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古韵新声:魏军学生论文集《古筝社会教育:得与失》(上)

古韵新声:魏军学生论文集《古筝社会教育:得与失》(上)

【摘要】:但矛盾总是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古筝社会教育大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古筝社会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诚然,这与良莠不齐的古筝社会教育从业者的素质密不可分,但同时,也与这些培训机构过低的培养目标不无关系。

伴随着目前社会上这股习筝热潮而来的是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出的各种古筝社会教育机构。而在这其中,既有专业从事古筝社会教育的各种古筝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也有同时教授钢琴、电子琴等乐器的各种艺术培训中心。这些古筝社会教育机构的存在,使得广大热爱古筝的人们可以不受专业音乐院校的限制,而自由地培养发展自己的兴趣,为古筝艺术在当代的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古筝社会教育机构的大量涌现,也给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就从正反两方面,对古筝社会教育给古筝行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古筝社会教育对古筝发展的积极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各种古筝社会教育机构的大量涌现,为古筝在当代的传播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因为全国所有有资质的院校,每年招收的古筝专业的学生非常有限。而据统计,全国目前学习古筝的人数却有500 万,如此巨大的数量差异,如果仅靠专业院校的师资力量,是远远无法满足的,应运而生的各种古筝社会教育机构填补了这个巨大的空缺,在满足广大古筝爱好者学习古筝愿望的同时,也使人们对古筝所承载的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在新世纪的弘扬与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古筝考级活动的兴起对古筝传播和普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肇始于1992年的古筝考级活动经过20 余年的发展,已经从局限于某一地区逐渐推向了全国,古筝考级人数连年倍增。据报道,2008年古筝考级人数超越传统强项小提琴,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学习古筝的热潮。古筝考级活动的兴起与壮大,打破了当年以钢琴为代表的西乐教育体制对中国青少年的影响,对中国传统艺术的普及与弘扬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古筝社会教育在为各音乐院校以及艺术学校输送优秀学生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参加古筝艺考的考生逐年增加,而有限的专业院校师资力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上这个庞大的需求,那么相当一部分艺考生考入专业院校前的古筝学习,需要在各种社会古筝教育机构中进行。根据文献[1]中的记载,在20世纪90年代,陕西地区通过教学、演出、比赛,以及考级活动,大大提高了古筝社会教育的质量,使非专业的习筝者也有了初、中、高级的层次区别,并为各专业院校输送了大量的优秀学生,有力地促进了秦筝专业教学的发展,使得古筝社会教育和专业院校教育实现了顺利接轨。以笔者所带古筝班的情况来看,经过笔者和学生们的共同努力,已经有两人考入西安音乐学院,另有两人分别考入扬州大学洛阳师范学院。目前,还有一人西安音乐学院校考已经通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失去了社会音乐教育的支撑,那么专业院校的古筝教学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总的来说,古筝社会教育的兴起与发展,为古筝艺术在当代的普及与发展发挥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弘扬与传播。但矛盾总是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古筝社会教育大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古筝社会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接下来,我们就对古筝社会教育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古筝社会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在三门峡市的古筝社会教育经验,并通过大量查阅文献,查找其他地区古筝社会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对近年来古筝社会教育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以期为古筝社会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有益借鉴。通过分析对比、归纳总结,笔者认为,近年古筝社会教育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共性问题:

(1)古筝社会教育机构教师素质良莠不齐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古筝社会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专业古筝院校兼职或全职的教师、研究生或本科生;二是各种非专业院校培养的古筝教师,其中包括短期非系统地跟随专业古筝教师学习的社会上的学生。相对而言,专业古筝教师的整体素质要高于非专业古筝教师的素质。但由于大学教育整体水平的下降,有相当多的古筝教师不熟悉古筝门派分类和各派别独特的演奏技法,并对古筝的发展缺乏应有的了解;而且知识面窄,不能有效融合古筝和与其相关的音乐知识。与此同时,有些古筝教师的责任心不强,缺乏充分的课前准备和积极的课后反思;而有些古筝教师缺乏应有的教学能力,教学方式单一,无法做到因材施教和对多媒体手段的合理利用。

(2)古筝社会教育机构教学质量普遍不高

目前,社会上很大部分的古筝教育机构教学质量普遍偏低。诚然,这与良莠不齐的古筝社会教育从业者的素质密不可分,但同时,也与这些培训机构过低的培养目标不无关系。据笔者对陕西宝鸡、渭南以及河南三门峡、卢氏、洛阳等地考察所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社会上的古筝教育机构多以培养孩子兴趣、爱好作为教学目标,以迎合家长对于孩子素质教育的需求。因此授课质量难以保证,结果就出现了手形的不规范、摇指的不科学等等问题。须知培养孩子兴趣爱好并不等于要降低授课质量,也不是说就可以得过且过糊弄家长赚钱了事。

古筝教育,无论是专业的院校教学还是业余的社会培训,从最开始的基础练习,如演奏姿势、手指触弦位置等,都要严格要求。因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古筝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密不可分,是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对初学者良好的引导方式,可以为日后全面专业素质的发展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3)古筝教材难易不合理且不成系统

虽然古筝艺术已经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但从民间以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步入音乐院校的专业化教学,也只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而古筝的社会教育更是近年来才兴起并发展壮大的。因此,这个年轻的音乐教育行业,显得尤为青涩。

令人欣喜的是,经过一代又一代筝家的努力,目前市面上已经可以看到许多比较优秀的古筝教材,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中央音乐学院袁莎编写的《袁莎古筝入门教材》《古筝演奏入门》《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大全》,李萌编写的《古筝基础教程》《古筝曲谱》,周望编写的《古筝速成演奏法》;中国音乐学院王中山主编的《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陕西秦筝学会编订的《古筝考级曲编》,因反响良好,目前已出至第四版,笔者所带古筝学生使用的即是此教材。此外,还有西安音乐学院魏军教授发表于《秦筝》以及《交响》刊物上的系列文章《浅谈筝的摇指》《谈古筝扫摇技巧》《筝演奏法教材》《筝演奏法教材(续一)》《筝演奏法教材(续二)》《筝演奏法教材(续三)》《筝演奏法教材(续完)》《关于古筝指法演奏符号的运用规范统一问题》《关于古筝指法演奏符号的运用、规范、统一问题(续)》,以及《筝演奏指法符号的规范与统一》等。

但这些古筝教材,有的过于困难,而有的又太过于简单,而且市面上的古筝教材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针对古筝考级使用的,在曲目难易程度的设置上,不合理且没有系统性。此外,这些教材也没有突出各古筝流派的风格特色。这些问题的存在非常不利于众多古筝爱好者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全面系统地进行古筝学习。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整个古筝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4)古筝考级过度商业化且曲目设置不合理

古筝考级是古筝社会教育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的出现对于普及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意义重大。但我们不愿看到的一个事实是,古筝考级己经变成一种越来越商业化的行为,全国各地的古筝考级中心及相应的各种古筝社会教育机构,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以对通过率和商业利润的追求为目标,使得当下的古筝考级异化成了一种单纯追求考试分数的功利目的和追求商业利润的经济目的相结合的社会活动。虽然古筝考级以素质教育的面目出现,但它却是以高考竞争和经济利益作为内在的驱动力。因此,古筝考级发展至今,已经背离了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初衷,反而很有可能扼杀整个社会对这一传统民族乐器的兴趣,以笔者所带学生为例,就有因家长强迫古筝考级而丧失对古筝兴趣因而退学的。

古筝考级中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考级曲目设置的不合理,图2.1 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单位古筝考级中传统曲目所占比重[2]

通过对图2.1 的分析可以发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的古筝考级曲集中,传统筝曲与新创作筝曲的数目基本相等,从曲目数量上体现不出对筝这件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之“传统”的重视;虽然各考级单位对这两种筝曲级别的认定看法迥异,但从图2.1 中我们可以看出,考级级别越高,传统筝曲所占比重越低,而彰显各种现代演奏技法的新创作筝曲所占比重却大幅增加,也就是说,目前古筝考级级别的判定是以弹奏技巧的难易为标准的。

古筝考级曲目的设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古筝社会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技术至上的不良倾向,而作为一种传统的以韵味见长的民族乐器,左手演奏的韵味所产生之意境,是无法通过具体的技巧来衡量的,只能通过考官自身的音乐素养来做出相对客观的主观评价。而据报道,有些考级中心的考官竟能同时为键盘、弦乐,以及管乐担任主考,诚可谓谬之大矣!!

古筝考级曲目如此设置已经在习筝者间造成了严重后果,培养出了一个又一个技巧娴熟但没有感情的机械弹筝人,曲停韵消,完全没有“筝味儿”,从而失去了这件乐器本身独有的神韵。

不同版本考级曲目传统曲目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