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学说之中坚,在今本卷二至卷九内,有《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非儒》十一目。故其学说之消极方面非人也。梁启超《墨子学案》以兼爱为墨学之根本观念。夫以统摄诸目,则兼爱自较概括,此乃逻辑上之体系也。此其于精神方面之主张也。墨子学说发生之体系,大致如是,以下试分述之,而论其得失。......
2023-11-26
墨家渊源于巫祝 《汉书·艺文志》说:“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历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所说墨家出于清庙之守,虽然解释得不很切实,还是有道理的。所说“清庙之守”,实即巫祝之类的神职人员。墨家很重视巫祝,如《墨子·迎敌祠篇》就讲到“灵巫”“可知成败吉凶,举巫、医、卜有所,长具药”。“祝史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墨子信奉鬼神,认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墨子·明鬼下篇》)。墨子主张“天志”(顺从天意),认为天意是“兼天下而爱之”的,是“赏贤而罚暴”的,天是“兼而明之”和“兼而有之”的,因为天是“兼而食之”的,就是说天下人民普遍祭祀上帝的(《天志》上、中、下三篇)。这原是巫祝的观点。
原始的科学技术是混杂在巫祝的“方术”中的。墨家看来是渊源于注重“方术”的巫祝,因而墨子很重视科学技术,《墨经》中就有力学和光学的理论探讨。
墨子认为百工从事必用规矩,治天下和治大国必须依照“法仪”,“法仪”是由天志(即天意)来制定的。也就是说“法仪”是天赋的。所谓“法仪”就是指社会共同的公正法则,包括大国和小国之间、小家和大家之间、强弱之间、众寡之间、贵贱之间的友好共处原则,墨子称之为“兼”,就是要“兼相爱而交相利”。墨子把这种友好相处原则,称之为“天志”,就是说出于天意,这是神圣而必须大家奉行的。
墨子和墨家 墨子名翟,宋国人,或说鲁国人,生当春秋、战国间。据孙诒让考证,生卒约在公元前四六八年到公元前三七六年间。他曾自称为“贱人”(《墨子·贵义篇》),足见他的出身是贫贱的。他生活很俭朴,所谓“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墨子·鲁问篇》),和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篇》)的态度不同。他为了实行他的主张,曾到处奔走。有一次,为了要止楚攻宋,他从齐国出发,步行了十日十夜赶到楚都,和儒士们戴着圜冠,穿着勾屦,坐着马车,冠冕堂皇地游历的情形完全不同。但是他已上升为“士”,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墨子·贵义篇》)。
墨子的学生,生活情况也和墨子本人差不多。他们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墨子·鲁问篇》),脚上着的是麻或木做的鞋,即所谓“跂”(《庄子·天下篇》),生活和当时一般的手工业工人、农民差不多。
信奉墨子学说的人称为墨者,他们是一个有组织的集团,其最高领袖称为钜子。钜子的职位是由前任的钜子传给他所认可的贤者的。他们有严密的纪律,所有的墨者都得服从钜子的指挥。他们也有一定的法,“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篇》)。他们还善于防御战,当墨子止楚攻宋时,禽滑釐曾带了三百人,带了防御武器,守在宋国的城上。他们也非常勇敢,据说墨者都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篇》)。
要求解决“三患”、达到“三务” 墨子的政治主张,一方面企图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又企图符合当时“王公大人”们的政治要求。墨子认为当时人民最大的问题是“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他称之为人民的“三患”(《墨子·非乐上篇》)。他所说的“人民”,主要就是指“小农”而言。他又认为当时“王公大人”的政治要求是“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墨子·尚贤上篇》),他称之为“三务”(《墨子·节葬下篇》)。墨子一方面要想解决人民的“三患”,一方面又想达到“王公大人”的“三务”,想通过上说下教,在矛盾中找出一条途径,以解决当时社会上统治与被统治阶级间尖锐对立的矛盾。所有墨子的政治思想及其行动,都是为了这一点。
墨子认为要解决人民的“三患”,首先大家要“兼相爱,交相利”,有力的要用力助人,有财的要用财分人,有道的要用道教人,这样就可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当然,仅仅靠财力多余的人来帮助人家是不够的,必须使整个社会财富充裕起来才能解决问题。因而墨子又提出了积极生产和限制消费的办法。他的办法有三个原则:一是“使各从事其所能”,就是要求能够做到各尽所能。二是“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就是主张所有生活资料只供给到够用为止。三是“诸加费不加利于民者弗为”,就是要禁止浪费。所有一切活动,凡是对于人民物质生活没有好处的,一律反对。墨子基于这样的原则,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非攻等主张。他根本反对人们在物质生活上有较好的享受,认为生活只要求其能吃饱穿暖。他反对礼仪,甚至反对精神生活中需要的一切艺术。认为唯有这样,才能解决人民的“三患”,并从而求得“国家之富”。
尚贤、尚同和各尽所能的主张 墨子主张选拔贤人来管理政治,即所谓尚贤。墨子反对贵族的世袭特权,主张“不别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做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主张选拔“贤士”包括“农与工肆之人”在内,这是和他的出身有关的。墨子更主张选举天下最贤的人立为天子,挨次选为三公、国君、卿、宰(将军、大夫)、乡长、里长等,所有的臣民都得绝对服从统治,从天子以下,一层层地有绝对的统治权。必须使人民的耳目帮助在上者视听,发现“贤人”、“暴人”就严加赏罚,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足”,即所谓尚同。墨子所主张的“尚同”,是为了统一奉行天赋的“法仪”。所说:“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是”的就是统一的“法仪”。因为在他看来,当时“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法其君,此法不仁也”。因而天子、国君都必须“上同于天”。只有天子是选举出来的天下最贤的仁人,才能“同一天下之义”而把天下治理好。他所主张的“尚同”,是以选举为前提的。他认为如果“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就将有天灾。
尚贤和尚同的主张,一方面是从“使各从事其所能”的原则来规定的,一方面又是钜子制度的扩大。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求得“刑政之治”。
墨子为了求得“人民之众”,除了主张非攻、非久丧以外,还主张“节畜私”(限制养很多的宫女)、“尚早婚”,主张男子二十岁娶妻,女子十五岁出嫁,也是为的“使各从事其所能”。
墨子重视劳动生产,认为人类和动物不同,人类必须从事耕织才能取得衣食之财,“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非乐上篇》)。极力反对“不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而取之”(《墨子·天志下篇》)。墨子还肯定劳动生产创造财富,说农夫“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因为“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墨子·非命下篇》)。但是,墨子所说的“力”和“劳”,不仅指农夫农妇的耕织,还包括士君子的“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认为“此其分事也”(《墨子·非乐上篇》)。而且在这样的“分事”中,士君子的“听狱治政”远比农夫农妇的耕织重要。墨子认为农民一夫一妇的耕织不能使天下之饥者寒者饱暖,而他用“义”来上说下教,能够使得“国必治”,“行必修”,因此“虽不耕织”而“功贤于耕织”(《墨子·鲁问篇》)。
非乐、非攻、非命和非儒 墨子的政治思想,一方面是企图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他熟悉原来出身的阶级,所以很具体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并对当时“王公大人”的奢侈荒唐行为进行了很尖锐的抨击,这是他进步的一面。但是他过分强调节约,忽视精神生活,不仅主张生活只要吃饱穿暖,而且对所有的艺术一律加以反对,主张“非乐”,这是不符合人民的愿望的。
墨子强烈反对贵族的杀人殉葬制度,反对“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节葬下篇》);还强烈反对通过战争掠夺人民为奴隶,指出当时大国攻伐“无罪之国”,在战场上杀人,并把俘虏作为“仆”、“圉”、“胥靡”、“舂”、“酋”(各种奴隶名称)是“不仁义”的(《墨子·天志下篇》)。他对于定期定额的地租是同意征收的,认为“以其常正(征),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而反对“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墨子·辞过篇》)。他主张选举贤人来建立统一的王朝,但这只是一种空想。
墨子认为攻战要杀害许多人民,损毁建筑和财物,破坏生产,特别是大国兼并小国,“天下之害厚矣”,因而主张“非攻”,很讲究守御之器与守城战术。墨子曾往见公输般与楚王,止楚攻宋,“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墨子九距之”,墨子并且说:“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墨子·备城门篇》以下讲守城战术诸篇,当即出于禽滑釐一派后学所作。
他这样的主张,是不可能为当时各国国君和卿大夫所采用的。但是墨家这个有组织的团体不免要被某些国君和卿大夫所利用,逐渐成为某些贵族所雇佣的武士集团。例如墨者钜子孟胜替楚的阳城君守卫封国,阳城君后因参加反对吴起变法的叛乱而出走,楚收回其封国,孟胜竟带了一百八十三个弟子为他殉身(《吕氏春秋·上德篇》)。
墨子的宗教思想有个特点,就是他一方面反对“天命”,一方面又主张顺从“天志”。墨子继承了传统的宗教思想,把“天”看作有意志的,是宇宙的主宰。但是他所说的天的意志,是经过他的改造,来为他的学说服务的。墨子认为,天的意志是兼爱的,主张“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的,反对“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的(《墨子·天志中篇》),因此他所说的“天志”,实质上是墨子所代表的那个学派的意志。他鼓吹:“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篇》)还说:“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墨子·天志中篇》)他是想借助这种宗教思想,说服当时的统治者实行他的学说。
但是,墨子认为寿夭、贫富、安危、治乱不是天命决定的,而是由人力决定的。由于人的努力,可以达到“富”、“贵”、“安”、“治”;如果相信命定,不去努力从事,就必然得到相反的结果。他的“非命”主张,是和他的政治学说分不开的,因为他是主张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积极努力去达到“国家之富”和“刑政之治”的。
墨子由于主张“天志”、“明鬼”、“节葬”、“非乐”、“非命”,因而反对儒家之学。他反对儒家的“四政”,就是反对儒家“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厚葬久丧”,“习为声乐”,“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墨子·公孟篇》)。后期墨家又进一步著有《非儒篇》驳斥孔子“述而不作”等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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