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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程三合一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以这一过程为基础,按照实践调查规范的基本要求,在对调查主题进行理论分析与考察之后,还需要进行调查环节与过程的设计以及实际调查行为的展开等工作。首先,预先完成的理论所形成的引导性体现在实践调查的环节与过程设计中,并使后者成为一种形式化构成。因此,从实践调查的设计过渡到后续的行为展开,在这两者之间形成的是连续与过渡的关系。

实践调查的意义与重心转向于逻辑化的理论探究,这种理论探究的核心工作在于形成对主体概念与内涵的建构与扩展。由于这一基本倾向,调查者在进行整体的调查反思与论证时,即已预先把调查的根本领域集中在理论范畴,并从这里作出了一种预先规定。

以这一过程为基础,按照实践调查规范的基本要求,在对调查主题进行理论分析与考察之后,还需要进行调查环节与过程的设计以及实际调查行为的展开等工作。对于这些后续工作,从理论范畴所形成的规定作为预先完成的理论,由于其超越于现实实践的本质属性,其逻辑所指涉的普遍性、必然性与客观性,使得该理论规定对后续的整体操作具有特定的“指引效力”,它要求后续的操作过程围绕着这一具有普遍效力的理论中心展开,从而使得后续实践过程沉降为一种外在的附加形式。

首先,预先完成的理论所形成的引导性体现在实践调查的环节与过程设计中,并使后者成为一种形式化构成。调查者根据他在理论论证中所形成的逻辑规定,在实践调查的框架中形成了相应的结构与组织。在这一基本方向上,实践调查的环节与过程设计其基本工作表现为:围绕预先完成的理论设计具体可操作的实践过程,从而使理论所指涉的规定能够投射到现实行为中。基于此,被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在这种组织与设计中就具有了一种“决定性”的投射效力,实践调查的环节与过程设计通过理论规定的投射,最终成为一种形式化构成,其目的与意义在于支撑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并使得其可被“具体化”。

其次,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在具体的实践调查行为中也使后者成为一种形式化构成。在调查的环节与过程设计中,调查者需要对具体调查对象、实际步骤、外在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充分规划,这些规划最终将转化到经验性的实践行为中,并通过这种实践行为来予以实现。因此,从实践调查的设计过渡到后续的行为展开,在这两者之间形成的是连续与过渡的关系。正是这种内在关系使得后续的具体调查行为也同样贯彻了预先完成的理论所规定的内涵与主旨要求,并因此成为实践调查的一种形式构成。

因此,从这里即形成了一种双向的形式化:其一,调查的设计部分成为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投射在实践调查组织与规划中的对象,由此成为一种附加的形式;其二,后续的实际调查行为则成为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投射在具体调查活动中的对象,因此成为一种形式构成。

与此同时,在具体调查行为形式化的背景下,一种直接的负面影响在于:调查行为在预先完成的理论引导下,存在着偏向狭隘性与有限性方向的趋向。在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中,对于消费观的分析通过理论逻辑最终将人的价值观作为基础构成。对于调查者而言,正是由于人们价值观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实际的消费现象及其相关问题。在这一前提下,调查者会以默认的形式把调查的基本方向转移到对大学生价值观的调查中,以此试图从这种价值观的探究中挖掘出其对消费现象的实质影响。

因此,当调查者在实际进行信息采集与统计时,被调查者的价值观往往被放置在最突出的位置,而与此相关的其他因素则必然将被沉降在次级位置或者干脆被直接摒弃。按照这种调查方式,调查者在进行调查时事先带有“主观性预设”,并试图通过这种“主观性预设”来为实际的调查过程提供一条可能的通路。然而,对社会现象的调查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在于,调查者必须以尽可能客观的方式展开调查,并将个人主观因素干预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只有在这一基本原则下才可能获得真实而客观的社会信息。

与调查的基本原则相对立的是,调查者通过预先完成的理论规定已事先为整体的调查提供了基本的方向与指引,在这种方向与指引下,调查者将不可能不带有先入为主的主观预设,这一基本特点使得调查者在进行具体调查时,越是深入社会现象的腹地中,则其获得的调查信息必然将越是带有局限性、片面性、主观性;与此同时,与调查主题所关联的其他方面也必然将越来越被淡化或者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