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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史:年表年代考订问题解答

【摘要】:战国时代各国史事,是用国君在位的年数来纪年的。但是《史记·六国年表》所载各国国君的世次年数有很多错误,过去许多学者曾根据《古本竹书纪年》来加以考订,校正了不少错误。然而所有的考订都是不够完善的,因此我们在编排这个大事年表时,不能不作一些必要的考订。原来魏惠王到三十六年没有死,只是改元又称一年,又十六年才死的。《六国年表》略同。

战国时代各国史事,是用国君在位的年数来纪年的。我们为了弄清楚历史事件发生的年代,除了用公元来纪年以外,不得不附上各大国国君在位年数,以便查考。但是《史记·六国年表》所载各国国君的世次年数有很多错误,过去许多学者曾根据《古本竹书纪年》来加以考订,校正了不少错误。然而所有的考订都是不够完善的,因此我们在编排这个大事年表时,不能不作一些必要的考订。

一、关于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记魏文侯元年在周威烈王二年,即公元前四二四年。记魏武侯元年在周安王十六年,即公元前三八六年。记魏惠王元年在周烈王六年,即公元前三七〇年。记魏襄王元年在周显王三十五年,即公元前三三四年。又有魏哀王元年记在周慎靓王三年,即公元前三一八年。《史记》将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的年代如此安排,是错得厉害的。

孟子》记有梁惠王对孟子说的一席话:“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梁惠王上篇》)这里所谓“东败于齐,长子死焉”,就是指《史记·魏世家》所载魏惠王三十年太子申战死马陵之役;至于“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当是指魏献西河、上郡给秦的事;“南辱于楚”,当是指楚柱国昭阳破魏于襄陵的事。可是照《史记》说来,魏献西河给秦已是魏襄王五年的事,魏献上郡给秦已是魏襄王七年的事,楚破魏于襄陵已是魏襄王十二年的事,魏惠王怎么能把身后的事说给孟子听呢?很显然的,是《史记》把年代弄错了。

《史记·魏世家》说:魏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哀王二十三年卒。而《竹书纪年》(以下简称《纪年》)却说“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世本》也说“惠王生襄王,襄王生昭王”(《史记·魏世家·索隐》引),其间并无哀王一代。原来魏惠王到三十六年没有死,只是改元又称一年,又十六年才死的。《史记》误把惠王改元后的年世当作襄王的年世,又误把襄王的年世作为哀王的年世。自从《纪年》出土以后,历来研究战国史的都根据《纪年》来纠正《史记》的错误,这是正确的。因为《史记》的错误,从《史记》本身也可以见到。《史记·赵世家》说:“武灵王元年……梁惠王与太子嗣、韩宣王与太子仓来朝信宫。”这年据《史记·六国年表》是魏襄王十年,可是魏襄王名嗣(《史记·魏世家·索隐》引《世本》,《苏秦列传·索隐》引《世本》也说“魏惠王子名嗣”)。如果这年真是魏襄王十年的话,太子就不该是嗣。这年魏太子是嗣,分明这年率太子嗣朝赵的是梁惠王了。如果根据《纪年》,这年是魏惠王后元十年,那末,这时太子正是嗣。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纪年》的正确性。

是不是依照前人的考订,根据《纪年》把《史记》魏襄王的年世改作魏惠王改元后的年世,把《史记》魏哀王的年世改作魏襄王的年世,问题就解决了呢?如果我们把《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校对一下,两者的年代还是不能相合的,有的相差二年,有的相差一年,这是什么原因呢?

《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相差一年的有五件事:

(一)《水经·河水注》和《路史·国名纪丁》注引《纪年》:“梁惠成王二年齐田寿率师伐赵,围观,观降。”而《史记·魏世家》作“惠王三年齐败我观”。

(二)《史记·魏世家·索隐》引《纪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釐侯来朝皆在〔梁惠王〕十四年。”而《史记·魏世家》和《六国年表》作“惠王十五年鲁、卫、宋、郑君来朝”。

(三)《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记王劭引《纪年》说:“梁惠王十七年,齐田忌败梁于桂陵。”《水经·济水注》引《纪年》也说:“梁惠成王十七年齐田期(即田忌)伐我东鄙,战于桂阳(《水经注》说:桂阳“亦曰桂陵”,“阳”乃“陵”字之误),我师败逋。”而《史记·魏世家》作:“惠王十八年,拔邯郸。赵请救于齐,齐使田忌、孙膑救赵,败魏桂陵。”《六国年表》略同。

至于《魏世家·索隐》说:“《纪年》二十八年,与齐田朌战于马陵;上二年,魏败韩马陵;十八年,赵(当作齐)又败魏桂陵。桂陵与马陵异处。”这段话上文引的是《纪年》,下文“上二年”、“十八年”云云,只是根据《魏世家》上文用来说明“桂陵与马陵异处”的。前人每多把《索隐》的“上二年”、“十八年”云云作为《纪年》的文字,是错误的。我们不能据此认为《纪年》和《史记》相合。

(四)《水经·淮水注》引《纪年》说:“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卫公孙仓会齐师围我襄陵。十八年,王以韩师败诸侯师于襄陵。”而《史记·魏世家》作惠王“十九年,诸侯围我襄陵”。《六国年表》同。

(五)《水经·浊漳水注》和《路史·国名纪己》引《纪年》说:“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史记·商君列传·索隐》也说:“《纪年》云:秦封商鞅在惠王三十年。”而据《史记·六国年表》“秦封大良造商鞅”在秦孝公二十二年,即魏惠王三十一年、楚宣王三十年。《秦本纪》也说:“孝公二十二年封鞅为列侯,号商君。”《楚世家》也说:“宣王三十年秦封卫鞅于商。”

《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相差二年的有两件:

(一)《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索隐》记王劭引《纪年》说:“(梁惠王)二十七年十二月,齐田朌败梁于马陵。”《魏世家·索隐》引《纪年》又说:“〔梁惠王〕二十八年与齐田朌战于马陵。”《孟尝君列传》“败之马陵”下《索隐》也说:“《纪年》当梁惠王二十八年。”而《史记·魏世家》作:“〔惠王〕三十年……太子果与齐人战,败于马陵。”《六国年表》略同。

(二)《史记·魏世家·索隐》引《纪年》说:“〔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齐田朌伐我东鄙。九月,秦卫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鄙。王攻卫鞅,我师败绩。”《水经·泗水注》引《纪年》也说:“梁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齐田朌及宋人伐我东鄙,围平阳。”《史记·商君列传·索隐》引《纪年》也说:“梁惠王二十九年秦卫鞅伐梁西鄙。”而《魏世家》作:“〔惠王〕三十一年,秦、赵、齐共伐我。”《六国年表》也说:“〔魏惠王〕三十一年秦商君伐我,虏我公子卬。”又说:这年齐“与赵会,伐魏”。

我们把《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两相校对,相差一年的有五件,相差两年的有两件,年代相合的一件事也没有。前人做考订的,对于这个问题也曾接触到(如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等),或者认为《史记》所据的是《秦记》,用的是“周正”,《纪年》用的是“夏正”,因为这些事都发生在“夏正”的仲冬或季冬,由“周正”来计算已是次年的一月、二月了,但是何以《纪年》上所载梁惠王时的事恰巧都在仲冬、季冬发生的呢?何以《纪年》和《史记》的年代竟没有一件事不相差呢?或者认为一件事可能连续两年,战争是可能连续到次年的,但是秦封商君这样的事是不可能跨年度的;鲁、卫、宋、郑四国国君朝见魏惠王的事,也不可能持续到第二年。我们知道,《史记》所根据的是《秦记》,大事的年代既不会错;《纪年》是魏国的历史记录,所记的魏国的历史事件年代也不会错,那末,《纪年》和《史记》所记魏惠王时的事怎样会相差一年至二年呢?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要想根据《纪年》来校正《史记》的年代是不可能正确的。这是校订战国年代的关键问题。

不仅《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年代有相差,所载魏文侯、魏武侯时的事年代也还有相差的。《史记·魏世家》和《六国年表》记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魏武侯在位十六年,而《魏世家·索隐》于“文侯卒”下说:“《纪年》五十年卒。”于“武侯卒”下又说:“《纪年》云:武侯二十六年卒。”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和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都认为《纪年》为是,都根据《史记》武侯的卒年,就《纪年》的年数上推文侯、武侯的年世,因而定文侯元年在周定王二十三年(公元前四四六年),武侯元年在周安王六年(公元前三九六年)。可是《史记·魏世家·索隐》引《纪年》说:“魏武侯元年当赵烈侯之十四年。”赵烈侯元年在周威烈王十八年(《史记·赵世家》、《六国年表》在烈侯后误多武公一代),烈侯十四年应是周安王七年。为什么雷学淇、王国维的推算又和这相差一年呢?如果说《史记》魏武侯的年世较《纪年》短少了十年,那末《史记》和《纪年》所载魏武侯时的事应该相差十年。可是我们校对的结果只是相差九年。例如:

(一)《史记·魏世家》说:“〔武侯〕二年城安邑、王垣。”而《索隐》引《纪年》作“十一年城洛阳及安邑、王垣”。

(二)《史记·韩世家》说:“韩哀侯二年灭郑,因徙都郑。”《史记》韩哀侯二年当魏武侯十二年。而《索隐》引《纪年》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

为什么按照雷学淇、王国维所考订的魏武侯年代和《史记·索隐》所引的《纪年》又相差一年呢?我们认为这和前面所说的《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相差一年是有关连的。

《史记·魏世家》说:“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相王也。”《秦本纪》也说这年“齐、魏为王”(《史记·田齐世家》和《孟尝君列传》略同)。《史记》既误把惠王改元当作襄王元年,可知这年的惠王改元是由于齐、魏两国相互尊王号的缘故,正同秦惠文君因称王而改元一样。《纪年》既说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又称一年,那末魏惠王在三十六年改元时没有逾年改元,正同田和的称侯改元一样。如此说来,魏惠王改元前的第三十六年,也就是改元的元年,如果把这年算作改元的元年,改元前实只三十五年。由于司马迁把“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误作了“三十六年卒”,于是《史记》魏惠王在改元前的年世就多出了一年,把魏惠王纪元和魏武侯的卒年都提上了一年。《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的年份所以会相差一年,雷学淇、王国维考订的魏文侯、魏武侯年代和《史记·索隐》所引《纪年》的年份所以会相差一年,都是由于这个缘故。至于《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惠王时的事相差二年的,都是关于战争的记载,这是由于战争连续到了次年,《史记》根据的是《秦记》,《秦记》是秦国的史记,对于他国战争只记胜负之年,所以都记在次年了。

我们说《史记》魏惠王的纪元误上一年,也还有科学的根据。《史记·六国年表》说:“秦献公十六年民大疫,日蚀。”照《六国年表》的年代,这年已是魏惠王二年。可是《开元占经》卷一〇一引《纪年》说:“梁惠成王元年昼晦。”昼晦即是日蚀,《六国年表》谓“秦厉共公三十四年日蚀昼晦”,“秦献公三年日蚀昼晦”,都把日蚀和昼晦连称,可为明证。查这年是公元前三六九年,四月十一日十三时九分确是日有环食(朱文鑫《历代日食考》中《战国及秦日食考》)。《纪年》既说魏惠王元年昼晦,那末魏惠王元年决在公元前三六九年。《六国年表》定魏惠王元年在周烈王六年,即公元前三七〇年,显然是误上了一年。

《魏世家》“襄王卒,子哀王立”下《集解》说:“荀勖曰:和峤云:……今案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改元后十七年卒。”《索隐》也说:“《纪年》云: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称后元一,十七年卒。”《魏世家》“惠王卒”下《索隐》又说:“《纪年》云: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未卒也。”《田世家》“魏惠王卒”下《索隐》也说:“此时梁惠王改元称一年,未卒也。”这都足以证明《纪年》的记载确是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雷学淇认为魏惠王在改元前实只三十五年,这是很对的。但是据此便认为改元后有十七年,那就错了。《史记·集解》和《索隐》的“十七年”该都是“十六年”之误,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引《纪年》作“十六年”,可以证明。魏惠王因“齐、魏相王”而改元,改元后只有十六年。《史记》虽然把魏惠王的后元误作魏襄王的年世,但十六年是不错的。

总之,《史记》短少了魏文侯的年世十二年,又短少了魏武侯的年世十年,把“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误作“魏惠王三十六年卒”,把魏惠王的纪元和魏武侯的卒年提上了一年,又误把“魏惠王改元后的年世作为魏襄王的年世,因而在魏襄王之后多出了一个魏哀王,把魏襄王的年世算作了魏哀王的年世。《史记》上这一连串的错误,我们是可以根据《纪年》来加以校正的。

我们根据上面的考订,可以明确知道:(一)魏文侯元年应在周定王二十四年,即公元前四四五年。(二)魏武侯元年应在周安王七年,即公元前三九五年。(三)魏惠王元年应在周烈王七年,即公元前三六九年,到魏惠王三十六年即公元前三三四年,改元又称一年,即是魏惠王后元元年。(四)魏襄王元年应在周慎靓王三年,即公元前三一八年。

二、关于齐威王、齐宣王、齐湣王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记齐威王元年在周安王二十四年,即公元前三七八年。记齐宣王元年在周显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三四二年。记齐湣王元年在周显王四十六年,即公元前三二三年。《史记》将齐威王、齐宣王、齐湣王的年代如此安排,也是错得很厉害的。

我们看《战国策·燕策一》说:“子之三年,燕国大乱,……储子谓齐宣王‘因而仆之’,……王因令章子(即匡章)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伐燕”(《史记·燕世家》同)。《战国策》认为伐燕子之的是齐宣王,可是《史记·六国年表》记这事在周赧王元年,照《六国年表》所排列的齐国年代,这年已是齐湣王十年了。究竟伐燕子之的是齐宣王还是齐湣王呢?据《孟子》记载:沈同曾私下问孟子:“燕可伐与?”孟子说:“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孟子·公孙丑下篇》)接着“齐人伐燕”,“五旬而举之”,齐宣王曾为此问孟子应否“取之”。后来“齐人伐燕取之,诸侯将谋救燕”,齐宣王又为此问孟子“何以待之”(《孟子·梁惠王下篇》)。接着“燕人畔”,王说:“吾甚惭于孟子。”(《孟子·公孙丑下篇》)那末伐燕子之的一定是齐宣王。很显然的,《史记》所排列的齐国年代有错误。前人也曾注意到这个问题,想校正《史记》齐国的年代,例如《资治通鉴》曾把齐威王的年世加多十年,把齐宣王的年世移后十年。《大事记》又把齐湣王的年世缩短十年,把齐宣王的年世延长十年。目的都在求齐伐燕的年代能和《孟子》、《战国策》相合,但是这样的移动都是勉强凑合,没有根据的。

我们要纠正《史记》齐国年代的错误,正如同纠正《史记》魏国年代的错误一样,唯有根据《纪年》了。《史记·索隐》引《纪年》说:“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史记·田世家·索隐》引《纪年》)“梁惠王十二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则桓公立十九年而卒。”(《史记·田世家·索隐》引《纪年》。《魏世家·索隐》说:“按《纪年》,齐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幽公”当是“桓公”之误。)“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梁,战马陵”(《史记·田世家·索隐》引《纪年》。《孙子·吴起列传·索隐》引《纪年》说:“〔梁惠王〕二十七年十二月齐田朌败梁于马陵”)。“梁惠王后元十五年齐威王薨”(《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引《纪年》)。据此可知,《史记》在田太公(田和)和田桓公之间脱漏了田侯剡一代,《史记》所说桓公在位年数六年和威王在位年数三十六年,都是错误的。田侯剡立于齐康公二十二年,即周安王十九年,其元年当在周安王二十年,即公元前三八二年。桓公元年在周烈王二年,即公元前三七四年。桓公十八年相当于魏惠王十三年,即周显王十二年,这年齐威王始立,那末齐威王元年当在周显王十三年,即公元前三五六年。马陵之役在齐威王十四年,相当于魏惠王二十七年,即周显王二十六年,亦即公元前三四三年。到魏惠王后元十五年即周慎靓王元年,齐威王卒,齐宣王始立,那末齐宣王元年当在周慎靓王二年,即公元前三一九年。总计田侯剡在位首尾十年,田桓公在位首尾十九年,齐威王在位首尾三十八年。《史记》总共短少了田侯剡九年、田桓公十二年、齐威王一年,因而把齐威王、齐宣王和齐湣王的年世都拉上了,于是所记历史事件的年代不能和《孟子》、《战国策》相合了。

根据《纪年》,齐宣王元年既在周慎靓王二年,即公元前三一九年。那末周赧王元年(即公元前三一四年)的齐伐燕事件,是在齐宣王六年。这样,和《孟子》、《战国策》所有齐宣王伐燕的记述也完全符合了。《战国策·齐策二》载:“韩、齐为与国,张仪以秦、魏伐韩。齐王曰:‘……吾将救之。’田臣思(即田忌)曰:‘……子哙与子之国,百姓不戴,诸侯弗与。秦伐韩,楚、赵必救之,是天以燕赐我也。’王曰:‘善。’乃许韩使者而遣之。韩自以为得交于齐,遂与秦战。楚、赵果遽起兵救韩,齐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举燕国。”所记也是这件事。而《史记·田世家》也有一段和这相似的记载,记在“桓公午五年”。这是由于司马迁误把这事和周安王二十二年“齐伐燕取桑丘”的事并为一谈,又误定田桓公元年在周安王十八年,就误以为田桓公五年的事了。

齐宣王的卒年,《史记·索隐》没有引《纪年》来比勘。据《史记·田世家》,齐宣王在位十九年,依《纪年》将齐威王的卒年下推,那末齐宣王的卒年和齐湣王的即位年份应在周赧王十四年,即公元前三〇一年。这年齐相田文曾联合韩、魏,派匡章攻楚的方城,杀楚将唐蔑于沘水旁的垂沙。据《荀子·王霸篇》,“破楚”已是齐闵王(即湣王)的事,可证这年齐湣王确已即位。如此说来,齐湣王元年应在周赧王十五年,即公元前三〇〇年。

我们根据上面的考订,可以明确知道:(一)齐威王元年在周显王十三年,即公元前三五六年。(二)齐宣王元年在周慎靓王二年,即公元前三一九年。(三)齐湣王元年在周赧王十五年,即公元前三〇〇年。

特别要指出,近人有把齐威王、宣王、湣王三王的年世改作齐威宣王和宣湣王两王的年世,更改《六国年表》而自称新表的,这完全出于凭空设想,毫无史料的根据,不符合历史事实,已在本书第六章第八节“沿用谥法的礼制”及注解中加以明辨,请注意。

三、关于赵襄子、赵烈侯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赵国年表中赵襄子、赵桓子、赵烈侯三个国君的年代有错误。

《史记》把赵简子的卒年定在晋出公十七年,即公元前四五八年,这是不可信的。《史记·赵世家》一方面说:“晋出公十七年简子卒,太子毋恤代立,是为襄子。”一方面又说:“赵襄子元年越围吴,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查《左传》记越围吴事在鲁哀公二十年、晋定公三十七年,即公元前四七五年。这年赵襄子正居简子的丧,可知赵简子已去世,而赵襄子元年应在公元前四七四年。

《史记·赵世家》说:〔烈侯〕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武公十三年卒,赵复立烈侯太子章,是为敬侯。”《索隐》说:“谯周云:《世本》及说赵语者,并无其事,盖别有所据。”查《魏世家·索隐》引《纪年》说:“魏武侯元年当赵烈侯十四年。”可知赵烈侯九年并未去世,《史记》所说“弟武公立”事,是不可信的。《赵世家》说赵烈侯名籍,赵敬侯名章,只是武公没有名字,而且赵烈侯、赵敬侯都称侯,何以其中会夹着一个称公的国君呢?分明是《史记》中多出了武公一代,把赵烈侯年世划分了十三年给武公。因此我们决定取消《六国年表》中武公这一代,把武公的十三年归还给烈侯。

还有,《史记·晋世家·索隐》引《纪年》说:“韩哀侯、赵敬侯并以桓公十五年卒。”晋桓公十五年即魏武侯二十二年,亦即公元前三七四年,较《六国年表》所记赵敬侯卒年要迟一年。因为没有其他更精确的材料来校订,姑且仍从《六国年表》。

四、关于韩哀侯、韩懿侯、韩昭侯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记韩哀侯在位六年,卒年为周烈王五年,即公元前三七一年。记韩庄侯在位十二年,卒年为周显王十年,即公元前三五九年。而韩昭侯元年,即在次年。《六国年表》这样安排韩君的年世,是有错误的。

《韩世家》记哀侯六年“韩严弑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索隐》说:“《年表》懿侯作庄侯。又《纪年》云:‘晋桓公邑哀侯于郑,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立韩若山。’若山即懿侯也,则韩严为韩山坚也。”又说:“《纪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二十二年晋桓公邑哀侯于郑。”《晋世家·索隐》说:“《纪年》云: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韩哀侯、赵敬侯并以桓公十五年卒。”可知韩哀侯的卒年在魏武侯二十二年。晋桓公十五年,即周烈王二年,亦即公元前三七四年。

韩懿侯,《水经·沁水注》引《纪年》又作韩懿侯若,《史记·晋世家·索隐》和《水经·浊漳水注》引《纪年》又作韩共侯。韩懿侯在公元前三七四年杀死哀侯而自立,应该没有隔年改元。

《水经·济水注》引《纪年》说:“〔梁惠成王九年〕王会郑釐侯于巫沙。”郑釐侯即韩昭侯。梁惠王九年当公元前三六一年。《史记·赵世家》说:赵成侯十三年“成侯与韩昭侯遇上党”。赵成侯十三年当公元前三六二年。可知《韩世家》把韩昭侯元年定在公元前三五八年是错误的。我们没有正确的材料可据,姑且定韩昭侯元年在公元前三六二年。

五、关于秦简公、秦惠公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记秦简公在位十五年,秦简公之后是秦惠公,秦惠公在位十三年。而《古本竹书纪年》所记也有所不同。《史记·秦本纪·索隐》说:“又《纪年》云: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次惠公立。”《秦始皇本纪·索隐》说:“王劭案《纪年》云:简公后次敬公,敬公立十三年乃至惠公。”王劭是连敬公即位的一年计算的,司马贞只计敬公改元后的年数,所以两人同样引《纪年》,敬公的年数会有出入。《六国年表》记简公、惠公二人共在位二十八年,如果按照《纪年》的记载,简公只有九年,简公之后加上敬公十三年,那末惠公只剩七年了。因为这方面没有足够的材料订正,姑且依从《六国年表》。

六、关于燕国国君的年代。

《史记·六国年表》记燕献公在位二十八年,燕孝公在位十五年,燕成公在位十六年,燕湣公在位三十一年,燕釐公在位三十年,燕桓公在位十一年,燕文公在位二十九年。而《古本竹书纪年》所记大有不同。《史记·燕世家·索隐》说:“王邵按《纪年》:简公后次孝公,无献公。”“按《纪年》,智伯灭在成公二年也。”“按《纪年》作文公二十四年卒,简公立十三年而三晋命邑为诸侯。”“《纪年》作简公四十五年卒。”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关于燕国国君的年代是这样的:(一)燕国世系中没有献公一代。(二)燕成公元年在三晋灭知伯的上一年,即周定王十五年,亦即公元前四五四年。(三)《纪年》燕湣公作燕文公,在位二十四年;其次是燕简公,在位四十五年。(四)燕简公的即位年在“三晋命邑为诸侯”前的十三年,其元年应在周威烈王十二年,即公元前四一四年;由此上推,可知燕文公元年在周考王三年,即公元前四三八年。至于燕简公以后的燕国年代应怎样改订,已没有正确的材料可据,只得依从《六国年表》。但据《纪年》,燕简公卒于公元前三七〇年,这年在《六国年表》已是燕桓公三年,因此我们在这里只能缩短燕桓公的年世三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