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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襄城县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为民排忧解难,扎实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至2020年,襄城县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持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共完成1495名退役人员的补缴审核任务,建立和完善了退伍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保障了其合法权益。落实疫情期间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社保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襄城县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为民排忧解难,扎实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取得良好成效。

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2016年至2020年,襄城县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基金总支出39.2966亿元。

逐年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水平。襄城县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原有月人均19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2020年月人均22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从80元连续增至110元。

持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9%。按照《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13号)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全县受益企业数371家,受益人数1.41万人,每月为企业减轻负担149万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0.7%,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3%。

2019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精神,通过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做好襄城县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中断补缴工作。共完成1495名退役人员的补缴审核任务,建立和完善了退伍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020年,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是年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实行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落实疫情期间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社保政策措施。累计为符合条件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合计6390.1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6027.82万元、失业保险费182.08万元、工伤保险费180.25万元。为企业发放应急稳岗和普通稳岗补贴801.79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8.1万元。既稳定了岗位,促进了就业,也增强了在襄企业发展的信心。

劳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构建和谐劳务关系。2016年以来襄城县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股职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为来信来访的干部群众排忧解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襄城县劳动监察股联合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共计组织专项宣传25次,发放宣传资料4.3万余份。相继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活动、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保障了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5年来共检查用人单位739家,解决劳动者工资1494.85万元,涉及劳动者4017余人。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调解仲裁效能建设为中心,着力提升管理制度化、手段信息化、结构标准化“三化”水平,努力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016年至2020年,受理到各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71件,通过仲裁调解结案184件,裁决结案87起,通过办案直接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49.1万元,切实做到了快立案、重调解、快结案、保稳定,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共办理信访案件746件,其中县信访局和有关部门直接交办信访案件204件、回复信箱网上信访542件。

社会救助机制增强,城乡低保准逐年提高 2020年城乡低保由2015年的225元、115元分别增长28.9%、47.8%,达到290元、1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240元;失能、半失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67元、283元、170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和950。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年均发放临时救助金3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00余人次。

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2020年,累计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8处、农村幸福院25处,改扩建15所乡镇敬老院,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4家,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382张,比2015年增加3600余张。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全面落实老年人应享有的优惠政策,实施高龄津贴人脸识别申请和认证办法,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2180余万元。建设完成全县60岁以上信息数据库,为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14年以来,列入省政府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台账项目共计25个,共征收9855户、274万平方米,实物安置15715套、169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3689套。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心城区共建设1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总计184238.73平方米,共3623套,均已配租。其中:集中建设2处、126087.73平方米、2518套;小区配建10处,58151平方米。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