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董仲舒的两汉经学与天人感应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董仲舒的两汉经学与天人感应

【摘要】:汉代之初,统治者主要推崇黄老学说。作为两汉经学的主要代表,董仲舒在先秦儒家经典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为特色的经院哲学体系。不同于先秦的儒学,董仲舒的两汉经学在本质上是为维护封建汉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服务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天人感应董仲舒认为,天是宇宙万物和人类的最终本原。认为君王承天命,教育人民养成善德。

汉代之初,统治者主要推崇黄老学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中国传统哲学流派由先秦的诸子百家变成了“儒学独大”。儒学作为“一尊”,成为统治阶级的理论基础,具有了明显的“官方意识”。作为两汉经学的主要代表,董仲舒在先秦儒家经典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为特色的经院哲学体系。不同于先秦的儒学,董仲舒的两汉经学在本质上是为维护封建汉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服务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天人感应

董仲舒认为,天是宇宙万物和人类的最终本原。他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38]此时的“天”是具有神学目的性的。他还认为,“天者,百神之君也。”[39]在董仲舒看来,作为统摄百神的天,它自身肯定也是一个神,是一个“意志之天”和“道德之天”。董仲舒认为,人是天的一部分,人们的行为必须在天的行为中去探寻依据,即“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与孔子等先秦儒家学者不同的是,董仲舒认为天与人之间是可感互动的。例如,“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40]而天与人之间的这种相互感应,其依据是天人皆有阴阳。“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而阴阳之间此消彼长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的“相生”和“相胜”,五行生胜,才产生了宇宙间事物的生成交化。在这种运动变化中,始终体现着天的意志和德行,阳是天的恩德的体现,阴是天的刑罚的体现,天“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41]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主要是为维护当时汉朝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说:“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42]“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43]与此同时,董仲舒也认为,虽然天子是上天所授,但也不可胡作非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44]正是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董仲舒奠定了中国封建王朝君权神授的绝对权威,为君主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三纲五常

以天人感应为基础,董仲舒对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证,明确地提出了“三纲”“五常”,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社会规范体系,在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他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45]“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不变的德性。董仲舒认为,“五常”之道是“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46]

(三)性三品

人性论上,董仲舒主张“性三品说”。他认为,“人副天数”。作为副本,人是源于天的创造物。因此,人性是由天来决定的。“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47]董仲舒认为,人性的根源是阳,表现于外为仁,是善;情的根源是阴,表现于外为贪,是不善。人生下来就有性和情两种质,虽然性是主,情是从,但不能说人性先天就是善的。他比喻说:“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48]要使人养成道德品行,达到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就需要经过社会的教育。董仲舒认为,“人性中有善质而未善,性待教而为善,性分三品。”其中,上等的“圣人之性”先天就是善的,不需教育;下等的“斗筲之性”是经过教育,也难以转化为善的。这两种都是少数,都不可以名性,只有“中民之性”可以名性。中民是大多数,需要教育,所以董仲舒指出:“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认为君王承天命,教育人民养成善德。他从人性论的角度上论证了封建统治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