚敬时,则神可处罚人。其情节重大者天神可命他神收回此人、此家、此部族或全人类(如本报告第三章第一节各则历史传说中所称者);情节较轻,则可予人以疾病、贫穷或财物之损失,如家中污秽而将火神之眼遮盖,而使死后尚未投生之鬼将火神所保管之火种偷来焚烧房屋。

3.人变为神:傈僳传说,远古有弟兄俩,哥哥出外打仗已久不归,后经父母逐之,遂为山神。又家神也为人所变,人死后如经天神指定其变为某家家神时,即将原有之家神调回,由此人前往接充。

(六)神与鬼之关系:傈僳认为神与鬼无直接之统属关系,即鬼之行为并非为神所授意,亦非神能限制者(其详请参阅本章第二节)。

(七)祀神节令及时刻:

1.天神:祭祀天神在每年旧历十一月,因其时田地中之各物均已成熟,而村人也较清闲,且蚊蝇灭迹,祭祀时可保洁净。日子由村人决定,自清晨五更时即起祭。

2.山神:每年分二次祭祀,一在旧历正月,一在七月,[13]日期不限定,祭祀时在晨间举行。

3.龙神:无一定之祭祀时节,由村人或某家人之需要而自定。[14]

4.火神:每日进餐时均向火神贡献,故无定时祭祀。

5.家神:同火神,但亦可由每家特选其家中人员属象(相)最多之日,或家长生日属象(相)祭祀之,至于月份则不拘。

(八)祀神地点及庙宇形式:

1.天神:祭天神在村中空地或附近山坡上行之,无庙宇供奉。

2.山神:在村旁之山坡举行之。

3.龙神:在村中或村旁取水处行之。

4.火神:在家中行之。

5.家神:在家中行之。

各神均无庙宇,往时常祭祀天神、山神、龙神之处或取石块、树木为标志,以之作神位。有以花纸、白纸贴房壁上表示神或祖先之神像者。家神是否即为其家之祖先精灵所变,傈僳未能说明。但人死后能变为家神,则已于(五)3中加以说明。

(九)祀神之形式:

1.天神:祭天神费用较大,故多由一家以上联合行之。祭品以中间盛水之大南瓜为主[15]五谷、肉类、酒、茶等亦需要,其他家中所能找到之任何洁净物均可作为祭品。盖天神为万物之创造者,是祭礼时如能多有供品,自可邀其喜悦。而各类供品中,傈僳尤以得自土司家中者为珍贵,祭典由宗师主持之。此人前三日沐浴斋戒并停食一日,又须更换新衣(如无新衣者应将旧衣洗净)。祭典于清晨即开始,由宗师念经。经中述天神创造万物之详细经过,并各物事后之演变与近况,末述感谢之意;并谓以不腆之物请天神收纳,尚祈继续赐福,使祭者粮食丰收,身体健康,家用无匮,至此次各种祭品来自何处亦一并叙出。经甚长,快者黄昏时方能念毕,慢者须至二更时方毕。念经为献祭之主要仪式。当日所用之祭品仍可由祭者食用。[16]

2.山神:祭山神多合村联合举行。维西县叶枝乡(沿澜沧江)之傈僳祭时以肉五碗(猪羊或鸡之肉均可),饭五碗(米饭或其谷物所做之饭不拘),酒一瓶行之,仍由宗教师主持祭礼,念经感谢山神之保佑并其各种恩惠,求以更多之动植物赐予祭者。[17]

3.龙神:傈僳对龙神之祭祀多由合村合祭,以求龙王降雨、止雨或供给彼等饮用之水。祭品也为酒、茶、肉、饭之类。宗教师主持祭典,仍不外念经、供献等项。

4.火神:祭祀火神于每饭时举行或以盛饭菜之碗上举示意,或将菜少许丢入火中示意,而无特定的形式。

5.家神:平时即于每餐时敬献示意,特选之祭祀日则以酒、茶、饭、菜为祭品而供献之。

除上述之祭祀外,如遇某家有人患病而经宗师指出系某种神作祟时,可单独举行祭祀仪式,其祭品由宗教师规定。

兹试举维西化普乡第八保腊噶洛村一带所通行之祀神仪式于后,唯其中所举神之种类与前列者略有不同,其有关传说、性质、神相及威力等则未得知。

1.祭黑山神:剪用一纸人,纸耳环一双,红绵纸旗二面,白绵纸旗二面,竹筛子一面,野灯草缀成二个太阳式之波圈,插于筛子边缘上;竹子一根,顶端劈成四瓣,加一十字木片,其上置一鸡蛋;小木片三块,上面以炭涂绘,形式如图1;面人一,荞饼六,弹奏之口琴一幅,酒、茶、米、盐各少许,鱼一尾,另备香柱(难);送鬼之巫者,吹叶子;杀猪鸡各一。“尼扒”得一部分,余皆煮食。

2.祭白山神:用一棵松树,系一白纸、细条,小木片三块,鸡蛋一,米一碗,酒二碗,盐、谷花少许,杀一只鸡。

图1

图2

3.祭土地神:用三根竹竿,顶端劈破,中夹白纸三条,形式如图2。青杠栗树枝三根,小木碗十二个,筷子十二双,小木片十二块,弩箭六堆。桠枝三根一排,列成六排,共十八根,削(竹)竿十八根,三根缀成一排,如是者六排。土瓶一,酒,滤竿一,装成吸酒状。一根木杆顶端系以草瓣。米一升,小锅之底部盛水,上覆一木碗,杀猪以祭。

4.祭水神:用一棵松树系白纸条,小木片三块,面蛙、面蛇各一,荞饼六,米、酒、盐、茶、谷花少许,杀鸡一只。

5.祭大路神:用青杠、栗树枝二根,带有钩刺之竿三节,小树桠三枝,木碗三,木勺一,锅一,水桶一,盐少许,杀猪一只。

6.祭小路神:用青杠、栗树六枝插成一排,荞饼六个,筷子六双,各插于饼上。

7.祭血神:用木刀二,染鸡血,弓箭各一,其形式如图3;削木杆二根,插于路之上下;所用之鸡,女人可食,男人忌食;另以松明洒香面驱鬼。

8.祭家神:用青杠、栗树枝六根,木碗六,盐碗一,以木两片卜之。白纸条捻子一把,由“尼扒”摇之;锄头一把,挖鬼住所;锅一,杀一只猪。

9.祭鸡神:用面人一,红、白绵纸旗各三面,小木片三副,其形式如图4。木房一间,养饼六,茶、盐、米、谷花少许,香柱(炷)数根,杀猪鸡各一。

10.祭天蛊:(得此毒者腹部肿胀)祭时用青杠、栗树一枝,一柱(炷)香,杀一只鸡。

以上所举者,为一般较普通之鬼神,其他不知者尚有。各神中以黑山神的地位最高,权威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