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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概论:先秦哲学与儒家、荀子、老子等相关

【摘要】:中国传统哲学中最早的原始五行说见于《尚书·洪范》。[4](一)儒家作为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流派,儒家奠定了中国哲学的精神底色,成为中国哲学的“中轴”。孔子哲学的基本观念是“仁”。荀子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吸收其他各家学说,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儒家哲学思想。老子的哲学最高范畴是“道”。

中国传统哲学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萌芽。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1.8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已经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生活在仰韶文化时代(距今5000~7000年)的原始先民,形成并盛行“万物有灵”的观念,并据此举行各种自然宗教祭祀活动。[1]当然,受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先民的这种原始宗教观念和行为尚处于幼稚和愚昧阶段,但其间却蕴藏着中国古代先哲的早期世界观,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开端。

在殷周时期,出现了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原始阴阳五行说。其中,原始阴阳说是古代先哲揭示宇宙万物矛盾对立与转化生成的学说。作为原始阴阳说的代表,《周易》用阴、阳二爻两个基本符号构成八卦,又以八卦互相重叠组合构成六十四卦,在此基础之上又推演出三百八十四爻。该书运用朴素辩证法将宇宙万物按其性质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以阳代表积极、进取、刚强、阳性等特性或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以阴代表消极、退守、柔弱、阴性等特性或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万事万物正是在相互矛盾的阴阳对立统一过程中,实现了发生、变化和发展,体现着“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2]

原始五行说揭示了世界的多样性。中国传统哲学中最早的原始五行说见于《尚书·洪范》。据《尚书·洪范》记载:“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该书明确地提出了水、火、木、金、土是构成世界不可缺少的五种最基本的物质元素,同时还对五种物质元素的性质和作用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体现了古代先哲对世界本质的理性思考。《尚书·洪范》的作者一方面认为,世界万物和社会秩序都是上帝所安排的,另一方面,在“五行说”中又把事物的存在和事物的属性都看作客观的。这是在宗教外衣笼罩下透露出来的自发的唯物主义因素。这种刚刚开始形成起来的唯物主义观念,对后来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3]

作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春秋战国时期也是形成中国哲学流派和哲学体系的关键时期。该时期奠定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形成基础,形成了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核心,掀起了中国哲学的第一次高潮。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将春秋战国时期的主要哲学流派概括为六大家,即出文士的儒家、出武士的墨家、出隐者的道家、出辩者的名家、出方士的阴阳家以及出法术之士的法家。此外,还有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4]

(一)儒家

作为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流派,儒家奠定了中国哲学的精神底色,成为中国哲学的“中轴”。孔子是儒家的开创者和主要代表人物,被后世称为“圣人”。孔子哲学的基本观念是“仁”。在孔子看来,“仁”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仁者,人也”[5]。具体而言,“仁”的本质就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6]“仁爱”首先是血亲之爱的“亲亲”。孔子认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7]要以我为中心,由亲到疏,由人及物地施以爱心。其次,“仁爱”要有恻隐之心。人天生就有恻隐之心,能对别人的痛苦与欢乐产生共鸣。再次,“仁爱”要有忠恕之道。忠,即“尽己为人”,就是自己想站得住,也要让别人也站得住,自己想行得通,也要让别人行得通,这叫作“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8]。恕,就是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能强加于别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9]

孔子讲求的“仁”主要是为“礼”服务的,即以仁释礼。孔子追求的礼是西周时期的社会等级制度。孔子对人们提出了“克己复礼”的要求。其中,“克己”就是要约束自己,做到“推己及人”;“复礼”,就是要在“礼”的基础上行“仁”,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0]。另外,孔子还认为,“礼”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11]

孔子之后,被称为“亚圣”的再传弟子孟子,进一步完善了仁学体系,成为战国中期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2];“亲亲而仁民,仁爱而爱物”[13]。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儒家将人的精神提升到超越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另外,孟子还将孔子的“仁”,从个人道德生活发展到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主张国家要实行“仁政”。他认为,“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而“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14]

人性论上,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生而就有四个“善端”,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5]。其中,“端”即是萌芽,而仁、义、礼、智是推广这四个“善端”的道德手段。

荀子是战国末期儒家学说的集大成者。荀子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吸收其他各家学说,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儒家哲学思想。在人性论上,与孟子的“性善论”不同,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16]

荀子强调“隆礼”。他认为,“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17]同时,荀子还主张“重法”。他认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18]可以说,荀子主张法礼并重,“法者,礼之端也”,“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19]显示出儒家“礼治”与法家“法治”的互相糅合与过渡。

(二)道家

作为中国哲学的又一主要流派,道家对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发挥着重要的影响。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开创者和代表人物。老子的哲学最高范畴是“道”。他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此两者同出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20]在老子看来,“道”在本质上是不可言说和不可界定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21]同时,他认为,“道”是世界万物的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2]虽然“道”超越了宇宙万物,但它又体现在具体的事物之中,即“德”。“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23]对于万物而言,“道”的作用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24],即“无为”。这种自然无为的天道观体现在政治上就是“无为而治”,即“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5]“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6]等。

同时,老子在朴素辩证法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他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哲学命题。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27]“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8]老子主张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29]

继老子之后,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庄子。同老子一样,庄子将无形无象的“道”作为万物化生的根源。他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30]同时,庄子也提倡自然无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31]庄子将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他认为事物之间的差别是随着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是相对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32],强调个人与宇宙的契合。

(三)法家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核心的哲学流派。法家的创始人是战国前期的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到了战国末期,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法治理论。

韩非发展了老子和荀子的思想,首次提出了“道”与“理”,即事物的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关系问题。其中,“道”是事物的普遍规律,“理”是区别不同事物的特殊规律。“道”是“理”的依据,而“理”是“道”的具体体现。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理者,成物之所文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33]在认识论上,韩非提出了“参验”。他认为,“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34]韩非还提倡“矛盾之说”,即“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35]在法治理论上,韩非对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观点。他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36]“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37]他认为,在法、术、势之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术是方法。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国君要将法、术、势三要素有机地结合成为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