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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雍年间的乡村建设:白堠乡的故事

【摘要】:明末清初长达数十年的战争,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以杨之徐为首的地方士绅,对乡村社会变革起了推动作用。本章讨论,以杨之徐为中心展开。至康熙三十四年37岁时,被任命为河南汝宁府光山县知县。既是进士,又任过县令,回到家乡的杨之徐自然地成为宗族的首领。为了团聚族人,杨之徐回乡担任宗族领袖后,以儒家伦理“名教”为标准处理族中事务。

明末清初长达数十年的战争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康熙二十年(1681)以后,社会局势稳定,政府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推行新政,注意兴修水利,鼓励垦荒,推迟起科年限;推广种植双季稻,增加粮食产量。同时通过蠲免钱粮、赈济灾荒的形式,增强平民百姓的生存能力。改革赋役制度,康熙五十一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之制,[1]将丁银定额化,为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创造了条件。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的新制度的实施,使社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康熙二十二年台湾收复后,粤东地方社会稳定。“海禁”开放,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得到长足发展,从而为地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政府扶持建构宗族的政策鼓励下,地方宗族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地方社会的主要社会组织

康雍年间,白堠经济发展,科举兴盛,但人口增长过快,导致生存资源短缺,地方社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士绅针对社会问题,利用国家政策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从而使基层社会经历了一次深远意义的变革,乡村社会因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杨之徐为首的地方士绅,对乡村社会变革起了推动作用。本章讨论,以杨之徐为中心展开。

杨之徐(1659—1731),字沛若,号慎斋,杨士薰第四子。顺治十六年(1659)出生于一大家族中,其父士薰有五兄弟,而之徐有十兄弟。杨之徐自小聪明好学,素有家学渊源。其堂祖杨廷纪为崇祯六年(1633)举人,其父为拔贡,居家教子,一门共为师友。之徐在其父调教下,14岁时“三试冠军”,考中县里的第一名秀才。17岁参加乡试,成为该科最年轻的举人。30岁时考中康熙戊辰(二十七年,1688)科进士,成为大埔县继隔河相对的堠北萧翱材后的第二个进士。至康熙三十四年37岁时,被任命为河南汝宁府光山县知县。任内捐俸办义学,修县志,革除编审累民之弊,颇有惠政。但据说因不善巴结上司,两年后“计典”失官,被革职回籍。

归田后的杨之徐,除偶尔出外拜访在各地为官的同年和设教于附近各地外,一直生活在白堠村里。“治国”的愿望实现不了,“修身齐家”成为其人生的主要目标。既是进士,又任过县令,回到家乡的杨之徐自然地成为宗族的首领。同时其长兄之冀为庠生,二兄鲲云于康熙二十六年考中副榜,三兄凤来为康熙三十二年岁贡,六弟之豫为郡庠生,成为白堠地方最显赫的科举之家,为其经营宗族和乡村社会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其一生的经历,正如他自己所总结的,“前三十年供子道,后十年履臣道,又后三十年备历处宗族乡党之道”[2]。后半生一方面闭门读书,一经课子,希望子孙能够继续出人头地;另一方面则担任族长,承担起了整合和建设宗族和地方社会的重任。

此时杨氏正处于上升时期,人口急剧增加,造成生存资源非常紧张,纠纷不断。为了团聚族人,杨之徐回乡担任宗族领袖后,以儒家伦理“名教”为标准处理族中事务。先后倡建祠堂、立族产、修族谱、定族规、置义田,建构了宗族社会。其大致经历,正如他在雍正五年(1727)所撰的《四代福庆图记》中所言:“族人质成,排难解纷,不遗余力。列祖尝祀,提纲挈领,俾有成规。三十年来如临如履,战战兢兢,唯恐大德逾闲,以获戾名教,此则余之存心也。”[3]并办族学,以族产奖励子孙读书上进。同时以地方士绅的身份,参与地方事务的处置。“遇有关桑梓利害者,则力除之。”[4]

在以杨之徐为首的士绅的引领下,康雍年间白堠的科举、宗族组织、经济、社会习俗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整体性的社会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