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冲突视角下的可持续城市设计

冲突视角下的可持续城市设计

【摘要】: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建构视野下,同时存在相互制衡的三种话语的主导:政治的、经济的、民生的。其中所内含的对于经济、政治、民生话语权的争夺与宣称的过程,则会在冲突中促进整合和朝向某种共识,并共同奠定了当代中国一种新型话语的基础。这一新型话语所构成的复合语境,体现为一种包容着冲突与矛盾的实践情境,并围绕着政治的强势与弱均衡、经济的优先与反优先及民生的孱弱与强主张展开。

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建构视野下,同时存在相互制衡的三种话语的主导:政治的、经济的、民生的。三者之间的冲突则体现为政治、经济、社会不同领域的结构转型的一种综合关系,尤其是社会领域对于政治领域的反作用。通过对照西方理论与实践的时空发展谱系,还原中国城市空间发展建构的历史与社会空间,可以发现,城市形态及社会文化的变迁、发展的生命力及在全球化中的位置,这些内容共同导向了当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在可持续发展建构上“三权分立”的话语图腾:主导的经济话语、强势的政治话语、孱弱的民生话语。

其一,主导的经济话语。经济全球化使得城市间竞争日益加剧,城市的吸引力、空间的经济效益成为强调的重点,而规划的首要职责也转变为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但这同时却也加剧了生活质量的恶化及资源与环境的危机状态。在发展战略或发展模式上,出现了两条发展路径:一种是优先发展经济;另一种则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促进各系统的协调发展。虽然第二条路径正日益构成主流的发展语境,但经济为先仍构成了现实发展中的模式主宰。

其二,强势的政治话语。政府具有行政强制力,其投资往往具有基础性、启动性和先导作用。国家力量的“试点”效应在今天的中国分外明显,学者和活动家也将发展视为国家制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巴维斯卡尔,2004)。在强势的政治话语下,合法性的问题更易引起关注,并凸显出加重社会不协调的冲突因素。例如,客观上、主观上都有这样的因素:“失范效应”的消极影响,即客观上加重社会不协调的因素,会给我国带来不协调、不平衡,包括刺激起过高的消费期待,加剧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不平衡等。事实上,政治与社会意识对政治制度、全社会行为往往具有明显相关关系,其中政治意识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价值构成,价值构成又决定着制度架构,制度架构又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和市场最终对个人选择和行为产生巨大影响。

其三,孱弱的民生话语。发展的力量不但来自其政治压力与经济动力,更在于它能达成不同群体改善生活的愿望,正如巴维斯卡尔在文章中所描述的“干净绿色”德里城的制作与反制作[1]。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其政治、经济体制及社会生态都具有强烈的自身特性,既开创了自身发展历程中的先河,又难以在任何西方发达国家的过去经验中找到完全相同的参照;反映在其中的“民生”诉求,也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可以说,当代中国城市空间问题所激发的“民生”主题必须与自身的具体国情紧密联系起来考量。这也迫使“民生”的主张需要反馈到强势的政治领域来考察,并在经济发展语境中得到体现。

在过去完全计划经济环境中,我国的城市建设过程表现为一种显著的“自上而下”模式的政府行为,由政府颁布的“标准”控制完成,规划设计及使用者与政府决策之间的关系要求是统一的。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房地产开发作为一种强势的市场力量出现在城市大规模建设及更新改造的运动中,国家和私人资本开始共同进入这一领域,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形态打破了原先以国家利益为主的单一利益关系格局。当共同面对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的土地利用时,条块分割的传统行政体制、各部门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攫取、行政管理实体协调性不足和具有上位指导作用的综合性规划缺乏等,则往往导致职权重叠、资源竞争或布局不合理等冲突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多层次社会阶层的形成及阶层分化,产生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并进而构成了城市发展与建设进程中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利益形态——个人利益、开发商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建造者和城市居民之间存在着目的和利益上的裂隙,这种裂隙是政治经济学的和空间生产的意义上,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备的制度和程序来予以弥合,这也凸显出民生话语的孱弱和势微。

总的来看,在国家、社会、大众的现实需求中,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策略谱系中,牵涉多且复杂的利益团体及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在这一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城市建设与改造也就成了一个涉及政府、开发商和居民三方核心利益主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导向不同的行为选择,行为选择的不同则对冲突的影响也不一样。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各个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行为规范框架内,形成了各方力量博弈互动关系。其中所内含的对于经济、政治、民生话语权的争夺与宣称的过程,则会在冲突中促进整合和朝向某种共识,并共同奠定了当代中国一种新型话语的基础。

这一新型话语所构成的复合语境,体现为一种包容着冲突与矛盾的实践情境,并围绕着政治的强势与弱均衡、经济的优先与反优先及民生的孱弱与强主张展开。但正如前文所反复强调的,在我国相当长的经济转型期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仍将极为浓厚。城市设计中的政府干预仍将是主要的支配力量,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会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类型、社会发展的多元化促进了现代城市设计引入我国,民众的现实需求与真实诉求日趋得到重视与强化。

王伟强指出,在这样一种过程中,规划师不再只基于中立立场来筹划城市发展,而是涉入社会的互动过程,既充当竞争团体间的调停者,同时作为某种利益团体自己又参与到协商之中。约翰·福里斯特则指出,要想在实践中追求合理性,规划师必须能政治地思考问题和行动,对权力和无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预测和重组。可以说,城市设计构成了当今社会利益的“调控器”之一,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执行环节——都牵动着多元利益的关注。当前城市设计的可持续发展建构,也需要面对并整合这种综合立场,在当前新型话语所构成的复合语境中,积极寻求冲突应对的策略可能与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