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水文地质勘探孔布置原则:《水文地质勘察(第2版)》成果

水文地质勘探孔布置原则:《水文地质勘察(第2版)》成果

【摘要】:布孔时,必须考虑工农业供水的要求及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钻孔的布置应能全面控制地区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禁止将勘探孔平均布置。例如经过一段钻探工作后,发现某一地段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而现有的资料已足以阐明其变化规律时,则可适当地削减原设计方案中的勘探工作量。

勘探工作应以最少的工作量、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来获取完整的水文地质资料。为此,勘探线、网的布置,应以能控制含水层的分布,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取得水文地质参数,满足地下水资源评价的要求,查清开采条件为基本目的。

在普查阶段应以线为主,详查阶段和开采阶段以线、网相结合。布孔时,必须考虑工农业供水的要求及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例如,在群众打井资料较多、水文地质情况较清楚的地区,可以不布或少布置钻孔;在含水层比较稳定、地下水资源较丰富的淡水区,钻孔密度可适当放稀;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或在水资源评价断面上的勘探钻孔应加密,抽水孔的数量也要适当增加。总之,布置水文地质勘探孔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

(1)以线为主,点线结合。钻孔的布置应能全面控制地区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既要控制地区含水层的分布、埋藏、厚度、岩性、岩相变化以及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等,又要控制和解决某些专门的水文地质问题(如构造破碎带的导水性、岩脉的阻水性、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等)。一般而言,应沿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一定数量的钻孔,以便配合其他物探、浅井、试坑等手段,以取得某一方向上的水文地质资料。由于钻探的成本较高,不可能在调查区内将勘探线布置得过密。在勘探线上控制不到的地方,可布置个别钻孔。

(2)以疏为主,疏密结合。禁止将勘探孔平均布置。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或具有重要水文地质意义的地段,如不同地貌单元及不同含水层的接触带,或同一含水层不同岩性、岩相变化带,构造破碎带,与地下水有密切联系的较大地表水体(流)附近,岩溶发育强烈处以及供水首先开发的地段,或矿区首先疏干和建井的地段等,均应加密孔距和线距。对一般地段可以酌量减少孔数或加宽线距。

(3)以浅为主,深浅结合。钻孔深度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所需要了解含水层的埋藏深度。勘探线上钻孔应采取深浅相兼的方法进行布孔。

(4)以探以主,探采结合。在解决各种目的的水文地质勘探时,必须以探为主。在全面取得成果的同时,尽量做到一孔多用,如用做供水、排水以及长期观测等。对这些一孔多用的钻孔,在钻孔设计时,必须预先考虑其钻孔结构方面的要求。

(5)一般任务与专门任务结合。布孔时,必须考虑最终任务的要求,例如为供水勘探布孔时,除满足揭示工作区一般的水文地质规律外,还必须满足相应勘探阶段对地下水资源计算的要求以及长期观测的要求。因此,当确定地下水过水断面的流量时,某些地区(如山前扇形地)过水断面的方向与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最大的方向往往不一致,此时就要两者兼顾。或在某些地区(如河谷地区)两种任务勘探线相符,也要在孔距、孔深、孔径等几个方面满足地下水资源计算的需要。

(6)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在不影响取得全部成果质量的前提下,布孔时尽量考虑钻探施工的便利条件(如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

布孔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例如经过一段钻探工作后,发现某一地段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而现有的资料已足以阐明其变化规律时,则可适当地削减原设计方案中的勘探工作量。相反,如果发现某一地段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很大,而按设计中的钻孔数量又不足以揭示其变化规律时,应适当增加钻孔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