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莫忘国耻:日军全面侵华方针的确立

莫忘国耻:日军全面侵华方针的确立

【摘要】:中国政府得知卢沟桥事变消息后,外交部立即向日本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要求日本政府约束中国驻屯军,不使事态扩大。日本中国驻屯军根据华北处理方针,于15日拟定了如下作战计划,并上报陆军中央部。当日,即令日本驻华代理大使高信六郎向中国外交部长递交了不得阻碍履行现地解决方案,以及要求停止一切对日敌对行为两项内容的备忘录。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本陆军省出现了两派主张:一派认为,应增兵华北,不失时机予以打击;另一派以作战部长石原莞尔为首的慎重派则强调:“当前只有一心完成满洲国建设及对苏军备,方得巩固国防。向中国伸手,造成支离破碎之势则不妥”。[7]因此,作战部确定了不扩大的方针,并以参谋总长名义于8日向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如下指示:“为了防止事件扩大,应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8]但9日,日本陆军省却宣称:“此际,如中国方面不改变其挑战态度,我方亦不吝予以响应”。当得知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和北平市长兼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已达成停战协议,决定暂时持静观态度。遂于当日又召开了五相会议,就下列问题达成协议:“(1)此次事件起因于中国方面的不法行为;(2)我坚持不扩大方针,希望中国方面反省,以便事态早日解决;(3)中国方面若不反省,事态出现危机时,我方将及时采取适当措施;(4)帝国政府的解决方针为:中国军队撤退,处罚负责者,中国方面道歉,以及今后之保证”。[9]如此颠倒是非,可见其所谓不扩大方针只是缓兵之计。

中国政府得知卢沟桥事变消息后,外交部立即向日本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要求日本政府约束中国驻屯军,不使事态扩大。7月11日,二十九军三十八师师长张自忠与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签订协定,其内容为:“(1)第二十九军代表向日本军表示遗憾,处分负责官员,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2)中国军为避免与日本军在丰台过于接近而容易惹起事端,改以保安队在卢沟桥城乡(宛平县城)及龙王庙维持治安;(3)鉴于本次事件多由所谓蓝衣社及其他抗日团体之指导,今后应彻底予以取缔。”[10]

协定签订后,松井立即电告天津军司令部和陆军省、参谋本部。而东京电台报道:“接到在北平达成停战协定的报告,但鉴于冀察政权一贯的态度,是否出于诚意,未可置信,恐日后成为废纸云云。”[11]据说这是日本陆军省的激进分子擅自起草的稿件,却代表了军部中央和地方军队中的主张以“积极”态度推进“大陆政策”的意图。恰恰表明日本侵略者并非就此罢休。正如当时中国方面所评论:“正因日本方面无诚意,今岂非为撕毁协定制造借口。其不扩大方针或停战协定,只是为争取完成作战准备所采取的缓兵之计而已”。[12]事态发展,果然如此。就在“协定”签订当天,日本参谋本部草拟了如下紧急措施意见:“尽速由近卫首相奉戴圣谕,拜受对日中危局之和战决定权,赴南京直接与国民政府进行最后谈判;陆军与国民之关系,根据上项措施结成一体,无论和或战,均应使之成为国家统一意志;在采取上述措施期间,不停止华北军事行动。”[13]这就是说如果国民政府不能满足日本的侵略要求,便要进行全面侵华战争,但在事态未明朗之前,对华北的进攻并不停止。13日,陆军省召开了最高首脑会议,重新确定了《华北事变处理方针》,提出:“(1)陆军今后仍然坚持不扩大局面就地解决之方针,极力回避诸如陷入全面战争之行动。为此,同意第二十九军代表所提示,并于11日20时签订了解决条件,并监视其实行。(2)然而,当中国方面无视前项解决条件而表示无实行诚意或南京政府继续调动中央军北上企图攻击时,即应采取果断行动。”[14]该方针经参谋总长、次长和陆相协商并上奏后,以电报发出,值得注意的是,日本陆军省所说的“不扩大局面就地解决之方针”是有条件的,即:只许日军进攻,不准中国军队反击,不然,则扩大之。

日本中国驻屯军根据华北处理方针,于15日拟定了如下作战计划,并上报陆军中央部。其主要内容是:

“(1)本军于开始作战行动时,迅速以武力讨伐当地中国第二十九军,并首先向永定河以西扫荡北平郊外之敌,以此作为第一期。

(2)关于保护北平日侨问题,在上述作战时,结合平时计划,力求万全。

(3)第二期作战,根据情况,以现有兵力进入保定、任丘一线,以增加的兵力进入石家庄、德县一线,准备与中央军作战。”

7月16日,日本陆军省向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如下训令:

(一)以7月19日作为期限,最低限度应使其实现下列要求:

(1)宋哲元正式道歉。

(2)处罚负责人,并罢免第37师师长冯治安

(3)撤退八宝山之中国部队。

(4)对7月11日之解决条件,应由宋哲元签署。

(二)在上述限期内,我方要求如不见实施,我军即停止现地谈判,并对第29军进行讨伐。为此,应于限期满时,动员所需之国内部队,派往华北。

(三)限期满后,即使中国方面对我方要求事项在履行等态度上有所缓和,亦应使第二十九军撤退至永定河右岸。

(四)帝国之意图,始终期望将局面限于华北,予以现地解决,因此,要求南京政府中央军恢复原来态势,停止对日挑战行为,且不得阻碍现地解决。[15]

陆军省之所以将19日作为华北谈判的限期,是对中国驻屯军于该日前后可以完成进攻的战略部署的估计。

7月17日,日本召开了五相会议,为了使中国能满足日方的要求而不拖延华北谈判,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当日,即令日本驻华代理大使高信六郎向中国外交部长递交了不得阻碍履行现地解决方案,以及要求停止一切对日敌对行为两项内容的备忘录。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激起中国人民同仇敌忾。7月17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等同国民党代表蒋介石、张冲、邵力子等在庐山会谈,讨论有关抗日问题。蒋介石发表谈话,提出解决卢沟桥事变的主张:“(1)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2)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4)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并声明:“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不求战”,“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16]既拒绝了日本的无理要求,又表示了抗日的决心。

日本中国驻屯军在不断向平津一带进犯同时,竟于8月13日进攻上海,并轰炸了南京、南昌和汉口,侵略战火扩及华中,战争已由局部向全面发展。对此,日本政府在8月15日的声明中却厚颜无耻地说:“中国方面如此轻侮帝国,非法残暴无所不至,我在华侨民的生命财产,临于危殆,帝国隐忍已达极限。为膺惩中国军之暴戾,促使南京政府反省,今已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17]日军对上海及华中地区的进攻,标志日本政府从侵华的不扩大方针开始走向全面侵华战争的道路。8月下旬,日本阁议决定国民精神总动员实施纲要。为作好战时体制的准备,又于9月4日召开了第72届帝国议会,裕仁天皇发表如下敕语:“今朕之军人,排除百难致其忠勇,是不外一促中华民国之反省,从速确立东亚之和平”。“朕望帝国臣民鉴于今日之时局,忠诚奉公,和协一心,以赞襄达成所期之目的。朕命国务大臣向帝国议会提出特关时局紧急追加预算案及法律案。卿等克体朕意,努竭和衷协赞之任。”[18]这是具有对中国宣战布告性质的敕语。次日,近卫首相又发表了施政演说:“帝国政府自事变以来所采取的根本方针,在于力求中国政府反省,放弃错误之排日政策,以期从根本上调整日华两国国交。此一方针虽至今日仍未改变。

为贯彻此种对华根本方针,政府一向竭力防止事件扩大,限定范围,收拾局面。然而,中国方面利用帝国之忍让,侮日抗日之势愈加高涨,战局终于涉及华中。至此,政府认为采取从来消极、局部之手段已不能收拾局面,终于不得不积极全面对中国军断然给予一大打击。

今日帝国可能采取之手段,只有彻底打击中国军,使之丧失战斗意志。倘中国方面仍不反省,继续顽抗,即使进行长期作战,帝国亦在所不辞”。[19]在裕仁天皇的敕命下,临时议会通过了追加20亿日元临时军费的决定,相当于日本政府当年全部发出预算总额27亿日元的75%。

从“七·七”事变到“八·一三”事变,仅仅一月有余,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从最初所采取的不扩大方针到全面侵华方针的确立,从卢沟桥畔将战火扩大到平津地区,从华北扩大到华中,使原来的局部战事发展成了全面的侵略中国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