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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实行排放权交易的挑战

【摘要】:《京都议定书》中实行排放权交易制度为实现减排从而减缓气候变暖的目标提供了节约成本的方法。然而,现实中,实行排放权交易并非是顺利的,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四)南北公平问题是一个复合的博弈难题《京都议定书》只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对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规定明确的减排份额。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多寡是由技术水平及其变化等因素决定的,因此,控制及正确预测温室气体的准确排放量是困难的。

京都议定书》中实行排放权交易制度为实现减排从而减缓气候变暖的目标提供了节约成本的方法。然而,现实中,实行排放权交易并非是顺利的,将会遇到很多困难。

(一)初始排放权界定的困难

实现国际排放权交易要求在交易开始前先要分配排放配额。由于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确切预知其未来的排放水平或控制排放的成本,出于捍卫国家利益的考虑,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外交官们将力求在最坏预测的基础上争取最多的排放配额。每个国家都力争在总体排放量中争取到一个较大的份额,并由于别国所分份额多一点而感到蒙受损失。因此,利益和义务的分配是件困难的事情。

(二)增加了资产的风险

排放权是一种半永久性的产权。在产权市场运作中,产权的收益比来自这些资产本身的年度收入更有价值。也就是说,资产的本身收益只是产权的一部分,收益也远小于产权的全部收益。要想分配将来能产生上万亿美元直接价值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是件相当的难事。尤为重要的是,在国际法中,保护产权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排放权的高额价值增加了某些国家试图违约和搭便车的可能性,而违约的可能性更加重了保护产权安全的风险。

(三)技术水平的限制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多寡是由技术水平及其变化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因此,难以控制和正确预测温室气体的准确排放量。这为排放权交易增加了困难。

(四)南北公平问题是一个复合的博弈难题

《京都议定书》只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对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规定明确的减排份额。从历史的角度看,发达国家应该为目前引起温室效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负责任。然而,最终不可避免的是,发展中国家将纳入到控制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的行列中,有可能重新分配排放许可,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到排放权交易体系中。新的体系必然面临着新的南北合作问题,也就是一个新的更为复杂的博弈问题。在新建立的交易体系中,必须解决南北各方的配额分配问题,其核心是公平问题。

(五)国际气候谈判的进展缓慢增加了合作的难度

《京都议定书》从制定到执行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和较长时间的等待,而在此期间,很多因素已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当初预测的未来排放水平和排放成本均会发生变化。排放量远远超过其配额的国家,可能试图进行配额重新分配的谈判或从已达成的国际条约中退出。而新的配额分配又将影响到所有其他国家,将使国际气候合作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