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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的娱乐与体育活动展开

【摘要】:民间娱乐活动的开展 古代一般平民只有在社祭和腊祭时才有机会参与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当社祭和腊祭时,常常宰杀牲畜,男女齐集,举行酒会,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十分热闹。这时的民间娱乐活动,除了上述六种比较普遍以外,也还有音乐、舞蹈等等。这时民间的娱乐活动,多数带有比赛性质。宫廷的娱乐活动和戏剧的萌芽 春秋时代各国宫廷中有一种供国君娱乐的艺人,叫做“优”。

民间娱乐活动的开展 古代一般平民只有在社祭和腊祭时才有机会参与群众性的娱乐活动。社祭是春季对社神的祭祀,目的在于祈求丰年。社一般设于树木茂盛的丛林中,筑有陈列石块或木块的土坛。腊祭是冬季酬谢有关收获的鬼神的祭祀,带有庆祝丰收的意义。当社祭和腊祭时,常常宰杀牲畜,男女齐集,举行酒会,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十分热闹。子贡说:腊祭时“一国之人皆若狂”;孔子又说:这是由于百日勤劳而给予“一日之泽”,“一张一弛,文(周文王)武(周武王)之道也”(《礼记·杂记下》)。到战国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个体农民普遍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因而这种群众性活动更加活跃了。淳于髡说:“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史记·滑稽列传》)农村中常常于社祭、腊祭时宰牛杀猪,花费很多,成为农民的一种负担。战国初年李悝估计农民生活,每户农民每年“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汉书·食货志》)。

同时,由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地主和商人聚集到城市中来,许多大的商业城市里也纷纷开展文娱活动。例如齐国都城临淄“甚富而实”,居民除了从事音乐等娱乐以外,还“斗鸡走犬,六博蹹踘者”(《国策·齐策一》)。

战国时代民间的娱乐活动,主要有下列六种:

(一)斗鸡 这是促使两只公鸡相斗的娱乐。春秋后期贵族已开始有这种娱乐。例如鲁国季孙氏和郈氏斗鸡,季孙氏用草芥装备鸡毛,郈氏用金属装配鸡爪,结果两家结成怨仇(《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到战国秦汉之际,这种娱乐广泛流行于民间。据说汉高祖刘邦的父亲在其故乡沛县丰邑中阳里时,“生平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史记·高祖本纪》十年条《正义》引《括地志》)。

(二)走犬 这是驱使猎狗追逐兔子的娱乐。秦末李斯遭赵高陷害,临刑时对次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史记·李斯列传》)这样“牵黄犬”到郊外“逐狡兔”,就是当时流行的一种民间娱乐。当时民间已培养出快跑的猎狗良种,如“周氏之喾”,“韩氏之卢”等;也已培养出快跑的兔的良种,如“东郭逡”等[1]。这种娱乐直到汉代还很流行。《淮南子·原道篇》说:“强弩弋高鸟,走犬逐狡兔,此其为乐也。”

(三)六博 这是一种掷采下棋的比赛。这种娱乐,春秋晚期已经流行。棋盘上有行棋的曲道,棋盘两端各排列有六只棋子,其中一只叫“枭”,五只叫“散”,以“枭”为贵。棋盘中间放有六粒骰子,叫做“博”或“簙”。骰子上刻有“五”、“白”、“黑”、“寨”等“采”,以掷得“五”、“白”两采为贵。两人对着时,先用骰子掷采,再根据掷得的采行棋。掷采时,往往要喝采;行棋时,“枭”得便就可以吃掉对方的“散”,同时“枭”在五“散”的帮助下可以杀掉对方的“枭”,以杀“枭”为胜[2]。这种娱乐到汉代还很流行,常见于东汉石刻和砖刻画像中,秦、汉墓中也常有六博的棋盘和棋子出土,汉代铜镜常以六博棋盘曲道作为装饰图案(旧称“规矩纹镜”或“TLV镜”)。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棋子“大一五小”,就是“一枭五散”。其他汉墓所出土棋子,六只大小相同,其中一只行棋到一定位置竖起,即为“枭”棋(见《列子·说符篇》张湛注引《古博经》)。

图八十一 秦汉墓中出土六博的博具模型

1.河南灵宝张家湾汉墓出土釉陶六博俑 2.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六博棋盘和棋子 3.秦始皇陵园出土茕

(四)弈 弈就是围棋。这种娱乐,春秋后期在贵族中已很流行[3]。战国时,民间已出现精通这种棋艺的名家。孟子说:“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又说弈虽是小玩艺,不专心致志去学习就学不会(《孟子·告子上篇》)。弈和六博不同。六博要先掷采再行棋,决定胜负的关键在于掷采,因此要碰机会;而弈只是行棋,胜负决定于棋艺的高下[4]。围棋讲究争夺地盘和围死敌人,所以东汉桓谭说:“世有围棋之戏,或言兵法之类也”,棋艺有上、中、下三等(严可均辑本《新论·言体篇》)。

(五)投壶 这是用矢投壶的比赛。战国以前贵族用行礼方式进行投壶的比赛,大体上和“射礼”相同。《礼记》有《投壶篇》,就是记载这种礼的。比赛时,分成“主党”和“宾党”两组,从远处用矢投入壶口,由“司射”统计投中次数,分别胜负,宣告“某贤于某”。不胜者要罚饮酒。到战国时,行礼方式已被忽略,成为一种民间娱乐。这到汉代也还流行,常见于东汉的石刻画像中。

(六)讴歌 古时劳动人民常常在劳动中歌唱,作为劳动的节奏,后来其中有些发展成为民间曲艺。荀况的《成相篇》,就是采用一种称为“成相”的民间曲调来作歌辞的。这种民间曲艺,一般只用一种打击乐器击节。因为出于民间艺人的创作,带有浓厚的民间生活气息,很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当时民间已有出名的歌唱家,有的甚至得到国君的赏识和喜爱。例如赵烈侯“好音”,曾经要赏给郑的歌手枪、石两人各一万亩田,因相国公仲连反对而作罢(《史记·赵世家》)。而且民间艺人已辗转传授曲艺。例如宋王偃为了同齐国对抗,建筑讲习武艺的武宫,“讴癸倡(唱),行者止观,筑者不倦”。宋王因此奖赏他,讴癸说:“臣师射稽之讴又贤于癸。”宋王又把射稽召来当众讴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当时民间艺人选择艺徒,已有一套经验,先要加以考试,必须大声疾呼声音洪亮,低声慢唱声音清脆宛转的,才合格[5]

这时的民间娱乐活动,除了上述六种比较普遍以外,也还有音乐、舞蹈等等。

这时民间的娱乐活动,多数带有比赛性质。司马迁说:“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史记·货殖列传》)这种带有比赛性质的娱乐活动不可避免地被地主阶级引上斜路,逐渐成为赌博性质。这时便开始出现以招揽顾客“博戏”为职业的人。信陵君在窃符救赵之后留在赵国,曾结交“藏于博徒”的处士毛公。所谓“博徒”,该即招揽顾客“博戏”为业的。到汉代甚至有以经营这种“恶业”而发财致富的,所谓“博戏恶业也,而桓发用之富”(《史记·货殖列传》)。

宫廷的娱乐活动和戏剧的萌芽 春秋时代各国宫廷中有一种供国君娱乐的艺人,叫做“优”。这种艺人善于唱歌跳舞,尤其善于说笑话、演笑剧。例如晋献公时有优施,利用歌舞谈笑,帮助骊姬杀死太子申生(《国语·晋语二》)。又如齐、鲁夹谷之会,齐国派“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史记·孔子世家》)。到战国时代,政权的性质虽已改变,各国宫廷中依然供养有一批供国君娱乐的“俳优”。韩非说:“俳优、侏儒,固人主之所与燕也。”(《韩非子·难三篇》)同时贵族和大官僚家中也供养有这样的艺人。例如孟尝君就有“倡优侏儒处前”(《说苑·善说篇》)。

这时俳优、侏儒的说笑话、演笑剧,就是后世戏剧的萌芽。这种称为“优”的笑剧,原是出于社会上一般人民的创作和演出。例如公元前五四五年,齐国陈氏、鲍氏的“圉人”(奴隶)在国都的鱼里地方“为优”,庆氏的武士在喝酒的同时,“且观优,至于鱼里”(《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这种由奴隶演出而为武士爱看的“优”,就是一种笑剧。当时宫廷中俳优、侏儒所表演的“优”,当即取材于民间所创作和演出的“优”。侏儒是身材矮小而滑稽的人,常常在笑剧中担任小丑的角色。

这种艺人因为接近国君,善于谈笑,常常在谈笑中对国君进行讽谏,如《史记·滑稽列传》所载秦始皇时的优旃等人。同时,这种艺人也常被利用来引诱国君干坏事,所以韩非把“优笑侏儒”连同“左右近习”,列为“八奸”之一(《韩非子·八奸篇》)。秦昭王说:“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而士勇,倡优拙而思虑远。”(《史记·范雎列传》)秦昭王也和韩非的观点差不多,认为国君接近倡优会扰乱自己的思虑,“倡优拙”就可以“思虑远”,所以他把“倡优拙”作为楚国的优点。

这种供奉贵族娱乐的倡优,社会地位很低。至于女子供奉娱乐的,地位更低下,成为后世倡伎的起源。司马迁说:“吾闻冯王孙曰:赵王迁,其母倡也,嬖于悼襄王。”(《史记·赵世家赞·集解》引徐广曰:《列女传》曰:邯郸之倡)。赵王迁的生母原是邯郸歌女。司马迁在评论赵王迁“素无行”时,联系到他的生母是歌女,可见从战国到汉代,歌女一直是受歧视的。

武艺的讲究和体育锻炼 在春秋时代,军队以贵族作为骨干,以贵族下层的“国人”作为主力。每一个贵族和“国人”都是武士,因而他们很讲究武艺的训练。贵族以弓矢作为主要武器,以车阵作战为主要的战斗方式,这和他们进行集体围猎的方式基本相同。因此他们常常借用田猎作为军事演习的手段,把“射”的比赛和观摩作为军事训练的手段,形成了“大蒐礼”和“射礼”。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中原各诸侯国军队改由郡县征发的农民组成,并从中考选武士作为常备兵,战争方式也改为步骑兵的野战和包围战。因此原来的“大蒐礼”和“射礼”已不能用来作为练习武艺的主要手段。尽管战国时代一些铜器的画像中还有描写这种礼的场面,但已经不是当时练习武艺的主要手段。《汉书·艺文志》有兵技巧家,讲究训练人的手足,掌握使用战斗器械的技巧,有射法、弋法、剑道、手搏、蹴鞠等门类。所有这些门类的武艺,战国时代都已开始讲究:

(一)射法 当时各国政府奖励人们学习射法。例如李悝为魏的上地守,曾下令道:“人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因而人们就勤于习射,日夜不休(《韩非子·内储说上篇》)。“射的”的“的”,就是指“侯”(布制箭靶)的中心点。韩非说:“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有“常仪的”而能射中的才是“巧”(《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逢门射法》二篇。逢门就是蠭门,是个和善御的造父齐名的善射者,沿用了传说中夏代善射者逢蒙的称号[6]。他由于坚定不移地学习,从老师甘蝇那里学得了远射的技艺。当时还传说春秋时楚国神射手养由基在百步之外射柳叶能够百发百中,采用的是“支左屈右”的射法(《战国策·西周策》,高诱注:“支左屈右,善射法也”)。

(二)弋法 弋是用细线系在箭上射,使射中的鸟兽随着细线而很快被猎取。战国时代有不少人以弋射高空的飞鸟而著名。例如齐宣王曾问“弋”于唐易子,唐易子说“弋”的关键“在于谨廪”(善于躲藏隐蔽,《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又如“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楚顷襄王曾特地召见他(《史记·楚世家》)。故宫博物院所藏桑猎宴乐画像壶的第二层画像左方,就是描写弋射一群高空的归雁的情景,许多被射中的归雁连着箭上的细线正从高空掉下来。当时楚国著名的弋射者叫蒲苴子。《列子·汤问篇》讲到“蒲苴子之弋也,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于青云之际。”《淮南子·览冥篇》说:“蒲苴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高注:“蒲苴子,楚人,善弋射者。七尺曰仞”)。“百仞”是说七百尺以上的高空,“连鸟”是说用细线把射中的鸟牵连着。《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蒲苴子弋法》四篇。

(三)剑道 司马迁的祖先有在赵国传授剑道的。司马迁说:司马氏“去周适晋”之后分散,“在赵者以传《剑论》显”(《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剑道》三十八篇,没有作者姓名。

(四)角力 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风气晋国赵简子的戎右(坐在主人马车右边的保卫人员)少室周是个大力士,听说牛谈力气比他大,要求“与之戏”,“戏”就是“角力”。角力的结果,少室周“不胜”,就把戎右的职位让给牛谈(《国语·晋语九》。韦注:“戏,角力也”)。战国时各国政府很重视“讲武”,并且把“角力”和“射御”同样作为“讲武”的重要项目。《礼记·月令》规定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班固说:战国时代“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示),而秦更名角抵”(《汉书·刑法志》)。事实上,战国时早已有“角力”的名称[7]。这时角力不仅比赛体力,而且讲究技巧。《庄子·人间世篇》说:“且以巧斗力者,始于阳,常卒于阴,泰至则多奇巧。”“阳”是指显见的技巧,“阴”是指隐秘的技巧。这是说:讲究用技巧进行角力的,开始用显见的技巧,终于用隐秘的技巧,到比赛的决定性阶段就多方面使用出奇制胜的技巧。《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手搏》六篇,“手搏”就是“角力”,也就是现在的相扑或摔交。这在汉代叫做“卞”或“弁”[8]

(五)蹴鞠 也称蹹踘或蹋鞠。鞠是一种实心的皮球,蹴或蹋是踢的意思[9]。这种踢球游戏,不仅可以训练武士,还可以从中选拔有武艺的人材。《汉书·艺文志》兵技巧家有《蹴鞠》二十五篇。刘向《别录》说:“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用嬉戏而讲练之。”(《史记·苏秦列传·正义》引)所说“传言黄帝所作”,这是出于假托;所说“起战国之时”,当是事实。

(六)举鼎 这是一种举重的游戏和比赛。秦武王就喜好这种游戏,因此受伤而死。秦武王“有力好戏”,曾用力士任鄙、乌获、孟说为大官(《史记·秦本纪》)。公元前三〇七年八月,秦武王带了孟说到周的洛阳去举鼎[10],举起龙文赤鼎,两目出血,绝膑(折断胫骨)而死,孟说致被灭族。据说孟说齐国人,力大“能生拔牛角”[11]。乌获“能举千钧之重”,千钧即三万斤,活到八十岁(《战国策·燕策一》苏代语)。任鄙不但力气大,还能“自极于权衡(严格遵守法制)”(《韩非子·守道篇》),到秦昭王时还得到重用,由于魏冉的推荐做到汉中郡守(《史记·白起列传》)。

由于统治者的奖励,民间出现了不少大力士。民间的大力士常常用很重的铁椎作武器,他们中间有被利用为刺客的。信陵君窃符救赵时,从隐士侯嬴那里得到了屠者朱亥。朱亥是个大力士,用藏在袖中的四十斤重的铁椎打死了将军晋鄙,信陵君才夺得了兵权。后来张良又从仓海君那里得到力士,用重一百二十斤的铁椎狙击秦始皇,没有击中。

(七)杂技 《列子·说符篇》记载“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君”的故事。“兰子”是指“妄入宫掖”者,“兰”即“”的通假。《说文》说:“,妄入宫掖也,读若兰”。据说“宋元君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就是使用高跷一面趋驰,一面以双手轮流飞跃七剑,使五剑常在空中飞舞,这是使用高跷表现“弄剑”的杂技。

[1] 《战国策·秦策三》载范雎对秦昭王说:“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韩卢而逐蹇兔也。”韩卢是当时出名的猎狗品种,也称韩氏之卢。又《说苑·善说篇》载宾客对孟尝君说:“臣闻周氏之喾,韩氏之卢,天下疾狗也。”周氏之喾当是周氏培养出的名狗品种,韩氏之卢当是韩氏培养出的名狗品种。同时也已培养出来快跑的兔的品种,例如淳于髡讲故事说:“韩子卢者,天下之疾犬也。东郭逡者,海内之狡兔也。韩子卢逐东郭逡,环山者三,腾山者五,兔极于前,犬废于后,犬兔俱罢,各死其处。”(《战国策·齐策三》)韩子卢就是韩氏之卢,东郭逡当是东郭氏培养出来的快跑的兔的品种。

[2] 《楚辞·招魂》说:“菎蔽象棋,有六簙些。分曹并行,遒相迫些。成枭而牟,呼五白些。”“分曹并行”是说两人对着而进棋,“相迫”是说行棋相逼迫,“成枭而牟”是说杀枭为胜,“呼五白”是说呼喝掷得“五”、“白”的采。《战国策·秦策三》载应侯对秦昭王说:“恒思有悍少年,请与丛(神丛)博,……乃左手为丛投,右手自为投,胜丛。”说明两人对博,必须先投骰子掷采。《战国策·楚策三》载唐且见春申君说:“夫枭之所以能为者,以散棋佐之也。夫一枭之不能胜五散亦明矣。”《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篇》载匡倩对齐宣王说:“博者贵枭,胜者必杀枭,杀枭是杀所贵也。”《史记·魏世家》载苏代对魏安釐王说:“王独不见夫博之所以贵枭者,便则食,不便则止矣。”详见拙作《六博考》,《文物周刊》第七十期(上海《中央日报》一九四八年一月)。

[3]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卫大夫宁喜允许帮助出奔齐国的卫献公回国复位。大叔文子就说:“今宁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

[4] 班固《弈旨》说:“夫博悬于投,不在于行;优者有不遇,劣者有侥幸。虽有雌雄,不足以为平也。至于弈则不然,高下相推,人有等级。”

[5]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说:“夫教歌者,使先呼而诎之,其声反清徵者,乃教之。”又说:“教歌者,先揆以法,疾呼中宫,徐呼中徵。疾不中宫,徐不中徵,不可谓(通“为”)教。”

[6] 传说中夏代善射者逢蒙是从羿学得全副射的本领的,《孟子·离娄下篇》说“逢蒙学射于羿”。而蠭门是由于坚定不移地向甘蝇学习而善射的。《吕氏春秋·听言篇》说:“造父始习于大豆,蜂门始习于甘蝇。御大豆、射甘蝇而不徙,人以为性者也,不徙之所以致远追急也。”足见蠭门不同于夏代的逢蒙,是沿用了逢蒙的称号。蠭门的年代不详,当在造父之后,大体上是春秋战国时人。

[7]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篇》有和《国语·晋语九》相类似的记载,只是把少室周说成赵襄子的力士;和少室周角力的,一说是中牟徐子,又一说是牛子耕。《韩非子》已用“角力”的名称。

[8] 《汉书·哀帝纪赞》说:“时览卞、射、武戏。”颜注引苏林曰:“卞,角力为武戏也。”《汉书·甘延寿传》说:“试弁为期门。”“弁”即“卞”。

[9] 《汉书·艺文志》颜注:“鞠,以韦为之,实以物,蹴蹋之以为戏也。蹴鞠,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10] 《史记·秦本纪》说:“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史记·赵世家》又说:“秦武王与孟说举龙文赤鼎,绝膑而死。”没有说秦武王在何处举鼎。《史记·甘茂列传》说:“武王竟至周而卒于周。”《孟子·告子下篇·正义》引《帝王世纪》说:“秦武王于洛阳举周鼎,乌获两目出血”。“乌获”两字当衍。《琱玉集》卷十二引《帝王世纪》说:“秦王与之举鼎,两目出(脱“血”字),绝膑而死。”可知秦武王于洛阳举周鼎而死。

[11] 《孟子·公孙丑上篇·正义》和《琱玉集》卷十二引《帝王世纪》,都没有提到孟说,而说“齐孟贲之徒并归焉”,“齐孟贲及任鄙、焉(通“乌”)获之徒,皆往归焉”;又说“孟贲能生拔牛角”。似乎孟说即孟贲。但是,从其他史料来看,孟说和孟贲当非一人,孟说是力士,而孟贲是勇士。例如《史记·范雎列传》记范雎说:“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集解》引许慎曰:“孟贲卫人。”韩非多处以孟贲和夏育并提,如说:“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贲、育之强,而无法术,不能长生(当作“胜”)。”(《韩非子·观行篇》)又如说:“故能使用力者自极于权衡,而务至于任鄙,战士出死,而愿为贲、育;……用力者为任鄙,战如贲、育,……则君人者高枕而守已完矣。”(《韩非子·守道篇》)韩非以孟贲、夏育的勇猛,和任鄙、乌获的力气大对比,又把孟贲、夏育作为“战士出死”的表率。很明显孟贲是个战斗的勇士,不是和任鄙、乌获同样的力士。《淮南子·主术篇》也说:“勇服于孟贲。”《群书治要》引许注:“孟贲,卫人。”《汉书·淮南王传》“奋诸、贲之勇”,颜注引应劭也说:“卫孟贲也。”可见孟贲是卫人,与孟说之为齐人不同。据此可知《帝王世纪》所说的“孟贲”当是“孟说”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