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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土地改革运动成果及实施措施

【摘要】:为此,襄城县根据上级政策,决定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工作。中共襄城县委从知识分子中选拔干部100多人,从农民协会中选派积极分子400多人,自7月23日起,分三期举办了土地改革工作训练班,每期7至10天,培训班轮训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骨干人员。1949年9月下旬,中共襄城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把全县反霸复查较彻底的一、二、三区作为土地改革重点区,在土地改革重点区分类找出群众基础较好的21个自然村为重点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

新中国成立前,襄城县封建土地制度占据着统治地位。土地、牲畜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1950年,襄城县总人口为375268人,土地1377389亩。其中地主、富农的人口是31197人,占有土地439801亩。地主、富农人口仅占全县人数的8.3%,却占有全县40%的土地。地主剥削广大农民的形式主要靠地租、雇工、高利贷等。地主把土地出租给地少或无地的贫雇农耕种,每年夏、秋两季按议定租额收租。正常年份农民缴租额度占收获产量的三分之一或半数以上,如遇干旱或涝灾等自然灾害,所生产的粮食不够交租者屡见不鲜。地主还常采用更加残酷的高利贷手段进行剥削,如“本加利”“驴打滚”等多种形式。富农的剥削形式多采取雇佣佃农的形式。其生产资料全由富农占有,佃农代为耕种或管理,收入扣除投资外,一般夏粮佃农得12%,富农得88%;秋粮按佃农得2成,富农得8成进行分配。贫雇农、佃农除了承受高额的地租外,还承受着许多劳役。如帮助地主、富农拉煤磨面、挑水种菜、洗衣做饭、晒粮倒囤、修盖房屋、看家护院等。从而造成许多农民债台高筑,受尽了剥削和压迫,加之兵役、劳役繁重和水灾旱灾、虫灾等自然灾害侵袭,导致民不聊生。为此,襄城县根据上级政策,决定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襄城县土地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培训骨干,搞好试点。1949年7月,襄城县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结束后,根据中共许昌地委指示精神,中共襄城县委抽调4名干部和10多名教员,由县委书记柳特、县长赵宝秀亲自带队到二区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积累经验。中共襄城县委从知识分子中选拔干部100多人,从农民协会中选派积极分子400多人,自7月23日起,分三期举办了土地改革工作训练班,每期7至10天,培训班轮训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骨干人员。

1949年9月,中共襄城县委抽派将赴重点村开展土地改革的50名干部参加中共许昌地委召开的土地改革工作会议,主要学习土地改革的法规政策、工作步骤、方式方法等土地改革知识。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讲历史,克服忘本思想,分清敌我阶级界限,提高干部思想觉悟。二是检查反霸斗争中的工作作风,对乱打滥杀、作风不纯、立场不稳等现象进行自我检查。三是学习土地改革7项政策和具体办法,即怎样组织宣传队伍,成立贫雇农社团,改造农民协会,建党肃风整干,划分阶级成分,分配土地改革果实等。通过开展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为全县土地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改革中山区农民正组织分地

第二阶段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1949年9月下旬,中共襄城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把全县反霸复查较彻底的一、二、三区作为土地改革重点区,在土地改革重点区分类找出群众基础较好的21个自然村为重点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其他3个区继续进行反霸复查工作,为下一步土地改革创造条件。参加一、二、三区土地改革工作的有河南省青年工作委员会建团工作队20余人,许昌地区青年工作委员会建团工作队10人,襄城县土地改革训练班青年知识分子40人。一区参加土地改革干部77名,其中,区级干部6名,省、地级干部4名;二区参加土地改革干部44名,其中,区级干部3名,省、地级干部5名;三区参加土地改革干部80名,其中,区级干部3名,省、地级干部5名。县委抽出4名县委委员具体督导一、二、三区土地改革工作。

土地改革工作队入村后,先后分层次、分类型召开村党支部会、干部骨干会、农民协会会员会、共青团员会、妇女代表会、基层民兵会等,广泛宣传土地改革的工作方法和重大意义,详细讲解党对中农拥有的土地采取的完全不动的原则,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提出的“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改革基本政策,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土地改革工作解除顾虑,消除疑问,正确认识。土改开始前,农村各阶层对土地改革的认识还不尽相同。一是绝大多数贫雇农对土地改革要求迫切。他们渴望分到土地和房屋,思想活跃,行动积极,情绪高涨,但也有个别贫雇农认为在反霸斗争期间已分得了土地和房子,再进行土地改革也分不到什么新东西,对土地改革持暖昧和观望态度。二是中农起初怕自己的土地与贫雇农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平均分配自己吃了亏而有所顾虑,后来在正确理解“中间不动两头平”土地改革政策后,思想上比较稳定;另有一部分中农,本人干过一些坏事,害怕在土地改革中被批斗。三是富裕中农思想顾虑较大,明知土地改革政策是“中间不动两头平”,但不知道自己在划分阶级成分时会划到哪边。四是地主阶级则想尽各种办法抵抗土地改革工作,有的企图收买拉拢土地改革干部,造谣破坏,藏匿分散财产等。五是有的村干部中存在着作风不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现象。由于有的村干部在反霸斗争中有贪污腐化、脱离群众等行为,所以造成群众意见大,致使部分群众产生了怀疑和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村干部和土地改革工作队的工作,甚至曾经把斗争矛头指向了村干部等。

针对各阶层对土地改革工作的思想反映和各种情况,土地改革工作队入村后,首先通过访贫问苦,走访贫雇农,调查了解农村各阶级、各阶层的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组织贫雇农算账对比,查摆贫穷根源,进而发动群众,从贫雇农中发现、培养、吸纳土地改革工作积极分子。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逐步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觉悟,发展培养了一批土地改革工作积极分子和农民协会会员。土地改革工作队始终按照《河南省土地改革方案》和《许昌专区土地改革方案》要求,充分依靠贫雇农,大力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消灭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出现的无辜打人和侵犯中农利益等“左”的错误倾向,使全县土地改革工作沿着健康轨道发展。1949年11月,一、二、三区的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划分阶级成分、分配胜利果实阶段。划分阶级成分是整个土地改革的关键。因此,中共襄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土地改革工作队必须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深入广泛地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慎重地把握政策界限划分阶级成分。在划分阶级成分中,还必须吸收地主富农分子参加会议,让到会的每个人充分了解阶级成分划分的依据、规定,讲道理,摆证据。初步划分阶级成分后,有不同意见或者划错阶级成分的可以提出来,土地改革工作队根据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政策进行对照检查,对确实划错阶级成分的予以纠正。阶级成分划定后,对地主的财产实行点验、登记、查封、没收。对富农多余的财产先由村民小组讨论,农民协会集中各村民小组的意见,然后由富农自报,与农民协会意见不一致的,再进行说理斗争,核实一致后没收其多余土地和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优先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按照土地质量的优劣和离村庄距离远近搭配分配;照顾佃农分配,尽量分给原来曾租种的土地;预留部分机动土地给逃荒在外的农户。在分配前,先由全体村民选出高风亮节、大公无私的干部主持分配工作。分配中采取个人申报、公开评议、三榜定案的方法。待农民协会通过分配方案后,将土地及财产分配给各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讨论具体分配方案落实到户,对分配不公或者有违法乱纪现象的,随时发现随时纠正,力求达到公平合理。

土地改革胜利果实分配后,土地改革试点村为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农业生产上。

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历时近3个月,于11月底基本结束。12月17日至21日,中共襄城县委召开襄城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认真总结一、二、三区土地改革的试点经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全县土地改革的方法步骤。会后,中共襄城县委抽调350名干部,经过培训,组成土地改革工作队分赴四、五、六区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1950年襄城县第四区颍桥乡庆祝土地改革胜利大会

第三阶段是进行土地改革复查、颁发土地产权证。1950年1月,开展土地改革第三阶段第一步工作。中共襄城县委组织力量对已结束土地改革的区、乡、村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对多收或少收的地主富农家庭的土地进行纠正,并进行土地改革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纠正在土地改革工作中错划漏划的地主、富农成分。2月,开展第三阶段第二步工作。中共襄城县委要求各区、乡、村,以村为单位,组织力量,丈量分配土地,填写土地产权证,经县政府审核后统一颁发。1950年2月底,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全部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襄城县共没收地主和征收富农土地30余万亩,使占农村总户数62%的贫雇农分得了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等生产和生活资料。据茨沟区李树村调查统计:土地改革以前,全村有雇农4户、17口人,仅有土地6.9亩,人均0.4亩;土地改革后,土地增加到52.17亩,人均3.1亩。有贫农120户、458口人,土地756.4亩,人均1.6亩;土地改革后,土地增加至1359.3亩,人均3亩。通过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得到土地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买牲畜,添农具,扩大再生产。到1952年底,全县牲畜发展到37028头,水井发展到19670眼,灌溉面积达到3.3万亩。

分到土地和农具的襄城农民在田间劳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是襄城县历史上规模最大、效果最好、进行得最彻底的一次土地改革。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迅速发展,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开展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