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襄城县革命老区发展史:教育、卫生、社保体制改革成果

襄城县革命老区发展史:教育、卫生、社保体制改革成果

【摘要】:2000年3月2日,中共襄城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促进襄城县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今后一个时期,襄城县的教育事业要继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口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深化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等各项改革。

1990年9月20日,县政府召开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全社会集资办学,全面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对有承包建筑任务的单位、公司,按其工程总额的2%交纳教育集资;企事业单位及城乡个体的各种机动车辆,按小汽车年200元、汽车年300元、小型拖拉年100元的标准缴纳教育集资;国家干部、工人、教师(含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亦工农、民办教师等)每年至少拿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教育集资,多者不限;农民集资数由各乡、村根据两年内学校楼房化的任务自定;全县个体工商户每户年缴30元至100元;私营企业业户缴100元至500元,连收两年,作为教育集资。县直、乡直单位也要从办公经费及其他事业费中出一部分集资办学。

1993年4月15日,县政府召开教育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及普及义务教育等问题。要求在已有两所职业高中的基础上,要积极筹办“县职业教育中心”,各乡镇在两年间办起乡镇“职教中心”和村“培训中心”,每年培训人员要占全乡总人口的20%以上。从1993年起,在山头店、双庙、王洛3所高中实行“双轨制”,即在校学生从二年级或三年级实行普教、职教分流。同时,对普通初、高中生毕业后参加短期培训,学到一门实用技术的,颁发结业证书和初、高中业证书。

1997年12月,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出台《襄城县农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998年暂定为每人每年500元,以后随经济和物价的变动而适时适度调整;灾民救济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对农村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16岁以下的孤儿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五保户供应标准(粮、款折合总额)原则上应相当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时,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积极开展残疾人三项康复服务(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小儿麻后遗症校治)。

2000年3月2日,中共襄城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促进襄城县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今后一个时期,襄城县的教育事业要继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口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深化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等各项改革。会议强调:经济发展的基础在教育,要实现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襄”战略,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切实落实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把教育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关心教育,共同开创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