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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法钢筋翻样及下料细节解析

【摘要】:基础主梁与基础次梁的外伸部位,以及基础主梁端部节点内按第一种箍筋设置,如图84、图85所示。图8-4 基础主梁箍筋布置范围图8-5 基础次梁箍筋布置范围②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值。

1.基础主梁JL与基础次梁JCL的平面注写

基础主梁JL与基础次梁JCL的平面注写方式,分集中标注与原位标注两部分内容。当集中标注中的某项数值不适用于梁的某部位时,则将该数值采用原位标注,施工时,原位标注优先。

2.基础主梁JL基础次梁JCL的集中标注内容

基础主梁JL与基础次梁JCL的集中标注内容包括:基础梁编号、截面尺寸、配筋三项必注内容,以及基础梁底面标高高差(相对于筏形基础平板底面标高)一项选注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1)注写基础梁的编号,见表8⁃1。

(2)注写基础梁的截面尺寸。以b×h表示梁截面宽度与高度;当为竖向加腋梁时,用b×h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

(3)注写基础梁的配筋。

1)注写基础梁箍筋

①当采用一种箍筋间距时,注写钢筋级别、直径、间距与肢数(写在括号内)。

②当采用两种箍筋时,用“/”分隔不同箍筋,按照从基础梁两端向跨中的顺序注写。先注写第1段箍筋(在前面加注箍数),在斜线后再注写第2段箍筋(不再加注箍数)。

施工时应注意:两向基础主梁相交的柱下区域,应有一向截面较高的基础主梁按梁端箍筋贯通设置;当两向基础主梁高度相同时,任选一向基础主梁箍筋贯通设置。

基础主梁与基础次梁的外伸部位,以及基础主梁端部节点内按第一种箍筋设置,如图8⁃4、图8⁃5所示。

2)注写基础梁的底部、顶部及侧面纵向钢筋。

①以B打头,先注写梁底部贯通纵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1/3)。当跨中所注根数少于箍筋肢数时,需要在跨中加设架立筋以固定箍筋,注写时,用加号“+”将贯通纵筋与架立筋相连,架立筋注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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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4 基础主梁箍筋布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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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5 基础次梁箍筋布置范围

②以T打头,注写梁顶部贯通纵筋值。注写时用分号“;”将底部与顶部纵筋分隔开,若有个别跨与其不同,按下述第3条原位注写的规定处理。

③当梁底部或顶部贯通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④以大写字母G打头注写基础梁两侧面对称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的总配筋值(当梁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mm时,根据需要配置)。

当需要配置抗扭纵向钢筋时,梁两个侧面设置的抗扭纵向钢筋以N打头。

(4)注写基础梁底面标高高差(是指相对于筏形基础平板底面标高的高差值),该项为选注值。有高差时需将高差写入括号内(例如“高板位”与“中板位”基础梁的底面与基础平板底面标高的高差值),无高差时不注(例如“低板位”筏形基础的基础梁)。

3.基础主梁与基础次梁的原位标注规定

(1)注写梁支座的底部纵筋是指包括贯通纵筋与非贯通纵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底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连。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底部纵筋配置不同时,需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底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的一边标注配筋值。

4)当梁端(支座)区域的底部全部纵筋与集中注写过的贯通纵筋相同时,可不再重复做原位标注。

5)竖向加腋梁加腋部位钢筋,需在设置加腋的支座处以Y打头注写在括号内。

设计时应注意:当对底部一平的梁支座两边的底部非贯通纵筋采用不同配筋值时,应先按较小一边的配筋值选配相同直径的纵筋贯穿支座,再将较大一边的配筋差值选配适当直径的钢筋锚入支座,避免造成两边大部分钢筋直径不相同的不合理配置结果。

施工及预算方面应注意:当底部贯通纵筋经原位修正注写后,两种不同配置的底部贯通纵筋应在两毗邻跨中配置较小一跨的跨中连接区域连接(即配置较大一跨的底部贯通纵筋需越过其跨数终点或起点伸至毗邻跨的跨中连接区域。具体位置见标准构造详图)。

(2)注写基础梁的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相同时,可在基础梁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再原位引注。

施工时应注意:附加箍筋或(反扣)吊筋的几何尺寸应按照标准构造详图,结合其所在位置的主梁和次梁的截面尺寸确定。

(3)当基础梁外伸部位变截面高度时,在该部位原位注写b×h1/h2h1为根部截面高度,h2为尽端截面高度。

(4)注写修正内容。当在基础梁上集中标注的某项内容(如梁截面尺寸、箍筋、底部与顶部贯通纵筋或架立筋、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梁底面标高高差等)不适用于某跨或某外伸部分时,则将其修正内容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外伸部位,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当在多跨基础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注明竖向加腋,而该梁某跨根部不需要竖向加腋时,则应在该跨原位标注等截面的b×h,以修正集中标注中的加腋信息。

4.基础主梁与基础次梁的平法标注示意图(图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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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6 基础主梁与基础次梁的平法标注示意图

a)基础主梁 b)基础次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