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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根据原文内容进行重写,无法直接改写成有关结果

【摘要】:《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责任追究,是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六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以法律的形式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宗旨、方针和政策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1.《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立法宗旨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其立法宗旨,即“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遍适用的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的第二条对其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并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至关重要。只有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责任追究,是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别是强制性的标准。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实现《安全生产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立法宗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乃至全民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参与,从而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六十七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力。”

4.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法定安全生产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从业人员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5项:

①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②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⑤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包括以下4项:

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③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安全生产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第二,安全生产是从业人员的天职,安全生产义务是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格照章办事,不得违章违规;第三,从业人员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安全生产义务的设定,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