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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阶段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任务确定与技术指标

【摘要】:开采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是根据开采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来确定具体任务的。又比如,在供水水文地质工作中,由于井距不合理导致水井间严重干扰,地下水降落漏斗不断扩大及由此引发的地面沉降、水量枯竭、水质恶化等,都属于开采阶段应该解决的水文地质问题[3]。开采阶段的比例尺应大于1∶2.5万。1∶25万水文地质调查主要技术定额见表1-2,水文地质详查阶段的技术指标见表1-3。

开采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是根据开采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来确定具体任务的。这些问题,有的是因为在开采前从未进行过水文地质勘察工作而必然要发生的;有的则是因为以前的勘察工作精度不够高,数据不可靠,不能准确作出预测。比如,在详查阶段,由于比例尺太小,还不能满足基坑排水设计的需要,还需要更准确地了解本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需要补充勘察和实验。又比如,在供水水文地质工作中,由于井距不合理导致水井间严重干扰,地下水降落漏斗不断扩大及由此引发的地面沉降、水量枯竭、水质恶化等,都属于开采阶段应该解决的水文地质问题[3]

开采阶段的比例尺应大于1∶2.5万。由于它带有研究的性质和地下水系统的区域性,所以不一定开展更小比例尺精度的全面勘察工作,而是针对开采后出现的问题作具体分析,然后选择不同的勘察方法加以解决[3]。1∶25万水文地质调查主要技术定额见表1-2,水文地质详查阶段的技术指标见表1-3。

表1-2 1∶25万水文地质调查主要技术定额(据DD 2004—01《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注 已进行过1∶20万或更大比例尺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区,观测路线和观测点工作量可减少20%~50%。应用遥感解译,观测点数量可根据解译效果减少10%~20%。

表1-3 水文地质详查阶段的技术指标(据 史长春,1983) 单位:个/100km2

上述各阶段的具体勘察方法及工作内容,见表1-1。普查阶段和详查阶段的技术指标可分别参照表1-2和表1-3。运用这些具体指标时,还应注意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适当地增减工作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