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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机关妇女委员会

【摘要】:组织机构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研究决定于2006年8月14日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妇女委员会,并召开妇女大会。二是配合自治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把家庭教育作为妇女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家庭教育专家讲座、专题报告,传播子女教育、家庭和谐的先进理念。

组织机构

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研究决定于2006年8月14日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妇女委员会,并召开妇女大会。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妇女委员会,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2人。2009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妇女委员会有3名兼职工作人员(主任1人、委员2人)。机关女干部职工55人,其中在职职工21人(正厅级2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10人、科级1人、工人1人、聘用职工2人)、离退休职工34人。至201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妇女委员会有3名兼职工作人员,机关女干部职工57人,其中在职21人,离退休职工36人。

工作情况

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妇女委员会成立后,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用活动去吸引人、用服务去凝聚人、用联谊拓展领域、用协调去争取支持,积极开展“强素质,树形象”系列活动,为机关女干部职工服务。一是利用自治区直属机关女处长联谊会的平台,组织机关女处级干部学习更新知识,丰富自身内涵,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二是配合自治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把家庭教育作为妇女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家庭教育专家讲座、专题报告,传播子女教育、家庭和谐的先进理念。三是开展“五好文明家庭”“道德模范人物”评比活动。四是举办形体训练班,组织女干部参加自治区区直女干部合唱团训练,开展关爱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拓宽工作渠道,丰富活动内容。五是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组织开展各项集体纪念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激发职业女性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引导女干部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勇于进取,团结协助,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改革发展大局,努力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女干部职工在不断地进步。其中,2006—2009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先后共有12名女干部提拔到处级岗位,有11名女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

2010—201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组织女干部职工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把家庭教育作为妇女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家庭教育专家讲座、专题报告,传播子女教育、家庭和谐的先进理念;开展“五好文明家庭”“道德模范人物”评比活动,并成立社、村两级的“妇女之家”;开展“强素质,树形象”系列活动,组织参加自治区区直女干部合唱团训练、健美操练习、舞蹈班练习及女处长联谊活动等;组织专家上“关爱女性健康”保健知识课等;以题为“开拓进取创伟业,供销巾帼显英姿”的板报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贺百年妇运,展巾帼风采”板报比赛,荣获二等奖;组织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女干部职工到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从而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继续发扬自强自立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和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