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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系统分类、组成及给水方式

【摘要】: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宜按下列要求确定:①应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③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的供水方式。

1.给水系统的分类

根据用户对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并结合外部给水系统的情况进行给水系统的划分。常用的基本给水系统是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将上述3种基本给水系统或其中两种基本系统合并成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生活—消防给水系统、生产—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不同需要,有时将上述3种基本给水系统再划分为以下几种。

1)生活给水系统:饮用水系统、杂用水系统等。

2)生产给水系统:直流给水系统、循环给水系统、复用水给水系统、软化水给水系统、纯水给水系统等。

3)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水幕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给水系统的组成

引入管:由室外管网(小区本身管网或城市市政管网)与建筑内部管网相连接的管段称为引入管。若该建筑物的水量为独立计量时,在引入管段应装设水表阀门

给水管道:将水输送到建筑内部各个用水点的管道,由水平干管、立管、支管和分支管组成。

给水附件:用以控制调节系统内水的流向、流量、压力,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附件,按作用又分为调节附件、控制附件、安全附件。给水附件是指给水管路上的阀门、水锤消除器、多功能水泵控制阀、过滤器、减压孔板等管路附件,用以控制、调节水流。消防给水系统的附件主要有水泵接合器、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门和末端试水装置等。

配水设施:即生活、生产和消防给水系统及其管网的终端。生活给水系统的配水设施主要是指卫生器具的给水配件,如水龙头;生产给水系统的配水设施主要是指与生产工艺有关的用水设备;消防给水系统的配水设施有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等。

增压和贮水设备:是指给水系统中用于升压、稳压、贮水和调节的设备。当室外给水管网水量、水压不足,或室外给水管网水量不足,或建筑给水对水压恒定、水质或对用水安全有一定要求时,需设置升压或贮水设备。增压设备有水泵、气压给水设备等。贮水设备有水箱、贮水池、吸水井等。

计量仪表:计量或显示给水系统中的水量、流量、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的仪表,如水表、流量计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水位计等。

3.给水方式

依靠外网压力的给水方式有以下两种。

(1)直接给水方式

直接给水方式如图3-1-1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在1d内均能满足用水要求的建筑。

(2)设水箱的给水方式

设水箱的给水方式如图3-1-2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周期性不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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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直接给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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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设水箱的给水方式

a)上行下给式 b)下行上给式

依靠水泵升压的给水方式有以下几种。

1)设水泵的给水方式:如图3-1-3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经常不足的建筑。

2)设水泵和水箱的给水方式:如图3-1-4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低于或经常不足,且室内用水不均匀的建筑。

3)气压给水方式:如图3-1-5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低于或经常不足,室内用水不均匀且不宜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

4)分区给水方式:如图3-1-6所示,它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只能满足下层供水要求的建筑。

5)分质给水方式:如图3-1-7所示,即根据不同用途所需的不同水质,分别设置独立的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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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3 设水泵的给水方式

a)与外网直接连接 b)与外网间接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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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4 设水泵和水箱的给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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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5 气压给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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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6 分区给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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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7 分质给水方式

4.系统选择

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其水量应满足小区内全部用水的要求,其水压应满足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要求。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应设置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小区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宜实行分质供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小区的加压给水系统,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高度和建筑物的分布等因素确定加压站的数量、规模和水压。当采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吸水的叠压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叠压供水设计方案应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②叠压供水调速泵机组的扬程应按吸水端城镇给水管网允许最低水压确定;泵组的最大出水量不应小于小区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叠压供水系统在用户正常用水情况下不得断水。③叠压供水当配置气压给水设备时,应符合有关生活给水系统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供水的要求;当配置低位水箱时,其贮水有效容积应按给水管网不允许低水压抽水时段的用水量确定,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贮水在水箱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h。④叠压供水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宜按下列要求确定:①应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调节和加压供水方案。②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③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压力符合下列要求:①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②静水压力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③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的供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