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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实体的全息要素采集与建库技术

【摘要】:6.5.1.2 架站式激光扫描仪宜配备彩色数码相机,架站式激光扫描仪的测量距离不宜低于100 m,测距精度不宜低于±,测角精度不宜低于25″,扫描速度不宜低于100万点/s,水平视场角不宜低于360°,垂直视场角不宜低于290°。

6.5.1 基本要求

6.5.1.1 数据采集前应收集施测及邻近区域的正射影像,对于地下空间还应收集其设计图或普查数据,了解测区概况和数据采集日期的天气情况。

6.5.1.2 架站式激光扫描仪宜配备彩色数码相机,架站式激光扫描仪的测量距离(反射率不大于80%)不宜低于100 m,测距精度不宜低于±(1.2 mm+10×10-6×d),测角精度不宜低于25″,扫描速度不宜低于100万点/s,水平视场角不宜低于360°,垂直视场角不宜低于290°。

6.5.1.3 数据采集前应规划测站的位置,对不熟悉的测区应进行实地踏勘。

6.5.1.4 数据采集前应进行系统的综合检校,检校应符合CH/Z 3017的规定。

6.5.2 标靶布测

在特征较少的场景下宜布设标靶,标靶布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a)标靶应在扫描范围内均匀布置,且高低错落;

b)相邻两测站的公共标靶个数不宜少于3个;

c)标靶与测站距离不宜超过50 m;

d)标靶可使用地物特征点、扫描仪配套标靶以及标靶纸等,标靶的制作宜符合CH/Z 3017的规定要求;

e)当标靶需要测量几何位置时,其测量要求应按照本部分6.3.3.2纠正点的规定执行。

6.5.3 控制点布测

控制点的布设应综合考虑标靶分布、扫描仪的性能以及测区面积等因素,其测量要求应按照本部分6.3.3.2纠正点的规定执行。

6.5.4 数据获取

数据获取应符合以下要求:

a)扫描仪应设置在视野开阔、地面稳定的区域,设站数量要尽量少,应按照设计位置和设计技术参数进行设站;

b)扫描分辨率在30 m内不宜低于6 mm,扫描范围应覆盖整个扫描对象,待扫描对象复杂、通视困难时应增加测站,相邻测站有效点云数据重叠率不宜低于30%,困难地区不宜低于15%;

c)设有标靶的测站宜对标靶进行识别或精扫,点云扫描完成后,宜进行影像采集,全部完成后进行下一站扫描;如架设标靶,应在全部扫描完成后再撤走标靶,扫描结束后检查数据是否完整。

6.5.5 数据处理

6.5.5.1 数据解算

数据解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a)数据准备可包括激光点云数据和纹理影像数据,数据解算前应将随机格式的点云数据转为通用格式数据,如*.las等;

b)各站点云数据应进行配准拼接,相邻站点云配准精度不应低于2 cm,宜对点云数据进行降噪和抽稀,抽稀后的点间距不应低于2.5 cm;

c)影像数据配准时应保证影像细节表现清晰,无配准镶嵌缝隙,处理后的影像应与实地情况相符合;

d)影像处理完成后,应将点云和影像进行配准,制作彩色点云;

e)当点云进行坐标转换时,同名点不应少于3个,转换残差应优于2.5 cm。

6.5.5.2 成果要求

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a)点云的点间距不应低于2.5 cm;

b)特征点相对精度不应低于5 cm,地上空间的点云平面绝对精度不应低于7 cm,高程绝对精度不应低于5 cm;地下空间的点云平面绝对精度不应低于20 cm,高程绝对精度不应低于15 cm;

c)彩色点云在重叠区域应无明显色彩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