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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

【摘要】:作为评标基础的标底价格要按照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定额和有关取费标准制定,标底价格的最高数额受到国家批准的工程概算控制。招标单位可以在标底价格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和工程中标价格。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建设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过程

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经历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三个阶段。定额计价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利用工程建设定额计算工程造价就价格形成而言,介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之间。

(1)第一阶段,国家定价阶段。在这种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建筑产品价格实际上是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利用国家或地区所颁布的各种定额进行投资费用的预估和计算,也可以说是概预算加签证的形式。其主要特征是:

1)这种“价格”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

2)这种“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价格形式,国家是这一价格形式的决策主体。

(2)第二阶段,国家指导价阶段。这一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价格属于国家指导性价格,是在最高限价范围,国家指导下的竞争性价格。在这种价格形成过程中,国家和企业是价格的双重决策主体。其价格形成的特征是:

1)计划控制性。作为评标基础的标底价格要按照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定额和有关取费标准制定,标底价格的最高数额受到国家批准的工程概算控制。

2)国家指导性。国家工程招标管理部门对标底的价格进行审查,管理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直接监督指导大中型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和决标过程。

3)竞争性。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条件和经营状况确定投标报价,并以价格作为竞争承包工程手段。招标单位可以在标底价格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和工程中标价格。

(3)第三阶段,国家调控价阶段。与国家指导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相比,国家调控招标投标价格形成的特征是:

1)竞争形成。应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自身的物质劳动消耗、供求状况等市场因素经过竞争形成,不受国家计划调控。

2)自发波动。随着工程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工程价格经常处于上升或者下降的波动之中。

3)自发调节。通过价格的波动,自发调节着建筑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以保持工程投资与工程生产能力的平衡。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以描述为: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这一基本的计算过程如图6-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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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示意图

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示意图中可以看出,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5)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6)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式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两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和计算工程造价。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涵盖施工招标、合同管理以及竣工交付全过程,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