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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国耻·日军对华侵略史》:资源掠夺助长侵略

【摘要】: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以自己仅有的物资力量远不足以满足继续扩大侵略的需要。其所以将吞并“满蒙”作为推行“大陆政策”核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将东北的丰富资源据为己有,一则可解决国内之需,二则可为扩大侵略,特别是侵略战争提供军需物资。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施日本继续扩大侵略战争而急需的“具有国防意义的工业”的日本军部扩军备战计划。

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以自己仅有的物资力量远不足以满足继续扩大侵略的需要。其所以将吞并“满蒙”作为推行“大陆政策”核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将东北的丰富资源据为己有,一则可解决国内之需,二则可为扩大侵略,特别是侵略战争提供军需物资。为此,于1933年3月1日,公布了《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该《纲要》由关东军特务部和“满铁”的“经调会”精心策划,以伪满洲国政府名义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以指导伪满经济建设,从而掠夺东北资源的根本方针。

《纲要》由十个部分组成。第二部分的内容为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其中提出了四大方针:“一曰:以国民全体之利益为主眼,凡开拓利源,振兴实业之利益,务摈除一部分阶级垄断之弊,必使万民咸享其利而同其乐;二曰:举国内天赋之资源,开发无滥,而谋经济各部门之综合发达,特于重要之部门,施以国家之统制,切实讲求合理之计划;三曰:当开发利源奖励实业之际,本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之精神,广求资金于世界,尤应采取先进各国之技术经验,并搜集一切文明精华,利用弗遗,以求实效;四曰:以东亚经济之融合与‘合理化’为其鹄的,先审查满日两国相依相辅之经济关系,而注重其谐协,使相互辅助之关系益加紧密。凡此四大方针为经济建设之根本要谛,不论任何事物,均需彻底奉行,以期达于完成之域也。”

这四大方针,实际上是日本为变东北经济为殖民地经济,从而保证掠夺资源的主要举措。其中所谓“举国内天赋之所有资源,开发无滥,而谋经济各部门之综合发达,特于重要之部门,施以国家之统制”的措施,就是将东北的各种资源通通开发出来,并对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部门加以控制以满足扩大侵略,特别是战争的需要。这在《纲要》的第三部分“经济统制之方策”中说得就更具体了。其中指出“国民经济之统制”范围:“一、带有国防的或公共利益的性质之重要事业以公营或令特殊公司经营为原则。”这里强调,所要实行经济统制的主要是与国防有关的行业,而这些行业,必须由“国营”或者由日本在东北特设的特殊会社等经济部门直接经营而便于掠夺。

根据《纲要》精神,日本以伪满名义在东北先后设立了约17个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其中包括早已存在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满洲航空株式会社、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满洲石油株式会社、满洲炭矿株式会社、满洲中央银行和奉天造兵所等。这些会社是日伪合资开办的企业,它们是根据日本变东北经济为殖民地经济,从而变东北为其扩大侵略,特别是侵略战争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的“国策”而建立的。由于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的建立和发展,使东北经济纳入日伪统治者的高度控制之下,使东北物资资源被无情掠夺,为日本继续推行“大陆政策”以实现第三期侵略目标,提供了物资条件。下面仅以“满铁”为例,说明日本对东北进行资源掠夺的概况。

“九·一八”事变前,满铁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的中枢机关。“九·一八”事变后,由于关东军总揽东北一切大权,便将满铁置于其领导之下,使之从属于日本军部的备战计划之内,满铁的全部业务也被置于关东军司令官监督之下,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变东北为其战略基地的经济支柱和掠夺资源的主渠道。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日本侵吞东北后,首要任务是制定殖民统治政策,变东北为其扩大侵略战争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变东北经济为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附庸。而制定殖民地经济政策的则是“满铁”。1932年1月,满铁根据关东军的要求,决定成立“满铁经济调查会”,协助关东军起草和制定伪满洲国的经济统制政策、法令和各项计划以及资料近3000件,从而加速了日本变东北经济为殖民经济和对资源掠夺的进程。

第二,满铁通过发展关系公司,垄断东北经济,使其掠夺资源有了全面组织保证。满铁按关东军的旨意,扩张其经济侵略势力,以新设立众多关系会社,增加社外投资方式,在关东军的支持下,不仅攫取了路权,垄断了东北的铁路、港湾、水运等交通运输业,而且,通过发展关系会社,尤其是与伪满洲国合资兴办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垄断某一部门或某一行业。据统计,自1931年一1936年末,满铁关系特殊会社,有满洲航空、满洲电报电话、满洲石油、同和汽车、满洲炭矿、满洲采金、满洲电业、奉天工业土地、满洲矿业开发、满洲火药贩卖、满洲拓植、满洲林业、满洲盐业、满洲漕运、满洲弘报协会、日满商事、满洲轻金属等17个特殊会社,从而控制了几乎东北的全部经济命脉。

日本通过满铁及其关系会社垄断了东北全境的铁路、港湾、煤矿、钢铁、轻金属、化学工业和林业的经营。仅举几例说明:

1.垄断水陆交通运输以满足军需。

1933年1月,满铁设立铁路总局,经营伪满“国有”已建成和新建的铁路、港湾、水运及其所有附属事业,共占有18条铁路和葫芦岛港、营口的河北码头。1933年3月,满铁又接办了原中东铁路的干支线1732.4公里,连同新建铁路在内,满铁管辖的所谓“国有”铁路总长达6857.3公里。满铁经营铁路的主要任务:一是保证一切军事和军需品的运输以满足扩大侵略和侵略战争的需要,二是协助关东军的军事运输,镇压东北人民的反抗,以维护日本在东北的殖民统治;三是有利于对东北全境的物资资源的掠夺。

2.创办和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以满足军用。

满铁适应日本帝国主义变东北为日本扩大侵略战争的战略物资供应地的需要,大力发展重工业和化学工业。满铁新设的关系会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施日本继续扩大侵略战争而急需的“具有国防意义的工业”的日本军部扩军备战计划。

1933年,满铁在鞍山设立昭和制钢所,实行钢铁联营。至1937年钢铁年产量达70万吨,钢材28.5万吨,成为东北军需工业的基础和核心。1934年又设立了满洲炭矿株式社会,投资1600万元,成为掠夺东北煤炭的总机关。1935年又设立了满洲采金会社,垄断了吉黑两省和东部内蒙古的金矿开采。同年设立的满洲矿业开发会社垄断了“国防”所需的重要矿产资源的开采权。1936年又在抚顺设立了满洲轻金属制造会社,投资2500万日元,年产4000吨铝以满足日本的军需。

发展与军需生产有密切关系的基础化学工业,是满铁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1933年,满铁在大连设立满洲化学工业会社,投资2500万元,年产18万吨硫铵。1935年又设立了年产苏打3.5万吨的满洲曹达会社,同年又参与设立了满洲盐业会社等等。

满铁在上述各领域里,以其优势的资本和技术,对东北的钢铁、煤炭、轻金属和化学工业等资源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掠夺,满足了军事上的需要。

3.控制林业以利战备。

“九·一八”事变后,满铁随军用铁路网的修建和煤炭生产的扩大,对木材的需求量成倍增长,并根据扩大侵略,特别是备战的需要,加紧了对东北木材的掠夺。1935年,满铁兼并了原中东路而攫取了该路沿线的绰尔、东部和岔林河三大林区,并夺取了海敏公司和亚布力林区,这五大林区共占面积160余尤公顷,1936年,又与伪满洲国合办满洲林业株式会社,作为特殊会社,垄断了伪满东南部(今吉林省)国有森林的采伐权。

通过满铁的特殊会社加速了木材生产。据统计,1932年产量为89.7万立方米;1933年为100.1万立方米;1934年为134.6万立方米;1935年为183.9万立方米;1936年为184.5万立方米,4年间产量增加了约100万立方米。其中用于军事上的约占1/2左右。

4.参与移民,充实“国防”。

日本向东北移民,是其国策。是所谓充实“国防”建设从而变东北为其巩固的殖民地的一项重要举措。“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向东北移民的步骤。

1932年10月1日,日本关东军制订了《关于向满洲移民要纲案》,其中明确规定了日本农业移民所具有的军事、政治性质。即:“日本移民以在满洲国内扶植日本的现实势力,充实日满两国国防,维持满洲国治安,并建立以日本民族为指导,谋求远东文化成就为重点。”[42]

1936年5月,关东军又制订了《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暂行甲种移民实施要领案》。《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宣称:“对于向满洲输送内地农业移民,以大致20年迁入约百万户(500万人)为目标”,使日本人占东北总人口的1/10,在“满洲国”建立以“大和民族”为指导核心的“日本的秩序”。不久,又制订了《为移民国策决定的重要研讨事项(案)》,其中对于移民事业的“一般方针”是“关于满洲移民政策以体现东亚共同体为原则,日本作为移民国策的一环,把培养确立道义上的新大陆政策作为重点,同时解决人口问题农村问题,特别要使日本人在满洲国成为民族协和及产业开发的中心。”[43]日本的移民政策的实质,不仅将日本人作为统治“满洲”人的主人而移居东北,而且是把“满洲”作为征服全中国乃至全亚洲的前进基地而移民的。满铁在日本向东北移民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