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社员股金的地方要公开张挂供销合作社章程、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入股社员的优惠政策。按国务院的规定,供销合作社对新发展的社员股金不再“保息分红”。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做好社员股金归位工作。......
2023-08-31
供销合作社社员的股金是供销合作社资金来源之一。供销合作社的创建,一方面靠国家的扶持,另一方面靠社员入股兴办。供销合作社社员入股分为两种:一是基本股,为取得社员资格必须缴纳的股份。每个社员一般认购1股,权利平等。二是自由股,为社员在基本股以外自由认购的股份。认购股份不加限制,作为存款,保本给息。社员股金缴纳可以现金入股,也可以实物入股。以实物入股的,按当时当地市价折算人民币。1985年,根据商业部下达的《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和社会集资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社员股金永远归入股社员所有,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掌管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调、挪用或私分。社员要求退股时,向供销合作社提出申请,于年终决算后办理手续并将股金、股息和红利一起付给社员。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年中退股的,只退股金和股息,不予分红。突破对农民入股的限制,入股金额不搞一刀切,由社员定。入股形式多样化:一是普通入股,股数金额不限,实行计息分红。股息按银行贷款利率在税前费用中列支,并根据企业经营成果,从税后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分红,同时,还扩大股金的使用范围。社员股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代劳投资,供销合作社吸收1名社员合同工,自带资金几百元、千元不等。三是专项集资,联合举办加工、储藏、运输、旅游等各种企业。集资包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及发行股票等,按集资比例分红不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入股集资,解决农民剩余资金和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供销合作社扩股取得较大的发展。
发展社员入股,是供销合作社合作制性质的体现。股金作为社员身份的标志,每户1~2元。广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经历逐步发展、迅猛发展和清理整顿3个过程。
吸收股金
1990年,广西供销社系统社员股金9539万元,其中基层社社员股金为6320万元。
1991年,全系统社员股金9484万元,比上年减少0.58%。其中基层社社员股金为6296万元,比上年减少0.38%。
1992年,全系统社员股金增加到1.2亿元,大部分是内部职工集资入股。
1993年,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第八次工作会议将广西玉林地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玉林地区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并把发展社员股金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突破口,当年,全系统吸收社员股金2.3亿元。
1995年,大新县桃城乡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办理处成立典礼合影照
1994年,为落实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发展和扩大社员股金为突破口,把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落到实处,发展和扩大社员股金,增加民办成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先后在玉林地区、宾阳县进行社员股金改革试点工作。之后,全自治区各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宣传发动,成立服务和办事机构,清理、兑现旧股红息,扩股工作进展顺利。当年,全自治区有225万户农户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社并参股,占农户总数的45.6%,体现民办的性质,新吸收股金4.67亿元,累计社员股金扩大到9.25亿元,比1993年增加2.20亿元,增长95.65%。其中玉林地区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发展到3.01亿元,比1993年增加2.16亿元,增长2.54倍。
1995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员股金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社员股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员股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社员股金吸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基层供销合作社普遍设置社员股金服务部(办理处),方便社员入股、退股以及领取股息、分红。当年,社员股金发展迅速,全系统吸收社员股金7.14亿元,股金累计总额增至12.25亿元,比1994年增加7.86亿元,增长1.72倍,占供销合作社自有资金的32.4%。
1996年,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把发展社员股金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相继成立社员股金服务部。平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社员股金2800万元。桂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社员股金50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00%。年末,广西供销合作社吸收社员股金累计突破20亿元,达20.57亿元,其中玉林地区供销合作社吸收社员股金10亿元。当年,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净增社员股金8.58亿元,增长71.56%,占广西供销合作社所有者权益的48%。大部分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都加入吸收社员股金的行列,一方面缓解供销合作社开展经营业务缺少资金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为下一步发展埋下巨大隐患。
1997年,广西供销合作社吸收社员股金迅猛增长,最高累计总额36亿元。至1999年7月,开展统一清理整顿社员股金前,社员股金余额回落至33.9亿元。这些以“保息分红”方式吸收的股金,由于在吸收、管理、使用上的不规范,造成大量股金沉淀流失、无法收回,形成极大的挤兑风险。年末,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余额28.28亿元,同比增加7.72亿元,增长37.52%。
1998年,广西一些地方发生社员股金挤兑风波后,社员股金吸收逐年减少。2004年,社员股金吸收4.44亿元,同比减少2.98亿元。2005年,社员股金吸收2.55亿元,同比减少1.89亿元,其中基层供销社社员股金2.07亿元;社员社股金4471万元,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社股金599万元。2008年,社员股金余额减到4251万元、社员社股金2562万元。
2011年,全系统社员股金余额4977万元,比上年增长4.19%。
保息分红
社员股金实行保息分红,即一般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费用中列支,同时,在缴纳所得税后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分红基金进行分红,留利多的多分,留利少的少分,亏损单位只保息不分红。保息分红要年年兑现,不得拖欠。
1991—1995年,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股金可用于商品周转,也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执行保息分红政策,即以银行一年定期银行储蓄利率为标准,向社员支付股金利息,再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分红基金,按股金额向社员分红,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1991年,分红比例执行1957年前的民主管理办法,盈余分配由理事会或社务管理委员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联合社备案,社员股金分红一般为当年税后盈余的10%左右。1995年以前,广西供销合作社对社员股金吸收的量相对不多,经营比较正常,分红基本能够兑现。
1996年2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管理办法》,明确入股对象以农民为主,城镇居民和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均可入股。社员股金额度由各地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及收入水平确定,一般不得低于50元,不超过5万元;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额实行“保息分红”,即每年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分红的具体比例在坚持安排集体积累优先增长并遵守国家制定的企业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本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研究确定。保息分红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用现金兑付,可以用实物兑付。社员要求退还股金时,经由社员本人提出申请,供销合作社于年终决算后办理手续,并将股金、股息和红利一并付给社员。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年中退还社员股金时,只退股金和股息,不予分红,股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
1997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社员股金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基层供销合作社组建的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社员股金的主体。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直接吸收社员股金。保息分红是国家保护入社农民利益的一项特殊政策,《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社员股金额度为社员身份股金额,可以实行保息分红,股息按银行年存款利率在税前支付,红利在税后盈余中提取,对其他投资股一律不得保息。股金分红应视税后盈利情况,实行盈利多的多分,盈利少的少分,没有盈利的不分红。分红应在年度决算后进行,不得预先分红或预先规定分红比例。分红应坚持集体积累优先增长的原则,保证集体资产的不断增值。1998年后,主要是想办法如何组织好资金做好社员股金兑付工作,社员股金“保息分红”无法实施,就此搁置。
股金风波
由于内部管理制度及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社员股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1997年,由于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在社员股金吸收、管理、使用方面不规范,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基金会无力兑付群众存款。广西容县供销合作联社动用4000万元社员股金投资兴建8个红砖厂,由于市场变化,还没有投产就面临倒闭。年底,因广西梧州、玉林、北海等地城乡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基金无法兑付的互相影响,梧州市郊区供销合作社、玉州区供销合作联社、容县供销合作联社、贵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社员股金服务部股民惊慌而闹事,引进挤兑社员股金风波,并迅速蔓延至其他地区。
1998年4月,国务院通知,彻底整顿金融“三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摸清家底,做好清产核资工作,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挂账等工作。随后,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联合自治区计委、财政厅等8个部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应对社员股金挤兑风波,全面清理整顿社员股金。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属清理整顿范围的社员股金余额33.9亿元。8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整顿金融秩序。12月2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转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规范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工作的意见》。
1999年1月,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清理整顿社员股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意见》精神,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清理的基础上,对社员股金实行“转、退”处理。“转”就是将社员股金转化为合作经济组织的股本金或风险抵押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退”就是退还本金。2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原有社员股金分期转退,并不得吸收新股金;对经营不善、支付困难的基层社,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可能发生的挤兑风险。根据该通知要求,在自治区政府监督指导下,广西供销合作社对系统内社员股金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停止设立新的股金服务部,原有股金服务部停止从事或变相从事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暂停吸收新的社员股金,健全社员股金监督机制,规范股金使用行为,抓好社员股金的归位工作,清收内外欠款,加速商品流转,变现资产等措施,增强备付能力,努力化解社员股金兑付风险。对过去以“保息分红”方式吸收的老股金,用3年时间平稳过渡,按合作制原则规范管理。6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将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部纳入政府清理整顿农村金融秩序的工作范围,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乡镇企业基金会(简称为“两会一部”)同时部署、统一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稳住局势。7月7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自治区清理整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部工作的深入开展,社员股金风波平息。
股金兑付
1997年,发生社员股金兑付风波前,广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总额36亿元,发生社员股金兑付风波后开始兑付。1998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年末股金总额减至33.9亿元。至1999年7月25日,全系统退股7.65亿元,到2000年末,社员股金余额减至26.25亿元。
2001年1月22日,广西向中央申请专项贷款11.4亿元,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首期兑付资金缺口。5月底,社员股金余额为14.4亿元。9月26日,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筹集资金和使用专项贷款共计兑付社员股金12.6亿元,规范转股7600万元。社员股金余额为13.1亿元,减幅达61.36%,个人股民户数降至28.8万户,有效化解社员股金引发的农村稳定风险。至2002年2月6日,广西累计转退社员股金21.66亿元,销户52.2万户。是年,中国人民银行给予广西2002—2004年每年应还专项贷款本金2.73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少还部分由广西周转使用,用于兑付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照顾政策。
2002年,在自治区财政的统一调拨下,广西供销合作社再次获7亿元的社员股金兑付专项再贷款,用于第二期兑付。
2003年12月,自治区政府批复各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第三期兑付专项贷款2.5亿元。2004年春节前夕,广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第三期兑付全面展开。至2月16日,社员股金余额减至5.09亿元,股民户数减至11.06万户。至2006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员股金余额由1998年清理整顿工作开始时的33.9亿元下降到2.1亿元,股民户数由81万户下降到5万户,社员股金兑付率和销户率均达到94%,确保了全自治区农村社会稳定。
经过清理、整顿和转退,2007年12月,广西供销合作社使用社员股金专项再贷款19.95亿元、自筹资金13.95亿元,完成兑付社员股金总额33.9亿元,确保全自治区81万户股民领到股金本金,社员股金风波平稳度过。
2011年,针对一些地方在处理供销合作社处置社员股金再贷款抵押资产的不正确做法问题,自治区供销联社采取拍卖方式处置社员股金再贷款抵押资产的做法,下发《关于妥善解决社员股金再贷款被抵押的供销合作社资产出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社有资产出资问题,严格处置程序,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努力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表8-2-1 2002—2008年部分年份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员股金兑付情况统计表
在办理社员股金的地方要公开张挂供销合作社章程、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入股社员的优惠政策。按国务院的规定,供销合作社对新发展的社员股金不再“保息分红”。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做好社员股金归位工作。......
2023-08-31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现结合全区实际,就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巩固扩大自治区、地级市联合社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各级联合社的组织管理体制。......
2023-08-31
桂政发〔201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二)我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
2023-08-31
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党组织成立后,做到发展党员严格、积极、慎重,坚持标准,保证质量。1955年8月,广西省供销合作社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成立时,有党员35人。1990年,党员433人。1991年—1995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机关党委发展新党员29人,调入党员13人,调出党员9人,2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9人。至201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党委党员496人,其中,当年发展新党员12人、预备党员转正28人。......
2023-08-31
供销合作社本是农民集资、国家扶持创办的,一身二任,既承担国家发售任务,又为农民办事。到1995年底,除坑镇供销社集体经营外,其他基层供销社全部实行了带资经营,城关、峪口、大佛寺三个供销社因经营不善停业。2004年,兴隆寺供销社全部资产整体拍卖,正式工实行一次性安置,买断工龄和身份,每人领取安置费1.5万元,养老保险费从安置之日起由自己负责;临时工每人领安置费2000元,一次性清退。......
2023-08-24
对到自治区外采购的碳铵,不经自治区、地市供销合作社和农资公司同意,一律不得进货。扩大木薯、八角、荔枝等一些大宗产品和季节性商品的全自治区性、区域性的分购联销。7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下发《关于加强棉花行业管理,搞好棉花经营的规定》,要求棉花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土产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左凤财在会上作《坚持改革,加强服务,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城乡商品流通》的讲话。......
2023-08-31
1996年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机关、企业改革改制,精简行政人员,计划科被撤销,统计工作划并到其他科室,专职统计人员一律为1名。恢复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统计月报中的供销合作社饮食业销售额指标。广西供销合作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形成《关于开展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情况的汇报》,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自治区统计局。......
2023-08-31
1992年9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周志雄随商业部组织的商业系统外向型经济干部代表团赴美国参加商业研讨会,并对美国商业进行考察。2004—2008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每年按照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的要求,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面,邀请国内外专业观众200多人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供销合作社有5家企业近20个样品参加展示,发放产品宣传资料500多份。......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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