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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架计算:活载与雪荷载取较大值,工作制级别与规范对应关系

【摘要】:排架计算时,屋面均布活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仅取两者中的较大值。表2.17-1 过去吊车的工作制等级与现行规范吊车工作级别的对应关系③风荷载,见第1.5节。

1.排架计算的主要内容

排架计算的主要内容为:

(1)确定计算简图,此时应确定柱子的各段高度,假定柱截面尺寸,算出各部分柱子截面惯性矩

(2)各项荷载计算。

(3)在各项荷载作用下进行排架内力分析;求出各控制截面的内力值。

(4)内力组合,求出各控制截面的最不利内力。

2.计算假定

对排架计算作以下基本假定:

(1)柱下端固接于基础顶面,横梁铰接在柱上。但当地基土质较差、变形较大或有比较大的地面荷载(如大量堆料)等,则应考虑基础位移和转动对排架内力的影响。

(2)横梁在排架平面内的轴压刚度为无限大,受力后不产生轴向变形。但对于下弦杆用圆钢角钢的组合式屋架、二铰、三铰拱屋架,则应考虑其轴向变形对排架内力的影响。

3.排架荷载计算

作用在排架上的荷载分永久(恒)荷载和可变(活)荷载两类。永久荷载包括屋盖自重G1;上柱自重G2;下柱自重G3;吊车梁和轨道等零件重G4以及有时支承在柱牛腿上的围护结构等重量G5。可变荷载一般包括屋面活载Q1;吊车荷载TmaxDmaxDmin;均布风载q1q2以及作用在屋盖支承处的集中风载Fw等。

(1)永久(恒)荷载 在G1G2G3G4同时作用下(图2.17-1,图2.17-2),进行排架内力分析的计算简图如图2.17-3所示,图中M2=M1+M2=G1e0+G2e0-G4e2G1=G1=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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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1 排架受力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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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2 上柱受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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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3 排架受力示意图

(2)可变(活)荷载

1)屋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包括屋面均布活载、雪载和积灰荷载三种,均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屋面活荷载通过屋架传给上柱,故它们对排架的作用位置与屋盖自重相同。

①屋面均布活载即指施工荷载,一般不上人的屋面可取0.7kN/m2,当施工荷载较大时按实际情况采用。

②雪荷载: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Sk(kN/m2)应按下式计算

Sk=μrS0 (2.17-1)

式中 S0——基本雪压(kN/m2);

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排架计算时,屋面均布活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仅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③积灰荷载:积灰荷载应与雪荷载或屋面活荷载两者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2)吊车荷载:

①吊车竖向荷载DmaxDmin。吊车竖向荷载的设计值DmaxDmin可按下式计算

Dmax=P1maxy1+y2)+P2maxy3+y4

Dmin=P1miny1+y2)+P2miny3+y4) (2.17-2)

式中 P1maxP2max——两台起重量不同的吊车最大轮压的标准值,且P1maxP2max

P1minP2min——两台起重量不同的吊车最小轮压的标准值,且P1minP2min

y1y2y3y4——与吊车轮子相对应的支座反力影响线上竖标,可按图2.17-4所示的几何关系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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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4 吊车梁支座反力影响线

厂房内有多台吊车时,按第1章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多台吊车的竖向荷载,对一层吊车的单跨厂房的一个排架,一般按不多于两台考虑,对一层吊车的多跨厂房的一个排架,一般按不多于四台考虑。

②吊车横向水平荷载Tmax。按第1章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吊车的横向水平荷载,可按横行小车重量g与额定最大起重量Q总和的百分数采用,并平均分配于各轮子,则每个轮子所传递的横向水平荷载标准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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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α——系数,对软钩吊车(当Q≤10t时,α=0.12;当Q=16~50t时,α=0.10;当Q≥75t时,α=0.08;对硬钩吊车,α=0.20);

n——每台吊车的总轮数,一般为4。

软钩吊车通常是采用钢丝绳通过滑轮组带动吊钩起吊重物的;硬钩吊车是用刚臂起吊重物的特殊吊车。吊车每个轮子的T值确定后,即可用计算吊车竖向荷载DmaxDmin)的同样方法,计算作用于排架柱上的吊车最大横向水平荷载设计值Tmax

Tmax=T1y1+y2)+T2y3+y4) (2.17-4)

必须注意,小车是沿横向左右运行的,因此Tmax可以向左作用,也可以向右作用。对于多跨厂房的吊车水平荷载,第1章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最多考虑两台吊车。

在排架内力组合时,对于多台吊车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应根据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及吊车的工作制级别,乘以折减系数后采用,折减系数见表1.3-1。

桥式吊车按其工作繁重程度分级时,区分了吊车的利用次数和荷载大小两种情况。按吊车在使用期内要求的总工作循环次数分成10个利用等级,又按吊车荷载达到其额定值的频繁程度分成4个荷载状态(轻、中、重、特重)。根据要求的利用等级和荷载状态,确定吊车的工作制,共分8个级别作为吊车设计依据。表2.17-1表示过去吊车的工作制等级与现行规范吊车工作级别的对应关系。

表2.17-1 过去吊车的工作制等级与现行规范吊车工作级别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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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风荷载,见第1.5节。作用在排架上的风荷载,是由计算单元上的屋盖和墙面传来的。作用在柱顶以下的风荷载按均布考虑,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可按柱顶离地面高度取值;作用在柱顶以上的风荷载仍为均布的,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通常取屋盖部分平均高度取值,只考虑风荷载的水平分力,将其合力以集中水平力形式作用在排架柱顶处。

风荷载是可以变向的,因此计算排架时应考虑左风和右风两种情况。

4.排架内力分析

单层厂房排架为超静定结构,它的超静定次数等于它的跨数。由结构力学知道,等高排架不论跨数多少,由于等高排架柱顶水平位移全部相等的特点,可用比位移法更为简捷的“剪力分配法”来计算。对于不等高排架则用力法计算要比位移法简便得多。

5.排架内力组合

内力组合是将排架内力分析中各单项荷载内力计算的结果,经过综合,求出起控制作用的截面的最不利内力,以此作为柱及基础配筋计算的依据。

(1)控制截面 控制截面是指对全柱配筋起控制作用的截面,在一般变截面单阶柱中(见图2.17-5),整个上柱截面的配筋相同,而上柱底部截面Ⅰ—Ⅰ的内力比上柱其他截面大,因此Ⅰ—Ⅰ截面作为上柱控制截面;对下柱来说,整个下柱配筋亦相同,一般牛腿顶面Ⅱ—Ⅱ截面和柱底Ⅲ—Ⅲ截面的内力较大,因此作为下柱的控制截面,而且柱底截面的内力又是设计柱下基础的依据。

因此,内力组合时的控制截面应为Ⅰ—Ⅰ、Ⅱ—Ⅱ、Ⅲ—Ⅲ三个截面。

(2)荷载基本组合,见第1.1.2节。

(3)内力组合 由于吊车荷载、风荷载在同一截面上所产生的内力值不止一个,因此还须对同一种荷载组合中的内力进行选择,由于矩形、工字形截面柱为偏心受压构件,一般应考虑以下四种不利的内力组合:

1)+Mmax及相应的NV

2)-Mmax及相应的NV

3)Nmax及相应的MV

4)-Nmin及相应的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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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5 柱控制截面图

一般来说,上述四种内力组合已能满足工程上的要求,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都不是最不利的。例如,对大偏心受压构件,偏心距978-7-111-45870-8-Chapter02-1028.jpg越大(即M越大,N越小)时,截面配筋量往往较多。因此,有时M虽不是最大值,而比最大值略小,但它相应的N若减小很多,则这组内力所要求的截面配筋可能会更多。

对于双肢柱,还需组合最大的剪力Vmax及相应的MN,以供设计肢杆及腹杆之用。

(4)内力组合中的几个注意事项

1)恒载项在任何情况下都出现,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其荷载分项系数为:当其产生的结构内力对结构不利时,取1.35;当其产生的内力对结构有利时,取1.0。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其荷载分项系数:当其产生的内力对结构不利时,取1.2;当其产生的内力对结构有利时,取1.0。

2)当选择吊车水平荷载项时,该跨必须作用有吊车的竖向荷载。但选择吊车竖向荷载时,则不一定出现该吊车的水平荷载。

3)对多台吊车组合情况,吊车竖向荷载最多可考虑四台。当两台吊车参与组合时,其多台吊车折减系数为0.9;当四台吊车参与组合时,其多台吊车折减系数为0.8;吊车横向水平荷载最多可考虑两台,其多台吊车折减系数0.9。

4)风荷载作用方向有向左和向右两种情况,内力组合考虑风荷载时只能选用其中一种情况。

5)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