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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考古成果揭示历史溯源

【摘要】:而对华莱士观点形成冲击甚至是瓦解的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学派。从我国社会调查的历史实践来看,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相互关系问题,从本质上进一步将理论规定在实践调查中的意义与价值问题凸显出来,从而使得它成为社会调查的一个核心而基本的问题。也就是说,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的诠释与规定最终决定了对社会调查的本质的理解。

社会调查的历史来看,古代社会调查由于在目的、手段、方法等诸多方面缺乏足够科学客观的学理基础,使得实际所形成的调查受到了很大的局限性,这些调查往往偏向于以直观、经验等主观因素作为主导。[4]而近代的社会调查由于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现实需求的激发,因此,反映社会的历史趋向及其存在的问题成为调查的核心与基础。与此同时,这一时期的调查方法与手段也得到了较大提升和完善,调查的科学性被进一步强化。

然而,无论是古代社会调查还是近代社会调查,调查的目的主要在于掌握某种客观的社会现状或者可能动向,调查中的问题论证与理论反思并没有置入一个突出的位置。这就使得在这两个阶段的社会调查往往偏向于以现实的实效性作为最终追求,没有形成一种较为完整的理论纵深与开拓。

进入现代社会调查阶段,以西方社会调查发展来看(从历史时间的划分上,这一阶段主要以20世纪初作为开端),社会调查呈现出重大的历史转向。在调查方法上,定量分析已经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从皮尔逊的卡方检验、复相关计算,费希尔的抽样理论,以至凯特勒的社会统计体系,这些都为社会调查的定量分析奠定了科学基础;定性分析则从更全面、更客观的抽象方式中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逻辑结构体系。在社会调查的内容上,从一般社会现象到人的心理、观念等都得到了更大的开拓。[5]从调查的手段上,电子计算机以及软件系统大大解放了调查者在相关数据中的统计工作。

现代社会调查已经注意到理论论证在社会调查中的重要性,一方面,对于社会实际状态的反映成为了它所致力于的一个基本目标方向;另一方面,从理论论证中形成逻辑分析与理论反思,以此与所反映的社会状态形成衔接,也成为另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在20世纪70年代,从一种逻辑建构主义维度,美国社会学家华莱士对社会调查的理论论证与调查行为之间的关系作出了全新的系统论证。华莱士提出了一套社会研究的普遍逻辑模型,在这套模型中,社会研究存在着两个入口:其一,研究者可以从观察入手,记录事实,并由此进行理论分析与论证;其二,研究者也可以从相反的方向,即从理论假设、反思与论证入手,以此应用于实际观察中,并由此进行验证。[6]在华莱士这里,社会调查的理论论证与观察、验证被完整地结合在一起。

而对华莱士观点形成冲击甚至是瓦解的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学派。以约翰逊、科塔巴等人为代表,主张社会调查所寻求的应是“人类生存的使用性知识,而不是抽象的理论”。因此,社会调查应直接从现实的观察与体验中获得其结论,而不必去寻找抽象的形式化理论,这种观点把华莱士的逻辑模型切分开来,并最终选择了其中的观察、验证部分。[7]与这一派观念截然对立的则是以克利福德(Clifford)、马库斯(Marcus)为代表的诠释学方法的倡导者,在他们看来,现实生活可以视为一种文本,研究者需要对这种文本提出问题、作出解释,并保持与文本的互动关联,从这种角度,他们又取走了华莱士逻辑模型的另一半,即理论的反思与论证部分,并最终丢弃了逻辑模型中的观察与验证部分。[8]

进入21世纪,在格罗夫斯、福勒、库珀等人所推动的现代社会调查思潮中,他们把社会调查的基本问题集中在“调查设计”上(或者说,在他们看来,社会调查的本质工作即在于“调查设计”)。但他们所指的调查设计从本质上依然是传统社会调查意义上的“方案与手段”的设计,也就是说,在他们这里,调查的中心问题在于如何通过方案与手段进行精确化制作,以此尽可能将隐蔽在社会现象背后的事实呈现出来。[9]而对于调查主题的问题设置以及围绕问题的理论探究则被囊括在他们所称谓的调查设计的具体环节中。

罗格夫斯、福勒、库珀等人的观点在西方社会调查领域尤其是在英美调查领域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意识,他们的这种观念或许通过梅维斯·麦克林和黑兹尔·盖恩的阐释能够被更明确地显现出来。在他们看来:“调查的设计与规划是一件复杂而繁琐的事情。数据的采集截然反对从二手数据中形成相关的发现或研究,这就要求调查者必须将最大的精力集中在调查设计阶段,因为一旦数据采集开始进行,从中所形成的错误或者遗漏是不可能被纠正过来的。”[10]在麦克林和盖恩看来,调查设计直接决定了调查数据的原始性与可靠性,也最终决定了整体调查的基本走向,因此,它起到了一种本质性的决定作用。但在他们这里,围绕着主题所形成的问题设置与理论规定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我国的现代社会调查由于起步较晚,早期受西方社会调查影响较大,并且在两种导向上存在着分歧,即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定性研究作为一种“质性研究”,主要以观察、走访等调查形式为主,从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中形成理论构建,以此来解释与揭示社会现状及其相关问题;定量研究则偏向于以抽样、统计等技术手段形成相应的数据分析,以此为基础形成相关结论。费孝通在谈到两者的关系时指出:“定量的分析决不能离开定性的分析。一般说来定性在前,定量在后,定量里找出了问题,回过来促进定性。”[11]费孝通的这种观点主要是立足于定性研究的角度来展开的,而从定量研究角度,部分学者认为定量应建立在定性研究之前,否则定性的质性基础就可能存在局限性。这种分歧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展开,正形成某种相互谐调的趋向。一方面,技术手段的推广使得定性研究中量的统计与分析越来越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定量研究中的质性分析也在逐渐的深化,这两个方面正在不断地形成谐调与交互关联的发展趋向。

从我国社会调查的历史实践来看,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相互关系问题,从本质上进一步将理论规定在实践调查中的意义与价值问题凸显出来,从而使得它成为社会调查的一个核心而基本的问题。

究竟应当如何客观而合理地对待社会调查中理论论证部分,这一问题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在古代与近代的社会调查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进入现代调查之后,这一问题则成为重要问题,它不仅涉及调查的逻辑结构、调查的方法,还涉及调查的理念问题。也就是说,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的诠释与规定最终决定了对社会调查的本质的理解。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如何理解理论规定在社会调查中的意义与价值,成为社会调查的一个根本而关键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