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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变形验算详解-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教程

【摘要】:《高规》5.5节给出了高层建筑结构弹塑性变形计算的有关规定。

1.具体规定

高层结构的变形验算包括正常使用条件下风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弹性层间变形验算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弹塑性层间变形验算。《高规》5.5节给出了高层建筑结构弹塑性变形计算的有关规定。

在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部位)弹塑性变形计算可采用下列方法:

(1)不超过12层且层侧向刚度无突变的框架结构可采用简化计算法

(2)除(1)以外的建筑结构可采用弹塑性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

2.简化计算方法

《高规》第5.5.3条规定,结构薄弱层(部位)层间弹塑性位移的简化计算,宜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薄弱层(部位)的位置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沿高度分布均匀的结构,可取底层。

2)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结构,可取该系数最小的楼层(部位)及相对较小的楼层,一般不超过2~3处。

(2)层间弹塑性位移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Δup=ηpΔue (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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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Δup——层间弹塑性位移;

Δuy——层间屈服位移;

μ——楼层延性系数;

Δue——罕遇地震作用下按弹性分析的层间位移;

ηp——弹塑性位移增大系数;当薄弱层(部位)的屈服强度系数不小于相邻层(部位)该系数平均值的0.8倍时,可按表6.2-4采用;当不大于该平均值的0.5时,可按表内相应数值的1.5倍采用;其他情况可采用内插法取值;

ξy——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表6.2-4 结构的弹塑性位移增大系数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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