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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壮族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

【摘要】: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全体在职职工19人进行身份转换,职工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名称保留。同年7月,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纳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困难企业托管中心托管。2001年后,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无业务经营。2008年8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解散托管中心,授权广西南宁振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行使代管,直至2011年。表5-1-91993—2011年部分年份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经营、资产情况表

199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简称“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原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经营服务公司,系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独资直属公司,主要经营日用杂品、百货、小五金、水暖器材、木材和建材等。有干部职工33人,其中干部7人、工人26人。当年,经营总额275.9万元,盈利4.51万元。1992年8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经营服务公司更名为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除原经营范围外,还经营电动助力摩托车。当年,经营总额723万元,盈利5万元。1995年,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生活服务公司合并,其名称未变更。1998年,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与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生活服务公司分离,取得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桃源路沿街铺面经营权,同时,承接南宁市“菜篮子工程”部分项目,在南宁市邕武路租用自治区高峰林场场地养鸡。

2000年5月,因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筹建宫华大厦(后更名为富满地大酒店),拆除桃源路45号沿街铺面。该公司自营养鸡项目亏损,经营无以为继,职工下岗失业。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全体在职职工19人进行身份转换,职工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名称保留。同年7月,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纳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困难企业托管中心托管。2001年后,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无业务经营。2008年8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解散托管中心,授权广西南宁振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行使代管,直至2011年。

表5-1-9 1993—2011年部分年份自治区供销贸易公司经营、资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