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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潼关区域划分情况-潼关之最

【摘要】:要了解明清潼关的区划状况,必须弄清这一时期的卫所屯田状况。所以驻扎在潼关卫的军人及军籍人员自然也不例外。潼关卫裁撤之后,其所有坐落各县的屯田各归所在县。潼关正式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原潼关卫屯地即为其管辖区域。民国时期,在政府推行行政区域治理的大背景下,潼关县悬而未决的边界问题也就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在这一过程中,潼关和阌乡的划界因牵涉到豫陕两省界而变得异常复杂,前后拖延了将近5年才最终解决。

要了解明清潼关的区划状况,必须弄清这一时期的卫所屯田状况。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诏天下卫所军以十之七屯田”,“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所以驻扎在潼关卫的军人及军籍人员自然也不例外。潼关作为一个军事据点,本身没有耕地,因此要发展屯田势必要向周围扩张。因潼关地处河南阌乡与华阴之间,因此其屯田的耕地来源自然也取自附近数县。据《续潼关县志》记载:“原屯一百九,错落灵宝、阌乡、临潼、渭南、华州、华阴、大荔、朝邑、合阳、澄城各州县。”潼关屯田在各县很不均匀。除去潼关卫城本身外,其在外屯田数量总共108个,总亩数达3000余顷。由于分布地域广泛,战线太长,还要隔河渡水,很不方便,因此到了清雍正二年(1721)朝廷“以输纳不便裁卫改隶各州县”。

潼关卫裁撤之后,其所有坐落各县的屯田各归所在县。然而废卫不久就因为在潼关增设驻防满兵,有兵饷粮草之需,为使原潼关卫屯粮能如期征收,有效利用,雍正五年,因川陕总督岳钟琪之请设置潼关县,与华阴同属华州。潼关正式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原潼关卫屯地即为其管辖区域。雍正十三年(1735),潼关、华阴改属同州府。乾隆十三年(1748),裁撤潼关县改设潼关厅。为了改变之前屯田四散分布所带来的不便,新设置的潼关厅以原坐落于阌乡、华阴两县境内的屯田作为属地。坐落河南灵宝县屯地归灵宝县征收,坐落大荔、朝邑、合阳、澄城、华州、临潼、渭南屯地归大荔等7县征收。潼、华、阌屯户所有巡查地方,编挑保甲等事,应隶潼关厅经理,坐落华州等8州县屯,应改隶8州县经理。因此潼关厅所管辖的屯田由明代的109屯减为43屯,并将县境分为东、东南、西、西南四乡。大致来说,东乡和东南乡的屯田坐落在阌乡县境内,西乡和西南乡坐落在华阴县境内。辖区范围虽然大致确定,但是其屯田的插花性质并未消失。潼关厅屯地主要分布在潼关城以南,阌乡县东南以及华阴县西南3个区域,中间也有零散分布,其管辖范围与华阴、阌乡两县犬牙交错,事实上没有一个完整辖境或者说边界。

到了民国,《潼关县新志》卷首虽然有“潼关全境图”,但是其边界只是带有示意性质,只包含了县城附近的地域,根本无法将分布在远处的屯地包括在内。这也可以从民国《阌乡县县境全图》得到验证。该图将阌乡县西界一直画到了潼关县正南方,几乎将潼关县县城都包括在内。这就说明在20世纪30年代,当地人对于潼关县辖境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因此这一形势,在治理上给3个县带来极大的麻烦。那么雍正四年设县时为什么不把插花地问题解决而仍要保持卫所时期的管辖模式呢?这是由于卫所辖区所征收的钱粮和人丁徭役同州县差异颇大,从基层起就加以合并相当困难,所以在征收环节上仍保持了原来的模式。然而这样的一种犬牙交错、插花散布的地域状况毕竟给行政管理带来极大的不方便,因此到了民国时期革除这种弊端也是必然的。

潼华、潼阌县界的模糊混乱自明代起,清代一直延续这种状况,致使几百年间屯田管理,社会管理非常困难。潼关与阌乡地土接壤,界属两省,军民错处,有潼军买种民田者,亦有阌民买种军田者。按规定,在异地种田,只交粮赋,在户籍所在地承担差役,否则会造成双重负担,但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潼、阌交界地带,时常会因为“妄攀行差”而起纠纷。不仅是分属两省的潼关、阌乡之间常发生乱派差役的纠纷,就算是同属一省的潼关、华阴之间也常常发生类似的纠纷。民国时期,在政府推行行政区域治理的大背景下,潼关县悬而未决的边界问题也就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对于潼关来说,插花地和边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潼关和阌乡的划界因牵涉到豫陕两省界而变得异常复杂,前后拖延了将近5年才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