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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和防水质的污染措施

【摘要】: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按表3-1-12a、b确定。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1.节水措施

“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则是摆在从事给水排水专业人员面前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资料,提出以下措施作为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参考做法:

(1)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规定。

(2)严格执行生活、生产、经营性用水分别计量、不同收费的规定。

(3)严格实现水价改革,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4)严格采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出一水多用的重复利用方式。

(6)在缺水地区,提倡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节约水资源。

(7)选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新型管材和连接方式可靠的配件,杜绝渗、漏、滴、跑、冒现象发生。

(8)严格控制对地下水资源(含地热水)的过度开发,有条件时应实行回灌。

(9)在缺水地区,应严格控制或禁止大搞人为大水面或水景景观工程。

(10)将防止对水资源的污染作为节约用水的一个重要内容。

(11)加强对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的开发。

2.防水质污染措施

城市给水管道严禁自备水源的供水管直接与城市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中水、回用雨水等非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生活饮用水不得因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被污染,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②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进水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①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②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③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①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②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①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②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在连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①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其充(补)水管上。②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③消防(软管)卷盘。④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按表3-1-12a、b确定。

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接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设置钢套管,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3-1-12 a生活饮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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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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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b防回流设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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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供单体建筑物的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他用水的水池(箱)分开设置。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分隔墙。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其上层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构造和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人孔、通气管、溢流管应有防止生物进入水池(箱)的措施。②进水管宜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③进出水管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④不得接纳消防管道试压水、泄压水等回流水或溢流水。⑤泄水管和溢流管的排水,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管口应露空;当水池(箱)中的水不能以重力自流径泄空时,应设置移动或固定的提升装置。⑥水池(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不得影响水质。

当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内的贮水,48h内不能得到更新时,应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