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战国史:秦国统一的两个关键原因

战国史:秦国统一的两个关键原因

【摘要】:人民的向背是战争胜负的关键 第一,由于兼并战争的胜负,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政治上比较进步的秦国能够完成其统一全中国的历史任务。秦在兼并战争中推行了符合人民愿望的政策 第二,秦在兼并战争中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胜利而占据东方六国土地,由于推行了比较符合当地人民愿望的一些政策。

这时秦国所以能够通过兼并战争的过程,完成其统一全中国的历史任务,主要由于下列四个因素。

人民的向背是战争胜负的关键 第一,由于兼并战争的胜负,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政治上比较进步的秦国能够完成其统一全中国的历史任务。

战国时代的兼并战争,是由各国国力的大小来决定胜负的,而一国国力的大小,是和它的经济、政治因素分不开的。因为这时各国军队的主要成分已是农民,战争的胜负不仅决定于交战国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力量,其关键还在于人心的向背。如果一个政治上比较进步的国家同一个政治腐败、剥削残酷的国家进行战争,是会得到人民的支持而赢得战争的;反之,将会激起人民的反抗而遭致失败。

楚国自从楚悼王时吴起被杀害以后,执政带兵的始终不出昭、景、屈三大贵族,政治很腐败,压迫和剥削很残酷。楚怀王时,“大臣父兄好伤贤以为资,厚赋敛诸百姓”,楚怀王也很“见疾于民”,全国陷入“食贵于玉,薪贵于桂”的境地(《国策·楚策三》苏子谓楚王语)。秦将白起指出,他之所以能够攻下楚国都城鄢郢周围广大地区,是由于楚顷襄王“恃其国大,不恤其政”,群臣之间又是“相妒以功,谄谀用事”,弄得“良臣疏斥,百姓心离,城池不修”,“既无良臣,又无守备”,人民在战场上“各有散心,莫有斗志”(苏辙《古史·白起王翦列传》引《战国策》)。《淮南子·主术篇》说:“顷襄王好色,不便风议,而民多昏乱,其积至于昭奇之难。”(高注:“昭奇,楚大夫也”)说明顷襄王时楚国由于政治腐败而激起人民作“乱”,逐渐扩大发展成为“昭奇之难”。这个“昭奇之难”的具体情况,由于史料缺乏,已不清楚,看来是对楚国贵族的一次沉重打击。这时楚国国内“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1],终于爆发了庄为首的武装起事。

所谓“庄为盗于境内”,不是一般的盗贼行为,而是军官发动的叛变所引发的群众起事性质。在公元前三〇一年(楚怀王二十八年),齐、韩、魏三国大败楚于垂沙并杀楚将唐蔑的时候。荀况说:“楚……兵殆于垂沙,唐蔑死,庄起,楚分而为三四。”(《荀子·议兵篇》)庄起事,是乘楚为三国联军大败的时机,一时声势很大,楚国的官吏没法加以镇压,韩非说:“庄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乱也。”(《韩非子·喻老篇》)庄不但把楚国打得“分而为三四”,而且还曾进攻到楚都郢,《吕氏春秋》所谓“庄之暴郢也”(《介立篇》)。《吕氏春秋》还曾把“庄之暴郢”和“秦围长平”、“郑人之下”(指郑攻下的战役,地不详)相提并论,说:“韩、荆、赵此三国者之将帅贵人皆多骄矣,其士卒众庶皆多壮矣,因相暴以相杀。”(《介立篇》)长平之役是战国时代兼并战争中规模最大、杀伤最多的一役,赵军被秦俘虏活埋的竟多至四十多万人。《吕氏春秋》既以“庄之暴郢”和长平之役相比,可见庄起事的规模是很大的,造成楚国的分裂而杀伤很多,从而使得楚国更加衰弱。[2]

在战国时代七大强国中,领土以楚为最大,兵额以楚为最多,武器以楚国铸造的最为锋利,楚国的资源也很丰富,山泽的出产很多,手工业生产也很发达。楚国原来是比较强大的国家,曾两次被推为纵长,主持合纵攻秦事宜。后来秦灭楚,用兵最多,遇到的阻力也大。战国晚期的纵横家常常以楚和秦相提并论,认为“纵合则楚王,横成则秦帝”。而且楚国曾不断地向南扩张其领土,融合了南方各族的文化,不断地向南扩大华夏文化的影响。楚怀王还曾兼并越国。但是楚怀王、楚顷襄王在同中原各国的战争中却不断失利,失去了很多土地。被韩、魏夺去宛、叶以北地,被宋夺去淮北地,被秦先后夺去汉中、上庸,甚至国都郢也被攻占,洞庭湖四周以及巫郡、黔中郡都先后被秦攻取,最后终于被秦国所灭亡。很显然,楚国贵族的腐朽暴虐及国内的分裂和紊乱,便利了秦国在兼并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秦在兼并战争中推行了符合人民愿望的政策 第二,秦在兼并战争中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胜利而占据东方六国土地,由于推行了比较符合当地人民愿望的一些政策。

原来山东六国,齐国最强大,同秦国势均力敌,在战国中期曾和秦国对峙了相当长的时间。齐国在合纵、连横的战争中也经常处于主动地位和领导地位,在对魏、楚、秦、燕等大国的战争中也曾多次取得胜利,声势曾经烜赫一时,但是齐国始终没有能够兼并得大块土地。公元前三一四年,齐宣王燕国发生内乱的机会,大举攻燕,五十天就把燕国攻下了,这说明齐国力量的雄厚。但是齐国在攻占燕国的过程中,行动非常残暴,“杀其父兄,系累(用绳索缚着牵着)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使得燕国人民“如水益深,如火益热”(《孟子·梁惠王下篇》),因此就纷纷起来反抗,即所谓“燕人畔”(《孟子·公孙丑下篇》)。这样,就迫使齐国不得不退兵,没有能够达到其兼并的目的。

荀况曾对当时兼并战争的成功条件有所议论。他说:“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他认为兼并战争是容易取得胜利的,只是在胜利后要巩固起来是困难的。他曾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例如齐湣王兼并了宋国,因为不能“凝”,被魏夺去了;燕国兼并了齐国,因为不能“凝”,被田单复国了;韩的上党郡地方几百里为赵所取得后不能“凝”,被秦夺去了。他又下了这样的结论:“故能并之而不能凝,则必夺;不能并之,又不能凝其有,则必亡;能凝之,则必能并之矣。”他认为“凝”是争取兼并成功的主要条件,又认为“凝士以礼,凝民以政,礼修则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夫是之谓大凝”。他主张一方面对士要“凝”,“凝”的方法是维持其统治的秩序,即用所谓礼;一方面对人民要“凝”,“凝”的方法是要改善政治,使人民能够由于“政平”而“安”下来(《荀子·议兵篇》)。从这里,我们了解到这时兼并战争的最后胜负,人民群众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因而兼并的能否成功,与各国在进行其兼并过程中所推行的政策是分不开的。

为什么山东六国兼并了土地都“凝”不起来,而秦国在兼并土地后能“凝”得起来呢?这是由于秦国在进行兼并战争中推行了比较符合于人民愿望的政策。秦国在兼并战争中所推行的政策,主要有两点:

(一)在兼并战争中,把那些被判罪的“罪人”赦免了,迁到了新得的土地上去,以补充这些地方农业劳动力的不足。公元前二八六年秦在取得魏的安邑后,公元前二八二年秦在攻取得赵二城(当即蔺、祁二城)后,都曾“赦罪人迁之”。公元前二八〇年秦派司马错攻楚,也“赦罪人迁之南阳”。公元前二七九年秦在攻取楚的鄢、邓等城后,也“赦罪人迁之”。公元前二七三年,秦建立南阳郡,又使“免臣迁居之”(《史记·秦本纪》)。这样,把“罪人”放免为平民,并且把他们迁移到缺乏农业劳动力的地方去从事耕作,这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以及安定当地人民生活,有着积极作用,因而是符合于人民群众的愿望的。

(二)攻取了某些大城之后,把城中的旧贵族和大商人驱逐出去。公元前三二五年秦在攻取魏的陕(今河南三门峡西)后,曾“出其人与魏”(《史记·秦本纪》)。公元前三一四年秦在攻取魏的曲沃后,就“尽出其人”(《史记·樗里子列传》)。公元前二八六年秦在取得安邑后,一方面“赦罪人迁之”,一方面又“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史记·秦本纪》)。这时兼并战争的目的在于夺取土地、夺取农民和夺取租税,这些所“出”的城里“人”,决非农民,而是难于治理的旧贵族及大商人。陕是过去虢国的旧都,安邑是魏的旧都,残余的贵族势力还存在,在这些大城市中大工商业者也比较多。这些旧贵族“其俗刚武,上气力”,爱好“游侠通奸”;大商人依仗财势,“商贾为利”,使秦的执政者感到“难制御”[3]。我们看西汉初期由冶铁而成巨富的“豪强之家”,几乎没有一家不是战国后期被秦流放出来的。蜀地临邛的卓氏,其祖先本是赵人,本来在赵已“用铁冶富”,秦破赵时被迁到临邛。在临邛冶铸“富埒卓氏”的程郑,原先也是“山东迁虏”。南阳宛地的孔氏,其祖先本是魏人,本来在魏“用铁冶为业”,秦伐魏时被迁到南阳(《史记·货殖列传》)。秦国在进行兼并战争时,不断从山东六国的旧都或大城市中流放旧贵族和工商业者,推行的就是法家的强本弱末的政策。

当时法家的强本弱末政策,是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的。所谓本是指农,实质上就是小农经济。所谓末是指工商,因为工商业者特别是大工商业者,不仅是农民的剥削者,也是小农经济的侵蚀者。大工商业者掌握着冶铁、煮盐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部门,他们剥削农民,大量兼并土地,会使农民纷纷破产流亡,影响到国家赋税、徭役、兵役的来源,影响到小农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维护小农经济需要采取强本弱末政策。秦国在兼并战争中推行了这些政策,客观上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秦的“四世有胜”,的确如荀况所说的“非幸也,数也”,是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数”的。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建成统一国家 第三,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建成一个统一国家。

战国后期,由于商业和交通的发展,各个地区在经济上的依赖和联系已比较密切。据战国末年李斯《谏逐客书》中所提到的各地输入秦国的贵重特产,有昆山(昆仑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夜光之璧、犀象之器、太阿之剑、纤离之马、骏良、翠凤之旗、灵鼍之鼓、江南金锡、西蜀丹青、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齐国东阿所产的缟,东阿今山东阳谷东北阿城)之衣、锦绣之饰等。据《吕氏春秋·本味篇》所载各地著名的食物,美味的鱼有洞庭之、东海之鲕,美味的蔬菜有阳华(湖泊名,在今陕西华阴东南)之芸、云梦之芹、具区(即今太湖)之菁,美味的水果有江浦之橘、云梦之柚等。都足以说明当时各个地区物产的交流已比较广泛。

同时,由于商业和交通的发展,中原地区人民和四方各族人民之间的联系大为加强。《吕氏春秋》讲到南可以到达“交趾、孙朴、续之国”,“羽人裸民之处”(《求人篇》);还说“百越之际”,“缚娄、阳禺、兜之国多无君”(《恃君览》)。还讲到“北至令正之国,夏海之穷”[4]。说明这时已和丁令(今贝加尔湖以西)发生密切联系了。《吕氏春秋》又讲到“北至大夏,南至北户”(《为欲篇》),秦始皇琅邪台石刻也说:“南尽北户”,“北过大夏”,大夏当即夏海,或称北海,即今贝加尔湖。至于西方的交通,已经到达昆仑山,苏厉给赵王的信已把“昆仑之玉”和“代马”、“胡狗”合称“三宝”(《史记·赵世家》)。

战国时代著作的《逸周书·王会篇》,所讲各族向周成王贡献的故事,讲到稷慎(即肃慎)献大麈(大鹿的一种),匈奴献狡犬,东胡献黄罴(熊的一种),禺氏(即月氏)献(马的一种),路人(即骆越)献大竹。这反映了当时各族人民政治上和经济上密切联系的情况。

战国末年由于商业和交通的发展,各个地区各个部族在经济上的依赖和联系已比较密切,已是“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王制篇》),这就需要全中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

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统一 第四,因为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统一,使得政治上比较进步的秦国得以完成其统一大业。战国时代,在大规模的残酷的兼并战争中,农民遭受了被杀害、被掠夺和破产流亡的深重苦难。当时服役士兵需自备衣服和费用。当时就有人说过:经过一场大战,所有战死者的丧葬费和伤员的医药费,所有车马武器的损失,“十年之田而不偿也”(《战国策·齐策五》策士所造苏秦游说辞)。据说韩、魏两国在秦国的进攻下,“刳腹折颐,首身分离,暴骨草泽,头颅僵仆,相望于境,父子老弱系虏相随于路”,“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奴隶),满海内矣”(《战国策·秦策四》)。战争的灾害既如此严重,因而农民对诸侯割据的铲除非常关心,他们要求经济上政治上较好的国家能取得统一全中国的胜利。

战国时代,各大国割据称雄,对于水利的治理,往往“壅防百川,各以为利”。例如齐和赵、魏以黄河为界,赵、魏地势高,齐国地势低,河水常常泛滥,因而齐国在沿黄河二十五里处筑了堤防,从此河水泛滥,“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于是赵、魏也在沿黄河二十五里处筑了堤防。在黄河两岸五十里间,河水时来时去。有时好久没有水灾,农民也就逐渐建筑房屋,聚成村落,忽而大水来时又遭漂没(《汉书·沟洫志》载贾让奏言)。这种情况带给了人民生死的威胁。同时各国筑堤,只顾自己的利益,遇到天旱就争夺水利,甚至有意阻塞别国的水利,妨碍别国的农业生产。例如“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战国策·东周策》)。遇到大水也就放水到邻国,即《孟子》所谓“以邻国为壑”(《告子下篇》)。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有的国家往往不顾人民的死活,决河堤放出大水,用来进攻敌国。公元前三五八年,楚国伐魏,就曾决黄河水来灌长垣(《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公元前二二五年秦将王贲攻灭魏国时,包围了魏都大梁,也曾引黄河大沟的水来灌大梁,大梁城浸水三个月,城墙坍坏,魏君不得不降。又如赵国在对外作战中,曾多次决黄河堤,造成了连年不断的大水灾:(一)公元前三三二年,齐魏联合攻赵,赵决黄河水灌齐魏联军,迫使齐魏退兵(《史记·赵世家》赵肃侯十八年)。(二)公元前二八一年,赵惠文王亲自到东阳(太行山东),决黄河的水来进攻魏国,结果“大潦,漳水出”(《史记·赵世家》赵惠文王十八年)。(三)公元前二七八年,赵国把漳水徙到了武平以西(《史记·赵世家》赵惠文王二十一年)。(四)公元前二七二年,赵国又把漳水徙到了武平以南。“河水出,大潦”(《史记·赵世家》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很显然,赵惠文王把黄河决口,引起了大水灾。由于黄河泛滥,漳水也决口了。由于漳水决口,不断地发生水灾。从公元前三三二年到前二七二年的六十年间,黄河曾三度为灾,漳水也曾三度为灾,两次徙移水道,人民生命财产所遭受的损失是极其严重的。而且,这时各国由于防御上的需要,曾纷纷把边境上河流的堤防连接起来,扩建成为长城,又到处设立关塞,勒索贿赂,征收苛税,阻碍了必需的商品的流通。这些人为的灾难和障碍,也只有铲除割据才能加以消除或减少。因而出于统一管理水利、防治水灾的需要,人民群众也迫切地要求统一。

战国时代,秦、赵、燕三国以北已有强大的游牧部族,如林胡、楼烦、东胡、匈奴等,其中以匈奴最为强大。这些游牧部族的侵扰,对于边境地区农业的损害是很大的。因而这时已迫切需要加强边防。例如赵国因为一度用别人代替李牧防守北边,因此在匈奴每一次侵扰时,出战常失利,损失很多,以致“边不得田畜”。李牧防守北边时,曾精选骑兵一万三千人,勇士五万人,射士十万人,使得“匈奴不敢近边城”(《史记·李牧列传》),约计李牧全军当在二十万人以上。秦、燕两国的边防军比赵可能少些,各有十多万人。合计三国约用五十万人的大军防御边境,足见匈奴压力之大。当时赵、燕等国的边防军,战斗力是比较强的。赵武灵王曾经“北破林胡、楼烦”;燕将秦开也曾“破走东胡,东胡却千余里”(《史记·匈奴列传》);赵将李牧也曾大破匈奴,“杀匈奴十余万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史记·李牧列传》)。但是,燕、赵等国往往把边防军投入兼并战争中,这样就削弱了边防的力量,给游牧部族以可乘的机会,在秦兼并六国时,匈奴已乘机向南移动,占领了河套一带的草原。这时就很需要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能够建成,以便集中力量,加强北方的边防,保卫边境地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华夏族先进的生产事业。

孟子曾经认为整个局势最后是会“定于一”的,只有“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篇》)。孟子所以要把“不嗜杀人”作为能统一的唯一条件,是针对当时兼并战争中“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篇》)的情况而说的。荀况认为“天下归之之谓王”(《荀子·王霸篇》),就是说,做到天下归心,就能完成统一的“王”业。《吕氏春秋》曾经慨叹“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谨听篇》,《观世篇》略同)。又说“天子既绝,贤者废伏”,“当今之世浊甚矣,黔首(人民)之苦不可以加矣”(《振乱篇》)。《吕氏春秋》不但提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迫切需要,同时还明确地指出了“民之所走(趋附、归向)”是在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过程中“不可不察”的。所谓“欲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功名篇》)。的确,人民群众在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过程中,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秦始皇之所以能够完成统一六国的历史任务,首先就是由于国家的统一符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1] 《战国策·韩策二》载:“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御)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御)盗乎?……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

[2] 我们肯定庄“为盗于境内”是军官发动的叛变所引发的群众性的武装起事性质,主要理由如下:(一)古书中把庄和跖同样作为“盗贼”的代表人物,例如《吕氏春秋·异用篇》说:“跖与(旧误作“企足”二字)得饴,以开闭取楗也。”他必定是统治阶级的所谓“大盗”,曾对统治阶级进行轰轰烈烈的斗争的。(二)《韩非子·喻老篇》说:“庄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乱也。”他在楚国境内到处“为盗”,弄得“吏不能禁”,显然不是贵族割据一方企图夺取国君地位的斗争。(三)《荀子·议兵篇》说:正当楚国“兵殆于垂沙,唐蔑死”时“庄起”,弄得“楚分而为三、四”。很显然,庄是趁楚国贵族在封建战争中惨败的时候,在几个地点同时发动“起义”,把楚国打得七零八落,“分而为三四”。这决不是一个贵族在自己一个割据的地区所发动的企图夺取国家统治权的斗争。(四)《商君书·弱民篇》说:“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钜铁,利若蜂虿;……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沙,庄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兵甲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操轻重者。”作者认为“明主察法”,就可以使得“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而以楚国的“无法”为例,说结果是“庄发于内”,可知作者认为庄属于“境内之民”起来作“乱”的。(五)庄后来成为“善用兵”的楚国名将,是善于统率“招延募选”军队而取胜的,见《荀子·议兵篇》。

[3] 《汉书·地理志》说:“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故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御也。”可知秦所要迁的“不轨之民”,是“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的商人。《汉书·地理志》又说:“大原上党又多晋公族子孙,以诈力相倾,务矜夸功名,报仇过直,嫁取(娶)送死奢靡。汉兴,号为难治。”可知残余的旧贵族,到汉代初期,政府还是认为“难治”的。《汉书·地理志》还说:赵旧都邯郸“高气势,轻为奸”;中山“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棰剽掘冢,作奸巧”。卫旧都濮阳“其俗刚武,上气力”;野王“好气任侠,有濮上风”。长安附近由于徙来高訾、富人及豪杰并兼之家,“其世家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豪桀则游侠通奸”。秦国攻取了虢的旧都陕和魏的旧都安邑后,所以要“出其人”,就是由于这些“不轨之民”“难治”或“难制御”。

[4] 见《吕氏春秋·求人篇》,原误作“人正之国”。从诸以敦、俞樾改正。《淮南子·时训篇》说:“北方之极,自九泽穷夏晦之极,北至令正之谷。”而《尚书大传》卷二(陈寿祺辑本)说:“北方之极,自丁令北至积雪之野。”今据以改正。《太平御览》卷三七引《淮南子》旧注:“令正,丁令,北海胡也,”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以为当作“令止”,即令支,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