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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和议及赵宋王朝内政外交得失

【摘要】:南宋绍兴七年十一月,挞懒和兀术率兵至开封,将刘豫废为蜀王。从绍兴八年开始,宋金迅速展开缔结和议的行动。赵鼎等人对和议的反对,给了秦桧可乘之机。绍兴八年第一次宋金和议非常粗略,金使张通古十二月抵达杭州时说:“先归河南地,徐议余事。”在金人看来,国书的接受已经可以视为和议的成立。因此,绍兴八年和议的最大争议,就在于宋朝应该以何种礼法接受金朝国书。

南宋建炎、绍兴年间,宋、金之间的力量经历着此消彼长的变化。南宋逐渐从动乱中稳定下来,在江南地区建立起比较稳固的统治;金朝国内政局发生动荡,军队在连年征战之下疲态尽显,双方达成均势,为和谈创造了条件。

绍兴七年(1137)正月,被扣留在金朝的宋朝使臣何藓、范宁之忽然被释放归国,并带回了金右副元帅兀术的信,告知宋徽宗及宁德皇后的死讯。宋徽宗其实早于绍兴五年(1135)四月就已去世,金朝一直封锁消息,此时突然告知,显然别有用意。宋人杨炜说:“见报以太上之丧,以探朝廷意,谓我若遣使而有请,则唱为议和。”[1]宋高宗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不饭食者数日”[2]“号恸擗踊”[3]。在此后数年中,迎还徽宗梓宫和高宗生母韦太后,就成为南宋政权面临的重要课题。

宋徽宗死讯传来时,正是张浚等对金强硬论者主政,他们主张借机伐金,恢复中原。张浚上言,“天子之孝与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庙、奉社稷者”[7],要求高宗“挥涕而起,敛发而趋,一怒以安天下之民”[8]。荆南知府王庶则提出“奉衣冠弓剑,起灵庙”[6],为徽宗建衣冠冢,然后遣使向金国讨还徽宗梓宫,若金人不同意,“则以大兵蹑之,问罪致讨”[4]“因神民痛愤之情,刷宗庙存亡之耻”[5]

但宋高宗本人却并不这样想,而是力主请和。他事后对张浚说:“去岁上皇讣至,朕若不遣使,天下谓朕何?”[12]为此,他特地找来刚被任命为枢密使的秦桧商议。秦桧早年随徽、钦二帝被掳,建炎四年(1130)自称杀掉守兵逃归南宋。当时有人质疑秦桧穿越千里之遥的金军占领区,“全家同舟,婢仆亦如故”[10],显然不合情理,怀疑他是金朝派回来的奸细。秦桧初见高宗,就提出“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11],倡议与金讲和。宋高宗拿着他的奏折气冲冲地说:“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9]但世易时移,此刻议和时机已经成熟,宋高宗在与秦桧商议后,于二月任命王伦为使节,到金朝商讨和议。

绍兴七年(1137)四月,王伦出发使金,宋高宗特别命他给兀术和挞懒(完颜昌)传信:“河南之地,上国既不自有,与其封刘豫,曷若归之赵氏。”[13]请求金朝废掉伪齐政权,将其领土归还南宋。王伦出使途中被伪齐扣留,在金朝的过问下,才终于在当年九月抵达涿州,见到金帅挞懒。王伦对挞懒说,刘豫曾经在宋朝任台谏官,其人外朴内奸,营私掊刻,“方欲吞噬两朝,能保他日不为大国之患乎?”[14]挞懒问道:“若将豫与南宋,能制之否?”[15]王伦回答:“皇帝(宋高宗)圣孝神武,卧薪尝胆,志在恢复,但以天下为度,不忍轻以动兵。豫之父子,忘背国恩,孰不愿食其肉。倘欲驱除,何难之有?”[16]向挞懒反复陈说利害。

通过王伦,宋朝的意向传送至金朝,双方议和的障碍,只剩伪齐刘豫政权。由于金朝国内形势的变化,刘豫的支持者粘罕去世,女真贵族早有取消伪齐政权的打算。南宋绍兴七年(1137)十一月,挞懒和兀术率兵至开封,将刘豫废为蜀王。挞懒令王伦还朝转达口信:“归报皇帝,强梗扫去,自此和议无复间沮。”[17]王伦归朝后报告宋高宗:“金人许还梓宫及皇太后,又许还河南诸州。”[18]

王伦留滞伪齐、金时,南宋政局也发生了巨变。淮西兵变的发生,使宋高宗对积极的军事行动产生怀疑,张浚下台,重归庙堂的赵鼎以“镇静”为首务,对金政策趋于和缓。因此,王伦回国时,宋金议和的背景条件已经具备:南宋国内对金积极路线退潮,伪齐刘豫政权垮台,金朝许还宋徽宗梓宫及宋高宗生母韦太后。从绍兴八年(1138)开始,宋金迅速展开缔结和议的行动。

绍兴八年(1138)正月,宋高宗再次派遣王伦出使。王伦于五月会见金熙宗,金朝派乌凌噶思谋等为使,与宋朝议和。宋高宗对王伦和金使说:

“早遂休兵,得免赤子肝脑涂地,此朕之本意也。”[19]虽然表面上以求得百姓安宁为借口,但宋高宗真正在意的是韦太后的生还,他对接伴金使的范同坦承:“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见,故不惮屈己,以冀和议之成者,此也。”[20]

议和的决定在南宋朝廷激起强烈的反对,金使入京时,“物议大讻,群臣登对,率以不可深信为言”[21]。但高宗意志非常坚定,“往往峻拒之,或至震怒”[22]。在宋高宗看来,宋金并存的关系是理所当然的:“外国之与中国,如阴阳消长,岂能偏废。若可剿除,汉唐之君,行之久矣。”[23]不过以赵鼎为核心的一派官员致力于整备军队,重建集权国家,以图恢复中原,他们并不支持宋高宗议和的构想。

赵鼎等人对和议的反对,给了秦桧可乘之机。绍兴八年(1138)十月,秦桧单独觐见,称宋高宗如果决心讲和,要求“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预,则其事乃可成”[24],宋高宗答应:“朕独与卿。”[25]秦桧担心高宗心意未定,施展欲擒故纵的计策,反复令高宗仔细考虑,最后宋高宗降下手诏,由秦桧全权主持和议,不许他人干预,赵鼎因此而罢相。至此,宋高宗和秦桧在议和的国策上形成排他性的联盟,秦桧借机将其他政治势力排除。此后,虽仍有臣僚反对议和,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秦桧的主张就是高宗的意见,攻击秦桧就是批判高宗,要求罢免秦桧也就等于要求高宗退位。

绍兴八年(1138)第一次宋金和议非常粗略,金使张通古十二月抵达杭州时说:“先归河南地,徐议余事。”[26]其基本任务只是传递金朝国书。在金人看来,国书的接受已经可以视为和议的成立。因此,绍兴八年和议的最大争议,就在于宋朝应该以何种礼法接受金朝国书。金朝方面把南宋与伪齐刘豫政权同等看待,金、伪齐约定为君臣关系,但刘豫不只尽臣下之礼,“又为大朝(金)之子”[27]。金朝要求南宋遵守与刘豫相同的礼法,由宋高宗“北面拜诏”。

南宋朝野上下,都将刘豫视为宋朝逆臣,要宋接承其位,显然难以接受。消息传出,舆论立刻沸腾起来,“军民时出不平之语,闻之有可骇者。上自大臣,下至百执事,朝夕惴惴,恐此礼一行,或生意外之变。阖城百姓,有终夜不能寐者。而近甸、常、润、会稽之间,民悉不安”[28]。禁军将领杨沂中、解潜、韩世良向秦桧心腹勾龙如渊进言,皇帝如行屈己之礼,受纳金朝国书,恐怕将有不测之事,并表示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虽在外地,但恐日后被他们斥责,因此难以协助。勾龙如渊不得不向三人保证:“第令计议使取国书,纳入禁中,必不行其他礼数。”[29]他向宋高宗上奏:“此和议固不可坏,而礼文之间,动辄过当。若不度利害,勉而从之,则堂堂中国,一旦遂为敌人屈己。”[30]

秦桧此时根基尚不稳固,不敢公然违背公议,一度向宋高宗请求辞职。惶惑之间,给事中楼炤对秦桧说:“高宗谅阴,三年不言。”这是《尚书》中的一句话,意思是说殷商高宗武丁服丧三年,这期间沉默不语。秦桧顿时醒悟,借口赵构正为宋徽宗服丧,不得行礼,由自己代替宋高宗接受国书。十二月二十八日,秦桧至使馆见金使,“受国书以归”[31],终于解决了受纳国书的难题,“人情始安”[32]。根据议和条件,金朝将原伪齐统治的河南、陕西地区划归南宋,南宋向金朝称臣,每年向金朝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绍兴八年(1138),宋金和议在宋高宗的力主下完成,他以孝道作为和议的理由,“向日讲和,本为梓宫、太后故,虽屈己卑辞,有所不惮”[33]。和议虽招致一片反对之声,但终究不能扭转宋高宗的心意。对宋高宗来说,缔结和议固然有骨肉亲情的原因,同时也有政治方面的考虑。前文提到,赵构继位没有徽、钦二帝的授命,其皇位来源最大的合法性支柱,就是“元祐皇后”孟氏的援立。可即便是孟氏自己的身份,都是存在争议的。孟氏于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被册立为皇后,绍圣三年(1096)被废,此后几经反复,以废后的身份居于瑶华宫。陈寅恪先生指出,援立赵构继位的《皇太后告天下手书》,“此文之发言者,乃先朝被废之皇后。以失去政权资格之人,而欲建立继承大统之君主,本非合法,不易立言”。[34]也正因为如此,宋高宗急于将徽宗梓宫和生母迎回,借助宗庙祭祀的连续性来确立自己继位的正当性。

和议引起很多大臣批评,甚至有人提出皇位乃天下之公器,高宗不得专擅的说法。方庭实说:“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陛下纵忍为此,其如中国何,其如先王之礼何,其如天下之心何。”[35]然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人们尽管不甘于成为金朝附属,但对于和议放弃河北、河东、山东等北宋领土、民众,几乎没有任何反对之声,甚至表现出极端的冷漠。吕中后来说:“朝廷弃三路如弃土梗,弃两淮如弃敝屣。”[36]这种情况的出现自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就客观来看,宋高宗证明自己皇位合法性的迫切需要决定了与金议和的国策,议和又意味着南宋放弃恢复中原,成为偏安江南一隅的政权。

绍兴八年和议是不稳定的,其主要原因是和议在金朝并未获得一致的支持,如完颜宗干、兀术等尤为反对,金熙宗原本就对主持朝廷军政的宗磐、宗隽、挞懒一伙擅权不满,在宗干、兀术等人的撺掇下,金朝发生政变,主持对宋和议的挞懒被杀,新任都元帅兀术决定征讨南宋,复取河南地。南宋绍兴十年(金天眷三年,1140)五月,金国撕毁与南宋签订的和议,同时进军山东、陕西、河南。兀术亲率精兵攻占开封,西路金军在经过与南宋吴璘等部一番艰苦搏杀之后,基本控制陕西,南宋军队退守蜀地,使金军不得入蜀。

金人背弃和议,使南宋朝堂陷入混乱,秦桧更是坐立难安。挞懒被杀,使秦桧不但失去了在金朝的合伙人,也在南宋朝堂丧失了政治基础,其政治威信严重受损。秦桧儿媳的叔父郑亿年曾附和秦桧倡导议和,称“和好可久,愿以百口保之”[37],此时工部尚书廖刚当着秦桧的面质问他:“公以百口保金人讲和,今已背约,有何面目尚在朝廷?”[38]秦桧在旁尴尬万分,只能说:“尚书晓人,不当如是。”[39]

按照惯例,既然金已败盟,秦桧力主的和议失败,他只能引咎辞职。但秦桧显然不甘心就范,暗中指使心腹进行政治工作。御史中丞王次翁面见宋高宗,提出金人败盟责任不在秦桧,请宋高宗不要轻易更换宰相,“盖后来者未必贤于前人”[40]“于国事初无补也”[41]。宋高宗听后深以为然。秦桧仍不放心,又对心腹冯檝说:“金人背盟,我之去就未可卜,前此大臣皆不足虑,独君乡衮(张浚),未测上意,君其为我探之。”[42]冯檝试探高宗说:“金人长驱犯顺,势须兴师,如张浚者,且须以戎机付之。”[43]高宗“正色”回答:“宁至覆国,不用此人。”[44]秦桧听到后大喜。宋高宗之所以对张浚有如此深的成见,一方面是嫌恶张浚对淮西兵变处理不当,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宋徽宗梓宫、韦太后都滞留金朝,不愿与金人展开全面对决。他的设想,是将对金战争保持局部化,尽快恢复和议。

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南宋对金的战争基本是防御性的,重点在阻挡金军的攻势,只做有限度的还击。这种方针与岳飞等大将的想法尖锐对立,他们要求乘势追击,“深入敌境,复取旧疆,报前日之耻”[45]。南宋绍兴十年(金天眷三年,1140)六月,金军十余万主力杀到顺昌府,兀术豪言要将顺昌府“以靴尖趯倒”[46],却被仅有五千人的刘锜军大败。就在刘锜准备乘胜追击时,宋高宗、秦桧下令班师。七月,岳飞军在郾城(今河南省漯河市)和颍昌(今河南省许昌市)连奏凯歌,大败金军主力,兀术感叹:“我起北方以来,未有如今日屡见挫衄。”[47]但岳飞也同样收到班师的指令,以致他愤然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48]到了九月,秦桧将岳飞召赴行在,令杨沂中、刘光世、刘锜、岳飞等军还屯长江南岸,摆出防御江南的姿态。

南宋绍兴十一年(金皇统元年,1141)正月,兀术计划率军渡过长江进军和州(今安徽省和县)。和州是防卫江南的重要据点,南宋不得不全力防御。张俊军出建康府,屯营于和州;杨沂中率殿前司军三万出杭州,以赴淮西;刘锜军二万自太平州开向和州;李显忠出兵淮南;韩世忠和岳飞两军也收到出兵增援的指令。除四川驻军外,这一仗几乎动员了南宋当时所有有力的军队。二月,宋金会战,宋军取得柘皋大捷。宋高宗赐诸大将诏书,“以捷书累至,军声大张。盖自军兴以来,未有今日之盛”[49]

从南宋绍兴十年(1140)开始的宋金战争,金军虽夺回河南、陕西,但想要实现对南宋军事压制的战略目标却告失败;宋朝虽将战争限定为防御战,但成功遏制了金朝的军事攻势,展现出足以自保的实力。《大金国志·兀术传》说:“(兀术)锐意败盟,举兵南征。后败于顺昌,败于郾城,败于柘皋,乃始讲和,而南北无事矣。”[50]南宋绍兴十一年(金皇统元年,1141)九月,兀术将此前扣押的宋使莫将和韩恕放回,宋廷当月派刘光远和曹勋出使淮南,双方开始议和。到该年十一月十八日,金使萧毅入见宋高宗,双方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即达成和议。

和议之所以在极短时间内完成,金朝方面的急切是重要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国内形势还是战场形势,都愈来愈向着不利于金朝的方向发展。也正是看到金朝陷入困境,并对己方力量有了信心,宋高宗才少见地“豪言”:“今虽与之立誓,当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明言若归我太后,朕不惮屈己与之和。如其不然,则此要盟,神固不听,朕亦不惮用兵也。”[51]在金使萧毅返程前又“威胁”道:“若今岁太后果还,自当谨守誓约。如今岁未也,则誓文为虚设。”[52]对于惯于屈膝请和的宋高宗来说,这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强硬”态度了。

根据和约,南宋向金朝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53],金朝册立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宋、金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今陕西省宝鸡市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南宋版图由此确定,河北、河东、河南、陕西、山东等地尽皆放弃;南宋每年向金朝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自宋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南宋绍兴十二年(金皇统二年,1142)三月,金朝派遣左宣徽使刘筈至宋,对宋高宗进行册封礼。此次和议结束了宋、金间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但这种“和平”局面的取得,是以宋金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与经济上的屈辱代价换来的。

宋人评论说:“向者战败而求和,今则战胜而求和矣;向者战败而弃地,今则战胜而弃地矣。”[54]但宋高宗对此毫不计较,他心心念念的,只是徽宗梓宫和韦太后的还朝。在他看来,只有这一点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韦太后的还朝,可以解决高宗继位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使其名分健全。“天子建国,宗庙为先”[55],徽宗梓宫的归返,更可以使高宗接续宗庙祭礼的一贯性。宋高宗借着徽宗梓宫与韦太后的归返,使其继位的正当性与授权关系得以完整,成就了作为北宋继承政权的南宋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