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华经典十二讲:物极必反

中华经典十二讲:物极必反

【摘要】:将要夺取它,必定暂且给予它。这称为“微明”。柔弱为国之利器,人主但可恭默自处,不可揭示于人。示人则致敌而招侮,将反见其不利也。这一章是讲相反相因,对立统一,物极必反之规律。物势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相反方向运动,天道循环往复,是以月满则亏,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道德经》第五十八章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可谓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之典范。

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9]

将要收敛它,必定暂且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定暂且加强它。将要废除它,必定暂且兴旺抬举它。将要夺取它,必定暂且给予它。这称为“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深渊,脱离深渊则不能为所欲为矣!柔弱为国之利器,人主但可恭默自处,不可揭示于人。示人则致敌而招侮,将反见其不利也。是之谓微明。

这一章是讲相反相因,对立统一,物极必反之规律。物势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相反方向运动,天道循环往复,是以月满则亏,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云:“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10]侯王等自称孤寡,这是自损之辞,不自损则天下不归。桀纣以天下奉一己则天下损之叛之。故自损之而人益之,自益之而人损之。

《道德经》第五十八章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11]福与祸在一定条件会产生根本性转化。《道德经》第九章云:“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12]因富贵而得意忘形,会造作很多恶事,而自取祸害。功业成就而不自我膨胀,能含藏收敛才合乎自然之道。

范蠡和文种帮助勾践复国之后,范蠡看出勾践只可以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于是下海经商,三聚天下之财,三散天下之财,通过经商而富甲天下,成了著名的陶朱公。可谓功遂身退,含藏收敛之典范。范蠡也曾劝告文种,勾践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但文种不听,以为享受富贵之日到了,结果,却被勾践所杀。可谓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之典范。

我们知道,老子所说的功遂身退,带有含藏收敛之意,并不一定是真的离开自己原来的位置而去做隐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