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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澳门的少年中国党托词?

【摘要】:几十年前,本侦探已经发觉孙中山曾在其英文原著《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谓其于1892—1893年间,在澳门行医时,“始知有一种政治运动,其宗旨在改造中国,故名之曰少年中国党”。的第四十四章,进一步阐明其事。“少年中国党”与“兴中会”能扯上什么关系?借此修正《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所言的、他只不过是参加了别人早已创立了的什么“青年中国党”。

几十年前,本侦探已经发觉孙中山曾在其英文原著《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谓其于1892—1893年间,在澳门行医时,“始知有一种政治运动,其宗旨在改造中国,故名之曰少年中国党”。[1]1912年甘作霖将《伦敦蒙难记》翻译为中文时,为少年中国党用括号做按语曰:按即兴中会。[2]

本侦探大惑不解之余,决定追查,结果确定孙中山所言不实。本书中题为“谁创立兴中会?”的第四十四章,进一步阐明其事。但仍然缺铁证,以说明孙中山何出此言,故无从盖棺定论,只能“维持原判——兴中会是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夏威夷创立的”。[3]

但本侦探拒绝就此罢休。盖奇也怪哉!“少年中国党”与“兴中会”能扯上什么关系?在本侦探之前,前贤冯自由先生已经哀叹曰:1926年“上海民智书局及其他书局”,把“原本是英文”的《伦敦蒙难记》翻译出售时,把“少年中国党”误译为“兴中会”。[4]其实正如前述,不待1926年的民智书局,早在1912年权威的上海商务印书馆,就出版了上述甘作霖的译本了。[5]迨1928年,邹海滨甚至据此而在《中央周刊》第5卷第34期,撰文宣扬“兴中会于民前二十年创于澳门”之说。[6]

愤愤不平的冯自由,马上撰文追忆他自己早在1901年,当他在横滨读到《伦敦蒙难记》第一章时,已经“深为诧异”,于是当场追问孙中山“如此措辞之理由”。孙中山当时的回答特别有意思。他说原因之一是:“英人最富于保守性质,世有约翰牛(John Bull)之称。其宪法号称不流血的和平宪法。若与之谈急激之革命手段,彼国人必不乐闻。故不得不从权以此立言。”原因之二是:“香港为其殖民地,时有禁制党人行动以交欢清政府事情。吾党每次向粤进攻之出发点,始终不能离开香港,故亦不能坦白陈述,以妨碍进行。”至于《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为何“如此措辞之理由”,孙中山说“容日后至相当时期,方可据实修正。”冯自由听后,表示“心中释然”。[7]

此“日后”要拖到何时,“方可据实修正”?孙中山还是在伺机行事。哪怕“民国建元后,中外文士以此向总理质疑者,大不乏人”,孙中山自己也“久欲追述往事,据实修正,以释群疑”。无奈“劳于国事,无暇执笔”。最后拖到什么时候?“直至民国七年广东军政府改组,赴沪闲居时,始抽暇撰成《孙文学说》一书”,以正视听。[8]

据本侦探侦查所得,《孙文学说》一书,是从英文原著Memoir of a Chinese Revolutionary:A Program of National Reconstruction for China翻译过来的。就是说,孙中山首先采英语用书面形式,向英语世界宣布他本来就是兴中会的创始人,所谓“青年中国党”,原属子虚乌有。借此修正《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所言的、他只不过是参加了别人早已创立了的什么“青年中国党”。

又待本侦探终于找到这本像杂志般宽,共77页的英语单行本Memoir of a Chinese Revolutionary之时,发觉孙中山序言的日期是1918年12月30日。由此可知孙中山一直拖到1918年12月30日,才对英语世界正视听。

又查该Memoir of a Chinese Revolutionary的中文本,题为《建国方略之一:孙文学说——行易知难》,于1919年5月发行初刊本。[9]岂料到了快十年之后的1928年下半年,邹海滨仍然以讹传讹,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的时事政论性刊物《中央周刊》,撰文宣扬“兴中会于民前二十年创于澳门”[10]之说。其不做调查研究就匆匆发声之处,证明他是不折不扣的第九流饭桶侦探。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之一:孙文学说——行易知难》之中,如何正视听?他只是简单地说:“当时虽在英京,然亦事多忌讳,故尚未敢自承兴中会为予所创设者,又未敢表示兴中会之本旨为倾覆满清者。今于此特修正之,以辅事实也。”[11]

短短一席话,引起疑窦更多。为何“虽在英京”,仍然“事多忌讳”?英国不是以言论自由,驰名世界?为何孙中山还是投鼠忌器?对此,孙中山未做任何解释。至于上述1901年他向冯自由所做的两项解释,同样给人一种未尽言的感觉。理由如下:

第一,孙中山说素来保守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不乐闻“急激之革命手段”,固属实情。如此,则孙中山不谈革命就是了。但是,对于日夜焦虑国运的孙中山来说,不谈革命只是一种消极的交际方式。当时孙中山在伦敦的一言一行,处处表现出他处心积虑要积极争取英国人对他革命事业的支持。于是他就把自己乔装打扮成改良派,高谈阔论他改革中国的雄心壮志,借此道出清朝政府的腐朽与黑暗。君不见,孙中山在1896—1897年间旅居伦敦时期,与柯林斯(Edw in Collins)合作所写的两篇英语文章,第一篇就题为“China's Present and Future:The Reform Party's Plea for British Benevolent Neutrality”。[12]

翻阅人民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孙中山全集》,我的天!译者把该文副标题中的“改革党”(Reform Party),翻译成“革命党”[13]。如此误译,既严重地违反了孙中山的原意,又是否显示自从1912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的译者甘作霖,武断地把“少年中国党”翻译为“兴中会”以来,中国的孙中山研究,举步维艰?追人民出版社《孙中山全集》之中,该译文的文末说明,则谓所据乃秦孝仪主编《国父全集》。本侦探查根究底,果然《国父全集》(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9)第2册页223是如此这般的。

孙中山1896—1897年在伦敦与柯林斯合作撰写的第二篇文章,题为“Judicial Reform in China”。[14]查中文的译文题为《中国法制改革》。看内容,人民出版社2015《孙中山全集》版本,翻译得不错呀。追阅文末说明:怪不得,原来是本侦探早年的杰作[15]:马上老鼠跌落天平。文中孙中山现身说法,复述1893年底到1894年初,他在广州行医时,听病人细说被官府施予酷刑,苦打成残废的经过。犹记本侦探当时每翻译一句,就洒一斗泪!

第二,孙中山在其《伦敦蒙难记》第一章中,故意把发生在香港的秘密革命活动,移植到澳门,是为了引开香港殖民地政府的视线,避免英国人进一步收紧香港对其革命党活动的控制,则冯自由表示完全理解。冯自由阐述说:“盖香港乃清末四大寇多年放言无忌之政谈所,亦为兴中会本部之策源地,乙未九月广州一役虽经营失败,然党中潜势力犹密布于广惠各属。仍恃香港为卷土重来之出发点。”结果孙中山“为未来策动起见,不得不讳言香港二字,而以澳门代之。”冯自由的结论是:孙中山所谓“早年余在澳门一段文字,澳门二字当作香港读之,始无悖于事实。”[16]

遗憾的是,虽然孙中山在其1919年的《建国方略之一:孙文学说——行易知难》之中,郑重地修正了1896年在伦敦由其口述、恩师执笔的《伦敦蒙难记》[17]之中,第一章中的虚假信息。但是,“逞奇立异,道听途说,仍援该章全文之一二句语以颠倒事实者,至今尚有其人,似属骇人听闻。”[18]

结果害得后来陈锡祺先生在其1981年开始主编的《孙中山全集》中,仍把1912年甘作霖“少年中国党(按即兴中会)”之言,以讹传讹[19]。犹幸2015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孙中山全集》,即加注释曰“译者在这里将少年中国党与兴中会等同起来,又在下文多次径直译为兴中会,是不妥的。”[20]

何止不妥,完全是错误的。不过如此作注,也可稍慰冯自由先生在天之灵?

图45.1 冯自由先生肖像

[1]Sun Yat Sen,Kidnapped in London(Bristol:Arrowsm ith,1897),pp.12-13.

[2]见孙中山:《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2,页215—247:其中页247。

[3]见本书第四十四章的结论。

[4]冯自由:《兴中会始创于檀香山之铁证》,《革命逸史》(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三集,页24—30:其中页24。

[5]见孙中山:《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2,页215—247:其中页247。

[6]冯自由:《兴中会始创于檀香山之铁证》,《革命逸史》,第三集,页24—30:其中页24。

[7]冯自由:《孙总理修正伦敦被难记第一章恭注》,《革命逸史》,第三集,页121—128:其中页122。

[8]冯自由:《孙总理修正伦敦被难记第一章恭注》,《革命逸史》,第三集,页121—128:其中页123。

[9]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一:孙文学说——行易知难》,1919年5月20日,《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1,页13—90:其中页13注1。

[10]冯自由:《兴中会始创于檀香山之铁证》,《革命逸史》,第三集,页24—30:其中页24。

[11]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一:孙文学说——行易知难》,1919年5月20日,《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1,页13—90:其中页75。

[12]刊于Fortnightly Review(New series),vol.61,no.363(1 March 1897),pp.424-440。

[13]孙中山:《中国之现状与未来——革命党吁请英国善持中立》,《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2,页19—34:其中页19。

[14]刊于East Asia,vol.1,no.1(July 1897),pp.3-13.

[15]孙中山:《中国法制改革》,《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2,页34—42:其中页42。

[16]冯自由:《兴中会始创于檀香山之铁证》,《革命逸史》,第三集,页24—30:其中页25—26。

[17]见拙著:《孙逸仙伦敦蒙难真相:从未披露的史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第四章,第三节。

[18]冯自由:《孙总理修正伦敦被难记第一章恭注》,《革命逸史》,第三集,页121—128:其中页127。

[19]孙中山:《伦敦被难记》,1897年1月21日,《孙中山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1986),卷1,页49—86:其中页50。

[20]孙中山:《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卷2,页215—247:其中页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