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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在西藏设立驻地

【摘要】:吴忠信在主持完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后,立即开始着手进行中央驻藏办事处的筹备工作。[77]蒙藏委员会驻西藏办事处的设立是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恢复正常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举措使中央政府与西藏的联系更趋紧密。“驻藏办事处成立之后,在沟通与联络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关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维护祖国统一方面功不可没。”

1933年12月17日,偶染风寒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在罗布林卡坚色颇章寝宫中突然圆寂。西藏地方立即将此消息呈报中央,并提出:“拟请速派大员入藏吊唁,借谋中央与西藏一切问题之解决。”[63]1934年1月1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为“致祭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达赖喇嘛专使”,并责成蒙藏委员会调配熟悉西藏情况的随行人员同黄慕松一起入藏致祭十三世达赖喇嘛。黄慕松是中华民国建立以来第一位被派遣入藏的中央大员,他此行的主要任务是对十三世达赖喇嘛进行册封和致祭,同时也利用这一机会与西藏方面进行直接协商,促进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正常化。黄慕松在藏期间,就当时的亟待解决的九世班禅返藏以及康藏纠纷等问题与噶厦政府进行了多次会谈。虽然部分实现了“疏通情感、和缓形势”的目的,但由于双方隔阂日久,对一些具体分歧较大,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共识。西藏方面认为当时应该首先解决旷日持久的康藏纠纷,而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汪精卫电告黄慕松“最大让步可将恢复中藏关系与解决康藏纠纷同时商议,一并决定”[64],并且提出“中藏关系恢复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以后之办法”[65]。也就是要将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恢复到《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内容,中央委派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共同管理西藏,三者地位相等,中央在西藏派驻军队,西藏地方的外交权收归中央,重要官员由中央任免等等。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要想西藏地方同意这些要求,有非常大的难度。为了进一步进行沟通,黄慕松决定与噶厦政府交涉,希望能留下部分致祭专署工作人员在拉萨继续工作,并留下无线电台以保障西藏地方能与中央的及时联系。

1934年11月18日,黄慕松向国民政府行政院汇报:“藏人深知不能离开中国,但欲得优越之权利,诡诈变幻,应付不易。我方如欲令其就范,非持久忍耐不为功。铣日来函,似有磋商可能之一线光明。职忝任专使,目标过大,关系中央威信,国际视听,自未便久留继续谈判,即遵院座迭令回京报告,但一面对藏交涉不宜中断。倘得藏方同意留员办事,当此交涉似有可能进展之时,似宜酌留较为重要人员。而查总参议刘朴忱,老成练达,职位较崇,管理蒙藏事务多年,为委座素所倚畀,拟请令其驻拉萨办事。”[66]11月27日,黄慕松再次向行政院请示,欲留下参议蒋致余辅佐刘朴忱以“应付环境”,并且“于卫士中挑选志趣体格均佳、文理通顺者五人留在拉萨,一面服务,一面学习藏文[67]。行政院批准之后,黄慕松启程返回内地,并接替石青阳出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离藏之日,刘朴忱、蒋致余以通讯处[68]的名义“亦于同日实行办事”[69]。1935年1月刘朴忱病殁于任上,通讯处的工作由蒋致余具体负责。1937年9月,蒋致余因病离藏,国民政府又派遣行政院参议高长柱入藏接替蒋致余。通讯处实际上是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的前身,“实际上确立了国民政府官方在拉萨的一席之地”[70],为条件成熟后恢复设立中央政府驻西藏代表机构奠定了基础。正因如此,很多学者将此视为中央恢复驻藏常设机构的开端。当时一直阻挠西藏与中央政府恢复正常关系的英国对此事极为关注,其驻南京公使在与驻拉萨使节的通信中忧心忡忡地写道:“为了强化中央政府与西藏之间的关系,便于指导边境事务,行政院已经决定在西藏首府拉萨派驻一位使臣。据说刘朴忱将被任命为驻藏公使,由蒋致余作他的副手。”[71]

1941年2月,在国民政府特派的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主持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大典顺利完成。这标志着“中央对西藏的主权关系得以恢复确立,并日渐好转,为此急需建立驻藏常设机构,以专责成”[72]。吴忠信在主持完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后,立即开始着手进行中央驻藏办事处的筹备工作。国民政府认为:“对留藏办事机构,以为行辕不合体制,办事处地位太低,均非所宜,应改为驻藏办事长官公署。”[73]吴忠信派随员奚东曙就此事与西藏地方摄政热振活佛进行了沟通,热振答复:“(一)藏中内情复杂,人民疑虑夙深,此时骤设高级机关,易兹误会。(二)英国代表古德在此未去,正密切注意中藏政治问题,不无可虑。(三)按照十三世达赖向例,此等重大案件必先交僧俗民众大会解决,预计万难通过,届时徒损中央威信,本人心殊不安。(四)此次完成达赖坐床典礼,汉藏情感恰臻圆满,此时吴委员长尽可先行返京复命,本人在此当在徐为运用,总期达到中央希望。(五)本人深受中央厚恩,无时不思竭诚图报,既有所见,不能不掬诚相告。”[74]为了避免再起枝节,吴忠信经与中央商议,决定将中央驻藏机构定名为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并且采用先成立后通知的办法,在4月1日宣告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成立以后,才分别致函热振活佛与噶厦政府,告知成立驻藏办事处的具体事宜。1940年4月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将驻藏办事处成立的经过呈报蒋介石,呈文中说:“现决定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于四月一日组织成立,并派随同入藏之本会藏事处处长孔庆宗兼任该办事处处长,本会驻藏谘议张威白为副处长,先行到差。至以前之留藏人员等项组织及名义,即行撤销。”[75]孔庆宗之后,沈宗濂、陈锡章、熊耀文等人先后出任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或代理处长。

1940年5月13日,蒙藏委员会公布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组织规程》12条,规定:“本办事处设处长一人,秉承蒙藏委员会综理处务;设副处长一人襄助之。处长、副处长均简派。”[76]并规定了具体办事科室设置及秘书、会计、卫队、医师、技术人员等办事人员的员额及选任办法。该组织规程还规定:“本办事处得派员分驻扎什伦布、江孜、昌都及其他重要地方。”[77]

蒙藏委员会驻西藏办事处的设立是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恢复正常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举措使中央政府与西藏的联系更趋紧密。“驻藏办事处成立之后,在沟通与联络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关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维护祖国统一方面功不可没。”[78]

本节的几点结论

1.青藏关系的发展是在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发展这一大的框架内进行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的改善奠定了这一时期青藏关系的总基调。期间,虽然发生了兄弟阋墙的青藏战争,但并不影响两地关系发展的主流。

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蒙藏委员会作为主要的治藏机构,在改善中央政府与西藏关系,完善治藏法规,加强对西藏及其他藏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3.这一时期,随着十三世达赖喇嘛政治立场的转变,西藏地方也积极响应国民政府为结束双方不正常关系而做出的努力。西藏驻京办事处的设立以及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的设立是中央与西藏关系渐趋正常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