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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定位的异同及提升研究成果

【摘要】:我们认为,作为新升格的本科院校首先要厘清应用型本科教育与原有高职高专教育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更加明确自己的定位。本研究倾向于潘懋元老先生的划分方法,分别从国家、学校、学科专业三个层面对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对比分析。高职高专院校普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2014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普通本科高校转型的对象主要是1999年以后升格的本科院校,而这些院校大部分都是由高职高专院校升格而来的,很多地方性本科院校在教育部高调转型的呼声中陷入迷茫与徘徊。特别是新升格的本科院校,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向左向右成为难题。我们认为,作为新升格的本科院校首先要厘清应用型本科教育与原有高职高专教育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更加明确自己的定位。学科专业调整,是高职高专升格为本科院校以后面临的最核心问题,也是本科院校能否成功转型的关键性要素。面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命题,首先要明确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定位两个方面。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异同

“目标,是行为主体所期望的行为结果。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希望通过教学教育活动所达到的结果,它的达成有赖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目标实现。[1]”“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原则与总方向,是对教育的质的规定,是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2]”国内学者普遍认同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系论,认为人才培养目标有不同的层次。潘懋元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把应用型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划分为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学校层面和专业层面。钱国英在《高等教育转型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一书中,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划分为四个层次:高等学校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层次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学科类培养目标和高等学校专业培养目标。本研究倾向于潘懋元老先生的划分方法,分别从国家、学校、学科专业三个层面对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一)国家层面

国家一般通过法律、政策来规定人才培养目标。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6条对专业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学业标准作了规定:“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时间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不变更的属性,《高等教育法》是1999年开始正式执行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国家通过一些政策文件不断调整了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2006年,教育部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2011年,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立交桥”,引导普通本科学校转型发展。同时,在《关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转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是这样描述的:“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一线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

在国家层面上,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都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都应该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的人才都应该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技术技能。不同点在于,应用型本科对培养的人才要求知识储备更加系统、技术技能更高层次,同时具备一定的研究和研发能力。

(二)学校层面

“学校层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在遵循国家层面人才培养目标宏观规定的前提下,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校根据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条件,而对学校所要培养人才的比较具体的规定。”[3]应用型院校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这既不同于传统本科院校培养的学术型人才,也不同于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型人才。传统本科院校培养的是具备宽厚的基础知识、良好的综合素质,且拥有一定自学及研究能力的学术型人才,它除了要为社会经济发展输送人才,同时,还需为更高层次的教育提供生源。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是面向生产、服务、建设、管理一线的技能型人才,他们动手能力强、岗位适应快,但同时自学能力、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提升能力相对较弱。而应用型本科教育是在我国经济建设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推动下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本科教育类型,具有鲜明的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的人才应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同时实践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强,并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运用及转化能力。

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本着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逐步明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黄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肥学院提出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且要具备国际化要求”,南京工程学院提出培养“专业性、职业型‘工程师’”,武汉商学院提出“为武汉服务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职高专院校普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比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培养“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定位为“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培养“高等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科专业层面

“专业层次的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微观性的培养目标。它既要依据国家层次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基本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又要依据学校层次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般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专业性质等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4]高校院校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宏观要求,每个专业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时,都要在符合学校总体目标的前提下体现自己专业的特色和优势。不同类型的高校专业培养目标自然不同,即使同一类型的高校,因为学校特色和专业特色的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也应该是不同的(见表1)。

表1 应用型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相似专业培养目标对比表

续表

二、人才培养规格的异同

“人才培养规格是指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标准。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就是按照国家政策和人才市场导向制定符合各专业教育培养目标的综合素质要求,具体来说是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的概括性描述和经过规定年限的学习,各专业人才在知识、能力方面要达到的基本要求。”[5]无论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高专院校一般都会从知识、能力、素质这几个基本要素对人才培养规格进行规定。“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基本要素中,知识要素是基础性要素,它从根本上影响着能力要素和素质要素。能力是知识外化的表现,素质则是知识内化的结果。”[6]

首先,就“知识”而言,一般分为三类,即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划分,可以包括工具性知识、科学人文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三个类别。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前提,也是形成人的能力和素质的载体,没有知识,人的能力和素质就没有必要的基础。所以,即使在技术大爆炸时代,扎实的知识功底、广博的知识视野和合理的知识结构都是教育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由于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培养目标有所区别,学制年限也不一样,对知识的要求有所不同。应用型本科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要求都比高职高专要高一些,在知识规格的表述上一般采用“厚基础、宽口径”、“知识面宽、基础厚实”等语言;高职高专对知识的要求一般是“必需、够用”即可。

就“能力”而言,从职业能力的角度,可以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专业能力主要是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运用专业知识、技能的能力;方法能力主要是指具备的适应职业需求的方法能力、思维能力、学习能力等;社会能力主要是指适应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包括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其中,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等是所有现代职业人或多或少都应当具备的能力;而专业能力,则因专业不同而有所不同。相对于高职高专而言,应用型本科要求学生具备的专业技能不仅层次更高,而且还需具备一定的对专业知识研发、技术转化和创新的能力。

第三,“素质”规格。“‘素质’一词有多重含义,但一般对素质概念的界定都同时兼顾了素质的生物学和文化学两方面的因素,认为素质是个体在先天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与教育训练而形成的顺利从事某种活动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一般把一个人所具有的素质分为五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7]我们认为,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学生都应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具有合格的思想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基本的人文、科学素养和从事职业所需的专业素质。在专业素质上,应用型本科注重培养的是技术研发、管理、设计、决策等专业素养,高职高专则偏向于技能操作、实施等专业素养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