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莫忘国耻·日军对华侵略史:揭秘炮制全面侵华计划

莫忘国耻·日军对华侵略史:揭秘炮制全面侵华计划

【摘要】:最早提出全面侵华作战计划的是日本陆军当局。1935年陆军部所制订的侵华作战计划的要点是:1.对华北方面作战。根据情况,可合并第7、8集团军为一个方面军。第9集团军与海军协同,在上海附近长江下游地区登陆,占领上海附近地区。为此,陆海军应迅速摧毁敌野战军及敌主力舰队,同时占领所需疆域。因此,陆海军分别拟定国策纲要的提案,双方并不一致。加速制订国防和产业所需重要资源、原料的自给自足计划。

最早提出全面侵华作战计划的是日本陆军当局。1935年陆军部所制订的侵华作战计划的要点是:

1.对华北方面作战。在平津地方作战时,第7集团军占领北平及天津附近要地。在山东方面作战时,第8集团军与海军协同,在山东半岛及海州附近登陆,占领上海附近地区。

根据情况,可合并第7、8集团军为一个方面军。

2.对华中方面作战。第9集团军与海军协同,在上海附近长江下游地区登陆,占领上海附近地区。

根据情况,可由华北方面沿平汉铁路南下,策应长江向汉口方面作战。

3.对华南方面作战。以一个师的兵力,主力占领福州,一部分占领厦门,必要时占领汕头。[1]

迨至1936年,日本的法西斯统治已经形成,为了加速灭亡中国,称霸亚洲,统治世界的步伐,日本陆军、海军中央部又于是年5月,修订了《帝国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并经日本天皇批准。《帝国国防方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帝国国防的根本意义在于,根据建国以来天皇的宏图,经常以大义为根本,倍加发扬国威,保证增进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幸福。

2.帝国的国防方针在于,根据帝国国防的本义,充实国力,特别是军备,使之名副其实地成为稳定东亚的势力,同时付之以相应的外交活动,以确保国家的发展,一旦有事,制敌机先,迅速达到战争的目的。

而且鉴于帝国国情,竭力增强作战初期的威力尤为重要。另外,将来的战争可能长期化,因此必须有能够经受住这种战争的认识和准备。

3.帝国国防鉴于其本义,应以与我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拥有强大国力特别是军备的美国和苏联为目标,同时防备中国和英国。为此,帝国国防所需兵力,必须足以控制东亚大陆及西太平洋,满足帝国国防方针的要求。基于《帝国国防方针》的要求,所制订的《帝国军队的川兵纲领》的主要内容是:

帝国军队的作战基本要领是:

根据国防方针,陆海军协同作战,采取先发制人的攻势,谋求速战速决。

为此,陆海军应迅速摧毁敌野战军及敌主力舰队,同时占领所需疆域。此外,随着作战的进展或鉴于外交上的需要,可以必要的兵力占领政略上的要地。其中也规定了对俄、美作战要领。而对中国作战要领是:“初期的目标是,占领华北要地和上海附近,保护帝国权益和日本侨民。为此,陆军在击溃华北方面之敌,占领京津地区的同时,应协同海军攻占青岛,并占领上海附近。海军在协同陆军攻占青岛同时,协同陆军占领上海附近并控制扬子江流域。”[2]《帝国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是日本陆海军中央部所制订的旨在以武力灭亡中国,并击败美、苏、英等国家,从而达到控制东亚大陆和太平洋,称霸亚洲和世界的狂妄计划。

但日本陆海军对外侵略方针,一向是有分歧的。陆军主张以陆为主、以海为辅的北进方针,海军则主张确保大陆、发展南方的南进方针。因此,陆海军分别拟定国策纲要的提案,双方并不一致。为解决分歧,经陆海军方协商后,达成了一致协议,将海军的“北守南进”改为“南北并进”。在此基础上,日本在1936年8月的五相(首相、外相、陆相、海相、藏相)会议上,通过了《国策基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大政的根本,在于根据大义名分,内则巩固国家基础,外求发展国运,……鉴于内外形势,认为帝国当前应该确立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基准的大纲如下:

(1)排除列强在东亚的霸道政策……。

(2)确保帝国在名义上和实质上都成为东亚安定势力的地位,应充实必要的国防军备。

(3)对大陆的基本政策,在于希求满洲国的健全发展,日满国防的巩固,清除北方苏联的威胁,同时防范英、美,具体实现日、满、华三国的紧密合作。

(4)对南方海洋,特别是对南洋方面,努力促进我国民族的经济发展,一面避免刺激他国,一面以渐进的和平手段扩张我国势力。

2:以上述根本国策为轴心,统一调整内外各项政策,力求适应现在的形势而实现刷新国政。其纲要如下;

(1)扩充国防军备。

陆军军备,以对抗苏联于远东所能使用的兵力为目标。

海军军备,应配备和充实兵力,足以对抗美国海军,确保西太平洋制海权。

(2)我国外交政策,总的说来,应以不折不扣地完成根本国策为基本精神,加以综合革新。

(3)政治行政机构的革新改善、财政经济的确立以及其他各种设施的运用,都必须和上述根本国策相适应。关于上列事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1)指导和统一国内舆论,使在打破非常局面上,能够巩固国民的决心。

(2)(3)略。

(4)为航空及海运事业的飞跃前进,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5)加速制订国防和产业所需重要资源、原料的自给自足计划。[3]

《国策基准》是“大陆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它具体规定了向大陆和海洋同时扩张的侵略目标;提出了南北并进的侵略路线;强调了以军事为主,政治外交为辅,并互相配合的侵略手段。此后,日本始终遵循这一国策行事。

为了贯彻《国策基准》,五相会议结束当天,继续召开了除藏相外的四相会议,确定了《帝国外交方针》,其中规定对华政策的根本方针是力求实现“以共存共荣为基础的日华合作”,当前对华施策的重点应是“首先使华北尽快成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区,并且一面获得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备,一面使整个中国反对苏联,依靠日本。[4]”根据该《方针》,日本政府有关各省于8月又制订了《对支实行策》和《第二次对华北处理要纲》。其中规定:

(1)对华北着眼于使其“完成分治政治”,目的在于“使华北政权在财政、产业、交通等方面行使实质性的权限”,而“不受南京政权及其他排日活动的影响”。“分治”的范围“以华北五省为目标”。

关于经济掠夺问题,强调“无论在平时战时,都能有利于使华北保持亲日态度”,尤其是“国防上必要的军需资源(铁、煤、盐)的开发以及与此有关的交通、电力等设施,如有必要,即用特殊资本,迅速促其实现”。

(2)使南京政府“不能不自行进一步努力改善华北的事态”。要求其与日本缔结“防共军事协定”及“军事同盟”,解决中日间的“悬案”,主要有:聘用日人担任“最高级的政治顾问,参与南京政府内政、外交等机要的策划”;“聘用日人为军事顾问及军事教官;促进日华“经济提携”以求形成日华不可分的关系。

(3)对福建、广东、广西等华南各省进行资源开发,对四川、甘肃、新疆、青海等边远各地派遣资源调查队,对内蒙“指导以亲日满为准则的蒙古人建设蒙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