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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元祐政治争斗与禁锢政策

【摘要】:据说元丰四、五年的军事失败令他受到极大压力,故焦虑至死。神宗殁后,其子赵煦继位,年仅十岁,神宗母高氏称太皇太后,垂帘听政。事实证明,高氏终其一生,始终激烈反对新法。废青苗法,前后争议半年。但在司马光的坚持下,立即废除了免役法。新法新政之废,如此彻底,其中明显有意气之争。而列入当时所谓元祐“党籍”的,本人闲废以外,子孙亦终身“禁锢”,不得在京师附近为官。

元丰八年,神宗辞世,年仅三十八。据说元丰四、五年的军事失败令他受到极大压力,故焦虑至死。此说应有部分道理。新政劳民二十年,四向用兵:“王韶创取熙河,章惇开五溪,沈起扰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种谔兴造西事,兵民死伤皆不下二十万。”除了章惇等人在两湖开溪洞算是较有成效,其他各处,都是得不偿失。士卒百姓死伤百万,却是如此结果,他怎么向世人证明他所坚持的革新事业之正当性?英年早逝,是愤其尽心竭力,竟不获可以超迈祖宗、夸示子孙之伟业,可谓“赍志而殁”,故《宋史》谓其“终不觉悟”。至于司马光说他“深悔其然”,恐怕是未必有的。

神宗殁后,其子赵煦继位,年仅十岁,神宗母高氏称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早在熙宁中,高氏即在神宗面前哭骂王安石误国,导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事实证明,高氏终其一生,始终激烈反对新法。故而,几乎在皇位交接的同时,朝廷也迅即开始了新旧党人的交替。至元祐元年(1086),一年之中,司马光、吕公著等旧党入朝执政,而新党蔡确、章惇、韩缜等,被逐出中枢。而王安石坐看他的新法尽废,郁郁而终,他比神宗晚一年去世。

新法但凡与财政相关的,一条不留,“农田、水利,当时自不能久行”;市易法立行废罢;保甲、保马法,连革新派要人章惇都以为,“一日不罢,有一日害”,废之亦无争议。只有青苗、免役两件,得势的旧党人物,内部争执纷起。废青苗法,前后争议半年。范纯仁认为青苗法有助国用,可姑且沿用——可见由财政上的用处来判断法令的价值,不是新法派的专利。此说打动了高氏,司马光则无可无不可。不过朝中人士,绝大多数持坚决反对态度,半年之中,上书无数,却无法改变高氏的态度,直至苏辙说服司马光,在高氏面前亢声责问,才扭转了局面。免役法的境遇则相反,多数人认为此法尽管有许多不便,但差役法未必好到哪里去。当时从差役改成免役,行用逾十五年,民间已经习惯,即便再改回差役,也须有个渐进的过程,不可仓猝。但在司马光的坚持下,立即废除了免役法。王安石寓居金陵,一直默默地注视着政策的更张,闻知免役法也被废,终忍不住惊怒,瞠目道:“他们连这个也不肯放过!”

旧党以为,开边是新政的重罪,故而神宗一朝开边新得之地如何处置,也需要讨论。适逢元祐元年西夏请求归还旧地,朝中由此展开激辩。仅寥寥数人支持还地,但在文彦博、司马光一力主持下,还是归还了部分边地,包括陕西延州北部的细浮图寨、米脂寨,庆阳府安疆寨,及河东的葭芦寨。前三者是种谔所得之地,在横山南面,后者是由河东的前沿麟州、府州西向跨越黄河所占,深入西夏之境,有桥头堡的作用。至于较靠近内地的绥德城,宋还希望借以屏障;王韶向西面所辟的熙州、兰州等地,得自吐蕃,故而宋拒绝归还。司马光等人还地的理由,一是神宗朝宋、夏之争,由宋肇端,其曲在我;二是所得之地很难守御,留之不还,必将耗去大量资源。

神宗朝开边不能算是成功,是因所得远不足偿其所失。然而死亡数十万人、耗去巨量国帑,形势总算有所改善,一旦弃去,当然不能看作理智的行为。夏人欲壑难填,得了四寨,立即发兵攻围兰州与绥德。设若当时连这两地都弃去,真正回复到仁宗朝的旧观,那么受威胁的就是延州、庆阳府等重镇,至时宋要耗去的资源,自然更多。故弃地之事,与免役法之废罢同样,属过当之举。

新法新政之废,如此彻底,其中明显有意气之争。熙宁以后,王安石与司马光政见对立,而促成对立的一个重要因素,却是两人共有的性格:坚执己见,极其刚决,不愿妥协折衷。王安石执政,只要有人说某条新法“不便”,哪怕再有道理,也不肯接纳。司马光当权,只要是新政,哪怕已有成效,也要废除。只有理想主义者,才会无视实际利弊,做出某些在常人看来比较荒唐的决定。像苏轼、苏辙兄弟,在新法问题上,便要现实得多。理想主义者的危险性在于:勇于破、立,对社会人性的复杂却了解不够,破,可以是很顺利的,立却不那么容易,立的结果,总是与预期不相符,出来一套不伦不类的体制。王安石以他的理想,推出一套新体制,其富国、强兵的目标都走了样,破坏了政策的连续性;司马光要推倒新政,回复旧观,然而社会是不可回复的,不论旧体制是不是有问题,新政推倒了,还是回不到旧貌,徒然再一次割裂政策的连续性。

被割裂的,还有一种政治传统。新政开始之前,朝中大臣,通常是持各种政见者并存,这是“异论相搅”的帝王术的体现,但朝中有各方利益的代言者,宋初以来又形成畅所欲言的气氛,确实也有利于良性的政治氛围的形成。新政甫行,王安石即欲驱除反对者,革新派占据了绝对优势,气氛比起仁宗朝是有明显不同了。不过赖神宗维持,中枢以下,仍有不少反对派,朝中除旧布新,还是有底线的。虽有一些小官因反对新法受责,但大员们还是很受尊重,散在各州养望。元祐初辟新复旧,气氛便要严厉一些,新党基本被逐,神宗朝新党的核心成员,蔡确贬死岭南,吕惠卿谪居福建,有了清算的架势。对立之势已成,冲突便愈演愈烈,哲宗亲政之后,“绍述”父亲遗志,新党再次得势,遂肆行报复,较之元祐初旧党所为更甚。宰相章惇数起大狱,已死的旧党领袖被追贬,在世的旧党被贬窜至远恶之地,章惇甚至策划尽杀贬窜的旧党。徽宗继位,一度有折衷新旧、调和两党之趋势,改年号为“建中靖国”,哲宗绍圣中贬官或追贬的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等人,徽宗再为复官,哲宗后期被贬的旧党,也陆续召回。然一旦幡然改图,再次“绍述”,旧党来不及逆转形势,迫害的浪潮再次卷来。如苏辙,在徽宗即位后由岭南贬谪地内徙、复官,待遇渐优。崇宁元年,徽宗忽又清算“元祐党”人,遂至再次降官,闲居度其余生。而列入当时所谓元祐“党籍”的,本人闲废以外,子孙亦终身“禁锢”,不得在京师附近为官。靖康元年,钦宗为“元祐党”人平反,可是从元祐元年至此,四十年过去了,“党”人本身已成为历史。不到一年,北宋也成为历史。有待宋高宗重拾兄长的旧话题,再次平反、起用党人子孙,并且清算新党自王安石以后对北宋亡国所负的罪责。

元祐党籍碑(宋代摩崖石刻)。北宋徽宗时蔡京专权,把元祐、元符间司马光、文彦博、苏轼、黄庭坚、秦观等三百零九人列为奸党,将姓名刻石颁布天下,后徽宗下诏毁其碑。现存碑刻为南宋庆元四年(1198)梁律据家藏旧本重刻。

哲宗元祐初、绍圣初,徽宗建中靖国、崇宁初,政策多次翻转,愈往后愈坚决彻底。当熙宁初新法派为施政便利而欲统一朝中的政见,他们是在制造较前远为不宽容的政治气氛。经过两派的相互激荡,不宽容的程度渐甚,由难以共事到无法共存,再发展为一方驱逐另一方之后再加以迫害。而官员存身于朝中,又须表明立场,就事论事的中立态度,从熙宁以后愈来愈为双方所排斥。这种戾气,使朝中的主流政见在两个极端之间摆动,对于宋政权的稳定统治无疑不会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