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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获奖及上报成果

【摘要】:1996年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机关、企业改革改制,精简行政人员,计划科被撤销,统计工作划并到其他科室,专职统计人员一律为1名。恢复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统计月报中的供销合作社饮食业销售额指标。广西供销合作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形成《关于开展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情况的汇报》,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自治区统计局。

1991—1999年,全自治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做好系统主要经营状况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为国家、自治区政府研究制定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1991—199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计划处设统计科,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也设有计划统计科,配备2名专职统计人员。1996年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机关、企业改革改制,精简行政人员,计划科被撤销,统计工作划并到其他科室,专职统计人员一律为1名。2005年后,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多数在财会科,部分在业务科室,极个别保留计划统计科,统计员一般为兼职。

199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在全系统使用AC990统计报表软件,改过去统计报表由电话或传真报送为网上直报。商品流转统计报表制度增加工业品从集体、个体商业购进、自治区外调入、从国营商业调入、调给国营商业、接收进口、供应出口、基层社供应业务库存、基层社农业生产资料库存、采购批发单位库存、水产品类、粮食油料类、土产类、茶叶类、棉麻类、干鲜果类、干菜及调味品类、摩托车、录像机、白酒、啤酒、粮食、食用植物油、市销白平布、床褥单、全塑料鞋、搪瓷面盆、铝锅、钟、照相机、毛巾、紧压茶、蜂蜜、牛皮、苹果木材等购销统计指标。增加了填报接收进口、供应出口指标。取消总值中的从生产者购进、中小农具、桑蚕茧、小毛竹、棕片、生漆、日用瓷器、日用陶器、电视机销售所增收的特别消费税、国产化发展基金等统计指标。恢复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统计月报中的供销合作社饮食业销售额指标。当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竞赛内容包括统计报表、统计定期分析、专题分析。广西供销合作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1993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召开全自治区地、市、县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会议,近130人参加。会议总结交流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经营业务情况,座谈交流各地开展统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讨论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布置1993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及1994年统计工作任务。

1994年,对统计制度、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进行改革,提出统计工作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二是加强统计机构,稳定统计队伍;三是深化商业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发展、商业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商业统计报表制度;四是探索可行性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是提高统计分析水平,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六是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1995年,为更好地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开始增加为三农服务的统计报表。这一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提出,全系统40岁以下的统计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会操作,具有处理日常统计信息工作的能力。

1996年,桂林地区、百色地区、桂平市、百色市供销合作社成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村市场联系点。

1997年,继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成立以理事会副主任阙光凤为组长的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对南宁地区、柳州地区、玉林地区、百色地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对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修改一年多来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情况;二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人员配备及有关统计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三是主要统计指标的准确程度,有无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情况;四是有无对拒报、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对拒报、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按照统计工作质量上、中、下水平和20%的抽查面进行检查,共检查4个地区的9个县(市)的21个基层社,20个县公司,80个门市部、商场、仓库,120个柜组。

1998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印发《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全自治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对统计工作科学性、法定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稳定和充实统计队伍,坚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1999年,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商流统计报表制度作较大修改,各地、市上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的报表品种由原来的186个调整为112个,减少74个,报表页码由原来的15页压缩至6页。从4月起将各市供销合作社完成购进总额、销售总额、农副产品购进总额、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消费品零售5项指标按增长比例排序,在给各市供销合作社通报的同时,抄报给自治区和各市党委、政府,有效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001年开始,原归属于人事处、合作指导处的人员、机构网点报表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各省对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的统计报表统一由各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统计部门报该部统计处。当年,自治供销合作联社综合业务处、人事处、合作指导处第一次共同修改人员工资报表和机构网点报表。5月,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的通知》和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组织统计调查组对全系统统计工作及统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柳州市、桂林市等7个市(县)供销合作社的统计工作,主要检查2000年年报和2001年部分月报,内容包括报表是否迟报、缺报和漏报;各项指标的统计范围是否正确;数字有无虚假现象,统计工作中有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现象。形成《关于开展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情况的汇报》,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自治区统计局。8月,又转发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处,组织召开自治区区直公司、学校开展自查、抽查动员会,于8月下旬对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自治区土产公司进行重点抽查,并及时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总结报给自治区统计局、南宁市统计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9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邀请柳州地区供销合作社等7个市(县)供销合作社业务(统计)科科长来南宁讨论研究修改2002年统计报表制度,将“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报表”由原来的30个指标增加到近70个指标,同时增加了“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方式情况调查表”。

2003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对统计指标体系由过去“纯购纯销”指标体系改为“总购总销”指标体系,统计对象、范围、指标都进行较大改革,尤其是统计指标增加开放办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指标。如供销合作社以各种方式联结带动的农户数,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总额,专业合作社、基地、村级综合服务站、科技服务等指标。当年,将延续了20多年的“商品购、销、存统计分析”改为“广西供销合作社助农增收和综合经营情况统计分析”,统计分析除了商品购销经营业务外,增加以各种方式联结带动农户,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总额,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内容。

2006年,在原有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新网工程”建设内容,如“新网工程”农家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连锁经营网点、配送中心、超市、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内容。通过改革,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供销合作社综合经营、助农增收和改革发展情况。

2005年、2007年、2008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竞赛内容包括统计报表、统计定期分析、专题分析。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坚持在全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活动,连续下发关于开展统计同工种竞赛的通知,明确竞赛内容和竞赛要求。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指标、目录、计量单位、计算办法、起报单位等严格按照报表制度的规定填报,保证数字真实可靠;统计分析要求根据统计报表或有关调查资料写出有数据、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和有建议的定期和专题统计分析材料;年终统计工作总结要能够反映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每年按照竞赛办法,年终对统计工作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对市级供销合作社的奖励,获奖的单位授予“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另一个是对统计联系点的奖励,获奖的单位授予“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统计分析联系点优胜单位”。200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为更好地调动广大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对原有统计工作竞赛办法进行修改,增加对获得统计工作竞赛优胜单位的统计人员个人进行奖励,下发《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竞赛办法〉的通知》,明确要坚持开展这种活动。因此,2005年、2007年、2008年,这3年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广西供销合作社均获得全国竞赛第一名,其中2007年、2008年2年获得特等奖。2005—2008年,全系统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有40人左右,为全系统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8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印发《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同时下发统计年报编制办法。

2009—201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一是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健全统计机构,稳定统计队伍;三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改进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四是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提高统计服务质量;五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2009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与14个市供销合作社全部实现统计计算机联网。年底,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统计报表报送单位22679个,其中基层社有143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