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砌体结构加固角钢承重柱的弯矩设计计算问题解析

砌体结构加固角钢承重柱的弯矩设计计算问题解析

【摘要】:从试验破坏情况来看,角钢多是在两缀板间弯扭屈曲破坏;这也说明角钢与砌体不能形成整体截面共同工作。因此无论是干式还是湿式,不论角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黏结材料,计算中均不能考虑其黏结作用。由于以上原因,计算加固后构件承载力时,外包型钢与原构件所承受的外力按各自的刚度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分别计算。同时,应先剔除腐蚀层并修补后再进行加固,并根据缺陷情况选取原砌体的刚度降低系数km。

【规范规定】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2011)

7.2.1 当采用外包角钢(或其他型钢)加固砌体承重柱时,其加固后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弯矩设计值M,应按刚度比分配给原柱和钢构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柱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m和弯矩设计值Mm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2.钢构架承受的轴向力设计值Na和弯矩设计值Ma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Na=Na-Nm (5-11)

Ma=M-Mm (5-12)

式中 km——原砌体刚度降低系数,对完好原柱,取km=0.9;对基本完好原柱,取km=0.8;对已有腐蚀迹象的原柱,经剔除腐蚀层并修补后,取km=0.65。若原柱有竖向裂缝,或有其他严重缺陷,则取km=0,即不考虑原柱的作用;全部荷载由角钢(或其他型钢)组成的钢构架承担。

Em0Ea——分别为原砌体和新增型钢的弹性模量

Am0Aa——分别为原砌体截面面积和新增型钢的全截面面积。

Im0——原砌体截面的惯性矩

Ia——钢构架的截面惯性矩;计算时,可忽略各分肢角钢自身截面的惯性矩,即:Ia=0.5Aa·α2α为计算方向两侧型钢截面形心间的距离)。

η——协同工作系数,可取η=0.9。

【解析】

试验表明,外包型钢对原柱的横向变形有约束作用,使原柱处于三向受压状态,从而间接地提高了原柱的承载力。由于约束作用与钢构架的构造及施工质量有很大关系,受力机理复杂,研究不够充分,因此计算中不考虑约束作用对承载力的提高,仅将其作为安全储备。

外包型钢加固法可分为干式和湿式两种。干式外包型钢加固法是型钢直接外包于被加固构件四周,型钢与构件间无任何连接。这种加固法不考虑结合面传递剪力。湿式加固法又分成两种:一种是用改性环氧树脂胶压注的方法,将角钢粘贴在砌体构件上;另一种是角钢与被加固构件之间留有一定的间距,中间压注灌浆料,实际上是一种外包型钢和外包混凝土相结合的复合加固法。由于砌体强度等级偏低,整体性差,其界面即使采用结构胶黏结,也难以有效地传递剪力。从试验破坏情况来看,角钢多是在两缀板间弯扭屈曲破坏;这也说明角钢与砌体不能形成整体截面共同工作。因此无论是干式还是湿式,不论角钢与砌体柱接触面处涂布或灌注任何黏结材料,计算中均不能考虑其黏结作用。由于以上原因,计算加固后构件承载力时,外包型钢与原构件所承受的外力按各自的刚度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分别计算。

对已有腐蚀、裂缝或其他严重缺陷的原柱,原柱强度和刚度均受到削弱,因此引入刚度降低系数。同时,应先剔除腐蚀层并修补后再进行加固,并根据缺陷情况选取原砌体的刚度降低系数km。考虑到外包型钢与原构件的协同工作条件较差,因此弯矩分配时引入协同工作系数η=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