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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勘察的取得成果

【摘要】:为此,中国已加强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经费援助和技术支持,包括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已达成合作方案。

中国地下水的监测网分属原地矿部、建设部水利部。多年来,这些部门在地下水监测工作方面主要进行以下工作[5]

1.地下水监测站的建设方面

水利部门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始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建成了一定规模的地下水监测站(井)网,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提供了决策依据。据统计,截至2002年年底,全国共有为控制区域地下水动态的基本监测站(井)12679处(眼),为补充基本监测站(井)不足设置的统测井9806眼和为分析确定水文地质参数而设置的试验井11眼,监测站(井)的数量共为22496处(眼),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的水位和水量、水质、水温等。

国土资源部在1998年之前建设的各类地下水观测井曾达到2万余处,1998年随着机构职能调整,有些地下水监测井交由水利部门管理,多数与地质环境监测合并,重点监测地质灾害状况。

城建部门也开展地下水监测,其主要监测井分布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监测井数量相对较少。

2.地下水监测的现代化建设方面

一些省市已取得较大进展,如天津市从1997年开始配备安装地下水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塘沽区实现了地下水自动监测和资料网络传输。北京市在昌平、大兴等区县开展地下水自动监测工作试点,实现了地下水自动监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水利部水文局组织河北、北京和天津三省(直辖市)作为试点,初步建设了“京津冀地下水动态监视系统”,2002年已经投入使用。

3.推广地下水监测新技术方面

在地下水勘测评价中,如果把同位素技术与常规的地下水监测实验方法结合,可以较快地取得一些宝贵的数据。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比较广泛地应用同位素水文技术调查和评价地下水,而中国在应用方面相对比较薄弱。为此,中国已加强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经费援助和技术支持,包括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已达成合作方案。

4.开展了地下水动态信息的编制发布

水利部以及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已以《地下水通报》《水情简报》《水利简报》《地下水动态简报》的方式发布了北方干旱地区的地下水信息,为中国的地下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各有关部门抗旱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