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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之最:规模最大的一次修建

【摘要】:潼关城垣至清代已是饱经风雨,备受战乱摧残,破损极为严重。清朝二百多年间,潼关城池进行过多次复修扩建,而规模最大,花费最多的一次兴修发生在乾隆五十三年。潼关城垣大规模的兴修发生在乾隆朝大范围城垣修筑活动的背景下。这一举措有力地保障着潼关城垣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潼关地方生活能顺利进行。陕西巡抚在奏折中向朝廷表示,一定要从各个方面保障工程质量,尽心竭力保障潼关城垣工程顺利进展。

潼关古城自东汉永初三年建立之后,史近两千年,因地处要冲,常于朝廷更迭,权利相争之时,战事频发。其城址两迁,三地设防。因频临兵燹,加之风雨剥蚀,河水冲击,城垣时有破损坍塌,故累次修复;因强固要塞之地,或关城发展之需,故多有增补扩建。据《潼关县志》载,宋熙宁元年(1068)至宋熙宁十年(1077)宋廷曾派御史陈泊对唐所建的潼关城进行了修补扩建。明洪武五年(1372),千户刘通曾筑城扩修。洪武九年(1376),指挥佥使马增对潼关城又做了较大规模的扩建。

潼关城垣至清代已是饱经风雨,备受战乱摧残,破损极为严重。而也就在这一时期,全国出现了大范围、大规模的城墙修补活动。康、雍、乾朝时期,时局相对稳定,统治者励精图治,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人口也急剧增加,疆域愈发辽阔。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统治者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巩固统治的有效措施上。城垣作为保障地方安全,维护太平盛世的重要设施,统治者无疑是要对其进行修葺强固的。据嘉庆《续潼关厅志》载,自康熙年间开始修筑潼关城至嘉庆年间不曾间断。康熙十九年(1680),骤降暴雨,潼河洪水泛溢,大水冲北水关入黄河,二十四年(1685),北水关与城楼、东西城门楼俱毁,抚民同知唐咨伯、参政高梦说筹资重修北水关,建东、西、北城楼。雍正五年(1727)知县黄宪鲲重修。

清朝二百多年间,潼关城池进行过多次复修扩建,而规模最大,花费最多的一次兴修发生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

乾隆一朝,全国兴起了大规模兴修城垣的热潮,各省督抚官员定期向朝廷奏报各地城垣现状情形,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成为定制。城垣不仅起到防御作用,也是权利的体现,它象征着王朝的权威,官府的权威,正像历代王朝的宏伟的宫殿建筑一样,体现着威严与居高无上的形象。陕西巡抚毕沅在汇报陕省城垣状况中就提到“潼关为全秦门户,豫晋通衢,系第一扼要之区,观瞻自宜宏伟”,亦在多次汇报中提到潼关城垣坍损严重应行修补及城垣应改为砖砌等事项。

潼关城垣大规模的兴修发生在乾隆朝大范围城垣修筑活动的背景下。乾隆盛世的历史环境带来了相对稳定的生产力,国库充盈,地方经济也处于繁荣时期,这也就催化了潼关城垣工程的进程。潼关城垣的这次修筑被安排在省会城垣修筑之后,这样一来,西安城垣的修筑就给潼关城垣的修筑提供了经验和参考。

乾隆五十三年(1788),潼商道德明公奉敕修筑。潼关作为陕西门户,关中平原的东部屏障,城垣自然显得尤为重要,其与陕西省城融为一体显示天朝国威也是城垣修筑的必要性之一。西安城垣工程竣工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九月。潼关城垣工程深受西安城垣修筑的影响,虽规模不及省会,但是工匠、修筑手法与所需物料、运输等方面皆参考省会城垣工程。朝廷钦派工部侍郎德成到潼关“亲勘确估”,同时派督臣富康安对所需物料采办和负责工程人员的遴选进行指导和监督。

潼关城垣兴修开工于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九日,开工后由于聚集工匠过多,所需食物、物品增多导致商品供不应求,促使潼关出现短暂的商业繁荣。为防止哄抬物价与囤积居奇的现象发生,陕西巡抚巴延三专门上奏请拨银两以平抑物价:“宝陕局积存钱文例准于钱贵之时动拨易换以平市价,兹当春末夏初,民间收买菜籽需用钱文,又省城钟鼓二楼及潼关城垣正在兴工,匠夫云集,日以所领工银易钱使用,诚恐市侩居奇于民间日用多存不便,经臣札饬布政使秦承恩会同监法道舒弼出示严禁铺户人等不得高抬市价,并令查明市价涨落情形应否酌量调剂。”这一举措有力地保障着潼关城垣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潼关地方生活能顺利进行。

潼关工程进行中,陕西巡抚也将城垣修筑情形向朝廷报告,至乾隆五十三年九月,潼关城墙“现在西门正楼箭楼城台将次砌竣,西门迆南城身并东门正楼城台现在打筑地脚,做法倶极结实。其西门至小北门应建砖石泊岸已砌砖工190余丈,石工170丈,现下椿丁190丈,逐加刨验椿丁夯打紧密,砖石各料安砌如法灰浆灌足甚为坚固”。潼关城墙开工数月时间已经有条不紊地按计划完成任务。石砖的应用是城墙的一大亮点。潼关由于地处晋豫陕三省交汇处,黄河抱关而下,改道东去,加之潼河穿城而过,雨水对城墙的冲刷和水患对城墙的破坏都威胁着土筑的城墙,所以才会出现康熙年间北水关并城楼东西城门楼倶毁的现象,可见土筑的城墙在自然灾害面前的抵御能力确实不高。潼关城墙此次的修葺,计划将东西两面城墙改以包砖筑城的方法,能提高潼关城墙的牢固性和耐用性,也是一劳永逸之举。

陕西巡抚在奏折中向朝廷表示,一定要从各个方面保障工程质量,尽心竭力保障潼关城垣工程顺利进展。

潼关城垣工程竣工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九月,到竣工时共建有“南面土城3298.7丈,北面砖城730.3丈,高3丈,顶宽1.8丈,底宽3丈。城门六,东曰迎恩,正楼5间,箭楼3间;西曰怀远,正楼7间,箭楼7间;北曰镇河,小北门曰拱极;南门曰凤翔,上南门曰麟游,城台各1座,马道10座。”同时又在“潼河西岸修建甎泊岸一道,东岸修建石泊岸一道。西岸长291.2丈,东岸长471.3丈,均宽7尺,高1.5尺”。工程总体整修项目有:“北面土筑墙垣内外皆改砖砌,东西城楼亦加高大,堆拨房(满语‘驻兵之所’之意)72座,附近城门水关:更房18座,南北水关2座券洞,上面防箭楼式样,南水关添建三重檐闸楼5间,北水关添建三重檐闸楼9间,南楼内悬挂千斤闸板3块,北楼内悬挂千斤闸板5块,每块皆约重5000斤。安设绳练辘轳,每块非七八十人不能启放。”潼关城垣工程花费银子135万两。

工程看似浩大,细致到位,可是这些工程项目是否按照勘估时的情形修建,勘估工作是否准确等问题在验收中日益凸显,朝廷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事实上,潼关城垣工程的花费已经超出了朝廷的预想。西安城墙所用银两159.5万余两,兰州城墙所耗银18.2万余两,成都城墙所需银两61.2万余两,潼关厅无论从辖区大小、行政级别高低当然都不能与上述省城相比,所以城垣工程的花费必然引起朝廷重视。潼关工程在验收中根据陕西巡抚巴延三、工部侍郎德成等人的奏折,大体存在如下问题:

一、德成有无自带工匠

朝廷怀疑工部侍郎德成自带工匠包揽工程,是造成修建费用过高的原因之一,但查来查去,没有结果。最后朝廷处理意见是,巴延三、德成革职并交一定数额的补款。

二、修建多余城工项目

潼关城垣工程出现了本不该添建的项目。如潼关城墙上建有堆拨房,堆拨房是满语,意为驻军之所,是清朝的警务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警务室。城上闸楼内悬挂千斤闸板等设施,朝廷认为所建多余,徒费银两。

三、添修泊岸工程不当

朝廷认为,泊岸工程建在山脚下,将城墙山脚刨去,土质松动破坏了城墙原有的坚固性,反而徒增了许多隐患,又增加了工程的额外开支。

根据以上问题,朝廷把负责潼关工程的主要官员巴延三、德成等革职问罪。又因此次工程花费巨大,有些项目花费失当,且有贪污腐败现象,故朝廷勒令与潼关工程有关的各级官员分别赔补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