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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辩证综合

【摘要】:宋明理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走向了全面的完善与成熟。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可以看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体,融合了道家、佛家诸多因素的有机结合体。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形成了与之相契合的思想体系。

宋明理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走向了全面的完善与成熟。宋明理学在吸收道家玄学佛教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全面复兴了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建构了完备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

在宋明理学中,“理”是世界的本体,“理在气先”,“理先于天地”。在伦理观上,宋明理学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在伦理观上,程颢程颐将“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认为“无人欲即皆天理”,“不是天理,便是人欲”[19]。因此,要想保存“天理”,就要灭“人欲”。朱熹也指出:“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20]他认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21]王阳明也认为,“圣人述六经,只是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22]在道德修养上,宋明理学主张“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中记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具体而言,“格物”即“是物物上穷其至理”[23],“致知”就是自己认识自己心中之“理”,其核心就是要“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的内心固有的天理。

陆王心学的基本范畴也是“理”,其基本宗旨也与程朱理学相同,即维护封建秩序的长治久安。二者的区别在于,陆王认为“理”不是外在的客观实体,而是人的“心”或“良知”的先验结构。心与理是一个东西,社会伦理规范与主观道德观念都是根据于人心,因而提出所谓“良心”的概念,认为它不单是道德的根源,而且先验地具有辨别善恶的能力,人的道德修养不需要像朱熹那样的格物致知,大费手脚,而只要自识本心,存心明性。陆王心学的伦理思想受孟子的影响较大,而其思维方式又与禅宗“即心即佛”一脉相承。陆王的根本目的也是要维护封建的“天理”,但心的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在理论上又会导致对“理”的反思与理性考察,甚至导致对“理”的怀疑与否定。王阳明的“致良知”说要人们破“心中贼”,能动地进行封建道德修养,但由于他在理论上强调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倡导怀疑精神,结果适得其反,在客观上造成了对封建道德的离心力,最终导致了宋明理学的自我否定。所以,当戴震大破理学体系,揭露其“以理杀人”的实质后,宋明理学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中国传统伦理也必然要为近代伦理所代替。[24]

明中期后,中国的封建制度逐渐走向了衰落。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明末清初的一些思想家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对宋明理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如李贽以童心论为基础,反对把天理与人欲相对立。在他看来,人欲是绝对纯真且源于本心的东西。因此,他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25]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对封建社会伦理道德核心的“三纲五常”理论进行猛烈的抨击。黄宗羲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26]他提倡“务得于己,不求合于人”的人生价值观。顾炎武认为,“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27]他积极倡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道德观。王夫之反对宋明理学的“存理灭欲”,主张将天理寓于人欲之中,“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同时,他还认为“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28]。因此,他也崇尚“以身任天下”的爱国主义道德理想。

清代,戴震进一步批判了宋明理学。他指出,宋明理学的所谓天理只是尊者、长者、贵者之理,“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29]因此,在戴震看来,宋明理学的实质就是“以理杀人”。同时,戴震还提出了“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的新道德观。

可以看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体,融合了道家、佛家诸多因素的有机结合体。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形成了与之相契合的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