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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完成企业改革

【摘要】:11月底,全民企业全部改革结束。次年3月,集体企业改革完毕。1989年8月,县政府出台《关于工商企业实行滚动承包的意见》。县委、县政府认为群发蔬菜批发市场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该市场已成为辐射20多个省市、带动周边上万公顷蔬菜产销的集散地,但由于场地狭小,急需征地扩建完善功能,以适应商业体制改革的需要。

1988年10月,县政府在全县国有和集体工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基础上,批转下发县体改办、县经委、县计委、县总工会《关于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意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县企业所有长期工、短期工、季节工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结合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满负荷工作法,全面实行优化组合。企业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按需定岗,因事设人,打破工人、干部界限,采取先科室、后车间、再工人的办法进行招标、考试、考核竞争,实行优胜劣汰,择优上岗。11月底,全民企业全部改革结束。次年3月,集体企业改革完毕。之后,依据省政府《关于搞活企业发展安置富余人员的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县政府协调计划、经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

1989年8月,县政府出台《关于工商企业实行滚动承包的意见》。要求凡经审计能够较好地完成前期承包指标的企业,原则上实行滚动承包,并做到“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规定承包期一般为3年至5年。至年底,全县51家县属企业,实行滚动包的占94%。当年,工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09亿元。

1991年3月,依据奖优罚劣的改革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爬档升级,争创名优活动。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的原则,确定年内限期向县级优秀企业达标的重点企业有机械厂、烟机厂、面粉厂等8家,年内限期达标的有第一造纸厂、第二造纸厂等33家。优秀企业的主要标准是完成年产值200万元以上,实现利润15万元以上,全员人均劳动生产率达到1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以上);计量达到三级标准;产品一等品率(或合格率)在90%以上;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在86%以上;有市以上优质产品或出口创汇产品。1993年县政府为推进争创名优活动深入开展,将部分支柱产业中生产经营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三鼎集团公司、烟机厂等9家企业确定为重点保护企业。1994年初,县内机械、造纸、纺织、建材、食品五大支柱产业基本形成,工业生产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1995年9月10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县经委、轻纺系统,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建立烟草机械厂、三鼎机械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企业“三改一加强”(即改革、改组、改造、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积极推进资产经营多元化,促进县域工业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

1996年5月21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自然组织县土地、城建、工商、农行、农牧、文化等部门及十里铺、库庄乡负责人,召开群发蔬菜批发市场扩建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认为群发蔬菜批发市场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该市场已成为辐射20多个省市、带动周边上万公顷蔬菜产销的集散地,但由于场地狭小(只有3.33公顷),急需征地扩建完善功能,以适应商业体制改革的需要。要求相关单位各尽其职,互相配合,于5月25日前完成11.67公顷的征地任务。

1995年9月,县政府制定《五年技术改造规划》,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利用5年时间重点发展4个优势行业,壮大13个企业;探索多种经营形式,通过转让、租赁、兼并、拍卖、重组等,促进有限资产优化配置。1996年全县成功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3家,股份制企业430余家,实现产值12亿元,利税1512万元。至2000年底,全县48家国有、县属集体企业中有45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制,1家依法实施破产。同时,分别以首峰集团、面粉专营公司、烟草机械厂、群发蔬菜批发市场等企业集团为龙头的建材、食品、机械、副食品等主导产业快速形成,从业人员69338人,工业总产值27.76亿元,比1995年增长43.8%,占工农业总产值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