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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遗迹:多样类型,数量近900处

【摘要】:地质历史变迁过程浙江省经历了漫长的地质历史,记录了许多重大地质事件,形成了类型多样、数量众多的地质遗迹。地质环境还影响了人类的文化,并因人类活动而留下了珍贵的遗迹。浙江地质遗迹资源的特点1)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到2012年,浙江省初步登录的地质遗迹近900处,分属地层、构造、岩石、矿产、古生物、地质灾害、地质地貌、水体等类别,涵盖了地质遗迹的主要类型。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地质遗迹是人类揭示地球环境演化规律的重要窗口,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成旅游景观的资源基础。

1.地质遗迹的分类

地质遗迹依其形成原因、自然属性等可以分为具有重要观赏价值和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构造形迹;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其产地;具有特殊价值的矿物、岩石及其典型产地;具有典型意义和特殊意义的地质灾害遗迹等类型。

依据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国土资发 [2010]89号),地质遗迹分为地质(体、层)剖面、地质构造、古生物、矿物与矿床、地貌景观、水体景观和环境地质遗迹景观等七大类,结合浙江省地质遗迹特点,进一步细分为类、亚类与型,如表1-1所示。

表1-1 地质遗迹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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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遗迹的评价与分级

(1)地质遗迹的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

地质遗迹的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如表1-2所示。

表1-2 地质遗迹的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

注:80~100分为I级,65~79分为II级,65分以下为III级。

(2)地质遗迹的分级及其标准

1)国家级及以上

①能为一个大区域甚至全球演化过程中,某一重大地质历史事件或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②具有国际或国内大区域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或矿床等;

③具有国际或国内典型地学意义的地质景观;

④能为国际或国内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国际或国内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2)省级

①能为区域地质历史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②有区域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和矿床等;

③在地学分区及分类上,具有代表性意义或较高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

④能为区域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区域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3)县级

①在小区域范围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矿床等;

②在小区域内具有特色的地质景观:

③能为小区域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地方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3.浙江省的地质遗迹及其保护

(1)自然地理经济社会背景

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陆域面积10.18×104km2,其中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山脉呈北东—南西走向。西南多为海拔千米以上的中低山;中部多为海拔500m以下的丘陵,40余个 “红层”盆地错落其间;东北部为沿海堆积平原。浙江省海域辽阔,海岸线总长6486km,其中大陆海岸线长2200km,面积在500m2以上岛屿达3061个。浙江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适中、雨量充沛。

浙江省下辖11个地级市,90个县 (市、区),是我国东部经济最发达、人口密度最大的省份之一。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省常住人口为5442.69万人。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77万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608.47亿元。生态省、文化大省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迫切需要加强和保护地质遗迹,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地方文化发展、科普宣传和旅游业的国际化提供资源基础。

(2)地质历史变迁过程

浙江省经历了漫长的地质历史,记录了许多重大地质事件,形成了类型多样、数量众多的地质遗迹。

1000Ma BP[1],浙东南与浙西北分属于不同的古陆,被大洋分隔。1000~900Ma BP,浙东南与浙西北拼接 (华南古板块形成)。作为拼接带,著名的江山—绍兴断裂构造带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约820Ma前,大陆裂解在浙西北留下了双峰式岩浆岩等地质记录。约750~450Ma前,浙江被海水淹没,沉积在浙西北的碳酸盐岩—页岩中保存了全国乃至全球著名的三叶虫与笔石化石序列。

大约在450Ma前,浙东南被挤压隆起为陆地。在随后的30×106年间,浙西北成为底栖动物繁盛的近陆浅海,形成了连续的地层序列,保存了奥陶纪末全球生物大灭绝时期的重要信息。约420Ma前浙西北也隆起为陆地。

约370Ma前,海水再次入侵浙江,在石英砂岩—灰岩—页岩中保存了丰富的古生物化石;形成了250Ma前的连续的地层序列,成为研究古生代末全球重大变革事件的最好地点。该时期的灰岩成为浙江大量岩溶 (喀斯特)景观的物质基础。

约240Ma前,浙江西北侧的古特提斯海关闭,华南与华北的碰撞形成了北东方向的褶皱与断裂框架。上述地层序列与构造现象为华南古板块的演化提供了重要证据。

约180Ma前延续至今,浙江进入了一个新的地质发展时期,太平洋板块的俯冲和东亚大陆边缘的裂解等事件产生了大量的断陷盆地、岩浆侵入、火山喷发和矿化等地质现象,覆盖了浙江大部分地区,突出的有:浙西北的火山构造洼地、浙中的红盆和古生物化石、浙东的碱性花岗岩、散布全省的白垩纪和古近纪火山与火山地层剖面、特殊的火山岩、非金属矿床和观赏石等,使浙江在环太平洋构造带中占有重要的科学地位。

约65Ma以来的新生代,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壳差异升降明显,地质作用塑造的地貌景观得以保存。许多地貌遗迹在地貌科学与美学上具有很高的价值,突出的是浙西北的岩溶 (喀斯特)景观、浙中的丹霞地貌和浙东南的流纹岩地貌等。此外,新生代地质遗迹还具有重要的地史价值,广泛发育于浙南及浙西北的多级夷平面、浙中等地的河流阶地以及沿海不同高度的海积海蚀地貌,均记录了地壳升降的历史。一系列地层剖面和地貌现象表明,全新世海平面升降引起了浙北平原与钱塘江河口环境的剧变。这一变化导致了浙北古人类文化层的变迁,产生了杭州湾涌潮。地质环境还影响了人类的文化,并因人类活动而留下了珍贵的遗迹。突出的有浙西南的银矿采冶遗迹、浙中及浙东的采石遗迹等。

(3)浙江地质遗迹资源的特点

1)数量众多,内容丰富

到2012年,浙江省初步登录的地质遗迹近900处,分属地层、构造、岩石、矿产、古生物、地质灾害、地质地貌、水体等类别,涵盖了地质遗迹的主要类型。其中省级以上的地质遗迹有273处,如表1-3所示。

2)科学价值高

在近900处地质遗迹中,国家级地质遗迹57处,约占6%;省级216处,约占24%;省级以下624处,约占70%。部分地质遗迹在全国乃至世界享有盛誉,如浙西北记录了古生代生命进化和华南古板块的沉积演化史,是华南及全球的著名标准地层区;全省中生代以来的岩浆侵入、火山喷发、矿化活动和生物遗存是环太平洋构造带最典型、最重要的现象区之一;新生代以来形成的各种剥蚀与堆积地貌景观在地貌学上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性的典型意义。

3)美学价值高

新生代以来的新构造运动为浙江省塑造了许多在美学与地貌科学上具有很高价值的地貌遗迹。突出的有浙西北的岩溶 (喀斯特)景观、浙中的丹霞地貌和浙东南的流纹岩地貌等。这些景观地貌是构成浙江17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风景旅游资源,展示了浙江山川海洋之雄伟、峰林峡谷之幽奇、岩溶洞穴之变幻、丹崖赤壁之神秀,使浙江省成为著名的风景之乡、旅游胜地。全新世海平面升降引起了浙北平原与钱塘江河口的环境剧变,形成了举世闻名的杭州湾涌潮。

4)地域差异明显、地理分布聚集

根据地质遗迹的成因背景结合其地理分布,浙江省可以分为5个地质遗迹区,即浙西北地层古生物与喀斯特景观遗迹区、浙北平原与古人类文化遗迹区、浙中白垩纪红盆与丹霞地貌遗迹区、浙东南中生代火山地质与火山岩地貌遗迹区和海岸岛屿地貌遗迹区。在地理分布上,形成了30多处地质遗迹集中区,为地质遗迹的重点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表1-3 浙江省级以上地质遗迹名录及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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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 《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2006—2020)》中的2004年调查与评价结果补充。

①浙西北区。浙西北区行政范围涉及建德市、富阳、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长兴县、安吉县、诸暨市、兰溪市、浦江县、常山县、开化县、湖州市区、德清县、余杭区、萧山区、绍兴县、上虞市、嵊州市、义乌市、金东区、婺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共24个县 (市),面积约2.8×104km2。浙西北区为中低山丘陵区,天目山脉和千里岗山脉展布全区,山高坡陡,河谷深切。地质构造上浙西北区主要属扬子地块,地层层序齐全,岩石类型丰富,以古生代碎屑岩和碳酸盐岩为主。

浙西北区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型齐全,地史记录完整,主要为地层古生物类、构造类、喀斯特景观等。已知地质遗迹291处,其中国家级地质遗迹26处、省级地质遗迹80处、市县级地质遗迹185处。江山—绍兴断裂带北端两侧的萧山河上、诸暨陈蔡、绍兴平水等地是研究华南晚前寒武纪地质最典型、最重要的地区之一;常山、江山一带450Ma—晚奥陶世地层序列完整连续,是全球晚寒武世和中奥陶世标准生物带发育最好的地区;长兴煤山地区发育了全球最好的上二叠统地层;石炭纪碳酸盐岩形成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形态优美,类型多样;中生代以来的火山活动、岩浆侵入以及地壳上升与流水作用形成了天目山、莫干山、龙王山、大明山、富春江小山峡等著名的山体地貌和水体景观。

主要地质遗迹集中区和已建保护区14处:

长兴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位于长兴煤山一带,面积约2.47km2,2002年建立。主要地质遗迹为全球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层型剖面、吴家坪—长兴阶界线层型剖面 (国家级),周边尚有省级地质遗迹2处 (煤山上泥盆统—石炭系剖面、葡萄山梁山组—栖霞组剖面)等。该区二叠纪至三叠纪地层对全球晚古生代地史研究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吴兴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与长兴县交界部位,面积约88km2。区内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型众多,且以岩溶、构造为特征。共有省级地质遗迹3处 (吴兴黄龙山黄龙宫、黄龙洞、吴兴王母山次苦橄玢岩与霓霞岩、长兴便山五通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10处。

安吉康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安吉康山一带,面积约130km2。主要有4处省级地质遗迹 (康山沥青煤产地、黄墅文昌组—霞乡组剖面、孝丰康山组剖面、大白地组剖面)。该区的志留纪剖面对华南早古生代古地理演化和全球志留纪末古生物演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德清莫干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德清县莫干山,以花岗岩地貌为特征;面积约81km2。为国家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莫干山花岗岩地貌),省级地质遗迹2处,(三桥埠三叶虫和笔石化石、铜官山铜矿遗址);市县级地质遗迹1处。

天目山—龙王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安吉南部章村镇—上墅镇及临安天目山一带,面积200km2。以火山岩山体及峡谷流水地貌为特征。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天目山银杏原产地);省级地质遗迹2处 (龙王山火山岩地貌、报福冰川遗迹),市县级地质遗迹9处。该区地质遗迹对研究浙西北地区新构造运动及第四纪地貌的形成、天目山地区第四纪冰川之谜具有重要意义。

临安清凉峰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临安西部昌化一带,面积约705km2,属清凉峰国家自然保护区组成部分。以喀斯特 (洞穴)地貌、鸡血石、峡谷地貌为特征。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2处 (瑞晶洞喀斯特溶洞、昌化鸡血石矿);省级地质遗迹6处 (浙西天池、湍口温泉、浙西大峡谷、马啸石长城、马啸加里东运动面、大明山花岗岩地貌);市县级地质遗迹13处。

桐庐瑶琳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桐庐市瑶琳镇,面积约45km2。区内地质遗迹以喀斯特和早古生代地层剖面为主,两者相伴产出,集科学研究、科普、游览观赏诸功能为一体。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瑶琳洞喀斯特洞穴);省级地质遗迹2处 (冷坞孤峰组剖面、冷坞龙潭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7处。

富阳章村地质遗迹集中区。本区横跨杭州、绍兴两个地级市,涉及富阳、桐庐、萧山、诸暨4个市 (区),面积约192km2。是中晚元古代地层剖面、地质构造、岩石遗迹集中分布区。区内有国家级地质遗迹4处 (富阳章村双溪坞群剖面、富阳神功运动不整合面、河上道林山钾长花岗岩和次坞辉绿岩);省级地质遗迹5处 (萧山直坞上墅组剖面、球川—萧山断裂形迹点、富阳和萧山晋宁运动不整合面、萧山桥头虹赤村组剖面、富阳骆村骆家门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3处。

诸暨陈蔡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诸暨市南部石角—陈蔡一带,面积约105km2。本区出露了大量记录江山—绍兴断裂带活动特征的构造与岩石遗迹,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4处 (芙蓉山破火山、王家宅韧性剪切带、石角超镁铁质岩、璜山石英闪长岩);省级地质遗迹2处 (陈蔡群剖面、璜山金矿);市县级地质遗迹1处。

建德灵栖洞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建德市西南部劳村镇一带,面积约60km2。本区地质遗迹以喀斯特洞穴及产于其中的生物化石为特色。共有省地质级遗迹6处 (乌龟洞洞穴生物化石、枣园建德生物群化石、灵栖洞喀斯特洞穴、劳村组剖面、黄尖组剖面、枣园-岩下寿昌组、横山组剖面)。灵栖洞具有极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及地质科学考察价值。乌龟洞是著名的 “建德人”化石产地,对研究人类进化及古环境变迁具有一定意义。

衢州灰坪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衢江区北部25km的方村镇一带,面积约60km2。以喀斯特 (天坑)为特征。区内共有省级地质遗迹1处 (灰坪喀斯特天坑);市县级地质遗迹5处。

双龙洞—六洞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和兰溪市接合部,面积约99km2。双龙洞是国家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六洞山是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喀斯特地貌 (溶洞)为特征,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2处 (金华双龙洞喀斯特地貌、兰溪六洞山喀斯特地貌);省级地质遗迹1处 (兰溪西山寺石炭系—二叠系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4处。

常山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常山县境内,面积82km2,2002年建立。有3处国家级和5处省级地质遗迹,主要为黄泥塘达瑞威尔阶全球层型剖面、晚奥陶世三衢山组生物礁及地貌景观、青石构造形迹等。该公园地质遗迹对全球奥陶纪地层和古生物演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江山新塘坞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江山市北部与常山县交界地带,面积约57km2。本区出露了大量南华纪—震旦纪—寒武纪标准剖面,地层序列保存完整,古生物化石丰富,南华纪—震旦纪—寒武纪标准剖面集中分布区,现在是华东地学科研重要基地。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3处 (大豆山寒武—奥陶系界线剖面、碓边江山阶和排碧阶界线层型剖面、新塘坞叠层石);省级地质遗迹8处:(夏坞砚瓦山组剖面、大陈杨柳岗组剖面、大陈荷塘组剖面、夏坞黄泥岗组剖面、大陈岭大陈岭组剖面、五家岭陡山沱组、灯影组剖面、石龙岗休宁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4处。其中,碓边剖面是全球江山阶和排碧阶界线层型剖面,大豆山寒武—奥陶系界线剖面是国际候选界线层型剖面,新塘坞叠层石礁是华南发育最完整的叠层石礁。

②浙北平原区。浙北平原区行政范围涉及杭州市区、宁波市区、余姚市、慈溪市、嘉兴市、湖州市区、德清县、绍兴市区、上虞市、绍兴县等共29个县 (市、区),面积约1.4×104km2。浙北平原区地形平坦,水网密布,湖泊众多,海拔高程一般为3~10m。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厚度40~300m,主要由冲海积相亚砂土、亚粘土及湖沼相富有机质粘土组成。

浙北平原区地质遗迹主要为湿地水体、古人类文化层遗址剖面、钱江涌潮和采石遗址。已知地质遗迹81处,其中国家级7处、省级18处、市县级56处。记录全新世以来地史演化的地质遗迹丰富、价值等级高。大致可以分三类:一是在全新世海平面变化过程中形成的水体 (湿地)、地貌与地层遗迹,著名的有西湖、西溪湿地、鉴湖、东钱湖等;二是从近1万年前以来的古人类文化层遗址剖面,分别属于跨湖桥、河姆渡、马家浜、良渚四大古人类文化期;三是闻名中外的钱江涌潮。此外,零星散布于平原间的丘陵亦不乏采石成景的杰作,主要有绍兴柯岩、东湖、吼山等采石遗址。

主要地质遗迹集中区2处:

杭州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杭州市中心,包括整个西湖风景名胜区,面积约120km2。本区以湖泊、湿地等水体类地质遗迹闻名于世,周边尚发育了大量珍贵的喀斯特、构造、地层类遗迹。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杭州西湖),为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省级地质遗迹9处:西溪湿地、之江组剖面、临安山字形构造、虎跑泉、宝石山棋盘格式构造、飞来峰喀斯特地貌、龙井老虎洞组剖面、留下荆山岭下奥陶纪统剖面、龙井黄龙组、船山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8处。

绍兴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绍兴柯桥—皋埠一带,由吼山、东湖、柯岩、普渡峰等景区组成,面积约90km2。区内有鉴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柯岩省级旅游度假区、环城河国家水利风景区。以古代采石遗迹为特征。共有省级地质遗迹4处:东湖古采矿遗址、柯岩古采矿遗址、吼山古采矿遗址、鉴湖;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

③浙中区。浙中区行政范围主要涉及嵊州市、新昌县、金东区、婺城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各区、江山市、龙游县、丽水市莲都区、天台县、兰溪市、缙云县,共17个县 (市、区),面积约1.6×104km2。本区是省内最大的丘陵、盆地分布区,丘岗平缓起伏,盆地开阔平坦,由河谷向两侧呈阶梯状分布。盆地内广布陆相红色碎屑岩,其周边主要为中生代火山岩系构成的低山丘陵。

浙中区已查明的地质遗迹153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35处、市县级113处。主要地质遗迹为中生代盆地及其中的丹霞地貌、古生物化石,以及著名的非金属矿床。地质遗迹的价值主要在于丹霞地貌的优美性,以及地质遗迹所蕴含的中生代断陷盆地、古生物演化、火山活动与矿化的地史价值。主要丹霞地貌景点有江山江郎山 (世界自然遗产地)、永康方岩、天台赤城山、新昌穿岩十九峰、衢州烂柯山、金华九峰山等;天台盆地是我国恐龙蛋化石主要产地,新昌王家坪硅化木化石群规模居华东地区之首;赋存于盆地内或边部的萤石、硅藻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国内占重要地位。区内已建地质公园2处。

主要地质遗迹集中区5处:

新昌国家地质公园。位于新昌县境内,面积68.76km2,2004年建立,主要地质遗迹为安溪—王家坪硅化木化石 (国家级),穿岩十九峰丹霞地貌 (省级)、倒脱靴奇石群丹霞地貌 (省级)等。

天台省级地质公园。位于浙江省天台县,2003年建立。主要保护对象为天台恐龙蛋化石、骨骼化石及产地 (国家级地质遗迹)。周边尚有6处省级地质遗迹,分别为石梁飞瀑、天台 “人字形”断陷盆地、鼻下许锥火山、百丈坑、磨石山群剖面、天台群剖面。

衢州烂柯山—湖南镇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衢州柯城区—衢江区湖南镇一带,面积约138km2。区内有烂柯山—乌溪江省级风景名胜、南宋孔氏家庙等多处旅游景点。以火山岩地貌、丹霞地貌为特征。区内共有省级地质遗迹3处:衢江湖南镇火山岩柱状节理景观、衢江烂柯山丹霞地貌、衢江叠石村火山岩叠石景观;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

龙游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龙游县北部,包括龙游石窟风景区、“龙游硅化木”化石点、“乌石寺”风景区和白佛岩风景区,面积约170km2。龙游石窟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区内地质遗迹类型丰富,涉及采石遗迹、火山岩地貌、火山构造、化石、地层等多种类型,共有省级地质遗迹4处:龙游石窟古采矿遗址、虎头山火山岩筒、中埠超基性火山岩筒、小南海衢县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7处。

永康方岩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永康市方岩镇、芝英镇,面积约54km2。方岩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区内丹霞地貌特征典型,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方岩丹霞地貌);省级地质遗迹3处:方岩组剖面、溪坦朝川组剖面、馆头组剖面;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方岩丹霞地貌包括方岩山、五峰、南岩、石鼓寮等景区,以雄奇险峻著称,是丹霞地貌特征最明显、发育最完全的区域。

④浙东南区。浙东南区行政范围涉及奉化市、宁海县、上虞市、余姚市、鄞州区、嵊州市、新昌县、象山县、衢江区、江山市、温州市、丽水市、台州市等,共35个县(市、区),面积约4.1×104km2。浙东南区是瓯江、飞云江、鳌江等众多水系的发源地,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岩浆岩类广泛分布。

浙东南区已知地质遗迹327处,其中国家级地质遗迹15处、省级地质遗迹69处、市县级地质遗迹243处,地质遗迹数量居各区之首。浙东南区是环太平洋火山带最典型的地区之一,遗留了大量丰富而珍贵的、记录中生代古太平洋板块向亚洲大陆俯冲过程的地质遗迹;形成于酸性熔岩中的地貌和水体景观奇特、优美、壮观,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缙云仙都和仙居神仙居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即是杰出代表;火山作用形成的重要矿产有举世闻名的青田叶腊石矿和苍南明矾石矿;南部的遂昌、龙泉、景宁等地,唐、宋、元、明、清采冶银矿,保留有大量的采矿遗迹,记录了中国古代先进的采冶技术。已建地质公园2处,矿山公园2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1处。

主要地质遗迹集中区10处:

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位于楠溪江—北雁荡—长屿一带,跨越乐清温岭、永嘉3县 (市),面积294.6km2,2005年建立。主要有5处国家级和6处省级地质遗迹,分别为:智仁基底涌流相火山岩、大龙湫球泡流纹岩、长屿硐天古采矿遗址、楠溪江风景河段、大龙湫瀑布和方洞火山碎屑流相火山岩、镇安火山岩柱状节理、方山火山岩台地地貌、大箬岩火山岩地貌、石桅岩火山岩地貌、枫林震旦系剖面。雁荡山白垩纪复活破火山及火山岩地貌是西太平洋中生代火山和火山岩地貌的典型与杰出代表。

临海国家地质公园。位于临海县桃渚镇,面积71.5km2,2002年建立。主要有1处国家级和3处省级地质遗迹,分别为大墈头火山岩柱状节理景观、白岩山穹状火山地貌、武坑层状流纹岩地貌、上盘恐龙化石产地。

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位于遂昌县,面积33.6km2,2005年建立。主要地质遗迹为治岭头金矿矿床遗迹和与古代银矿采冶遗迹 (国家级地质遗迹)。遂昌金矿保存了我国唐代至明代丰富的采矿与冶银遗迹,对研究我国矿业科技史具有重要意义。

温岭长屿硐天国家矿山公园。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石材矿山,至少经历了1000多年的采石活动,并延续至近代、现代仍保持了高产量的开采。长期的开采,不仅遗留了结构独特的采石遗址,还在周边形成了一个广泛运用长屿石材的、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内涵的村落群,该区域包括大量的古代矿业遗迹、历史文化古建筑、古器物、古技术、民俗民谣和民间匠人宗教文化等。长屿洞天在古代就由当地居民自发地开展了局部性的环境治理与景观利用,至少在明代已开发成为当地游览观光、宗教信仰与文化活动的风景名胜地,并在后代的开发中,矿山环境与风景名胜相互依存和谐发展,成为古代利用与治理矿山的典型范例。

缙云仙都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缙云县城北,面积约98km2。仙都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以酸性熔岩地貌为特征。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仙都火山岩地貌);省级地质遗迹3处:(靖岳沸石珍珠岩矿、马鞍山破火山口、凌虚洞火山通道);市县级地质遗迹3处。

青田山口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青田县山口镇,面积约17km2。以著名非金属矿产为特征。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1处 (山口叶腊石矿);省级地质遗迹3处:(石平川钼矿、孙坑火山洼地、太鹤山花岗岩地貌);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

温州大罗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温州以东的大罗山区,范围大致包括茶山省级森林公园、仙岩省级风景名胜区和瑶溪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约43km2。以花岗岩、火山岩地貌为特征。区内共有省级地质遗迹2处:(瓯海大罗山花岗岩地貌、瓯海仙岩火山岩地貌);市县级地质遗迹1处 (龙湾瑶溪泷峡谷)。

龙泉八宝山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龙泉市查田镇一带,面积约76km2。以元古代变质岩、构造及产于其间的金银矿为特色,共有省级地质遗迹9处:(凤阳山火山岩地貌、八宝山金银矿、溪口—骆庄韧性剪切带、黄南韧性剪切带、花桥汤源组剖面、八都群剖面、淡竹花岗闪长岩体、骆庄花岗岩体、狮子坑橄榄岩);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

景宁雪花漈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景宁县东南部雪花漈景区及其周边,面积约31km2。以瀑布、古采矿遗址为特征。区内共有省级地质遗迹2处:(雪花漈、大祭银坑洞采矿遗址);市县级地质遗迹2处:(标溪龙潭瀑布、标溪小三峡)。

文成百丈漈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文成县,包括百丈漈与飞云河国家风景名胜区,面积约100km2。主要有2处山体地貌与水体景观,分别为百丈漈瀑布 (国家级地质遗迹)和铜岭山 “十二埕”(省级地质遗迹)。

泰顺雅阳承天热矿泉地质遗迹保护区。位于泰顺雅阳,面积22.49km2,1997年建立,主要地质遗迹为含氡硅氟复合型热矿泉 (省级地质遗迹)及周边山体地貌景观。

⑤海岸岛屿区。海岸岛屿区行政范围涉及象山县、洞头县、舟山市、玉环县、宁海县、温岭市、瑞安市、平阳县、椒江区、临海市等14个县 (市),面积约3000km2。区内海岛礁石众多,主要由中生代火山碎屑岩及花岗岩构成。

海岸岛屿区已知地质遗迹43处,其中国家级地质遗迹3处、省级地质遗迹13处、市县级地质遗迹27处。丰富多彩的海蚀海积地貌遗迹是本区的主要特色,此外全新世海滩岩、燕山晚期晶洞花岗岩、火山地质遗迹亦具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主要地质遗迹集中区3处:

宁海伍山石窟国家矿山公园。主要地质遗迹为石料板材开采遗址遗迹,是隋唐以来采石遗存较为完整的矿业遗迹,在数平方千米的范围内留有14个石窟群和800余个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结构复杂、景观奇特的硐窟、石宕。留有采石的凿铮针、裁料、软桥、排水槽和古代工匠留下的文字等大量遗迹。

普陀地质遗迹集中区。由普陀区的普陀山岛、朱家尖岛和桃花岛组成,面积近228km2(含水域)。区内的普陀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和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桃花岛是省级风景名胜区。区内共有国家级地质遗迹2处:普陀山花岗岩地貌及海蚀景观、普陀桃花岛晶洞花岗岩;省级地质遗迹5处:朱家尖海蚀海积地貌、白山—月岙花岗岩地貌、百步沙、千步沙海蚀沙、潮音洞海蚀洞穴、飞沙岙海岸地貌,以奇特的花岗岩地貌和优美的海蚀海积景观闻名于世。

象山东海岸地质遗迹集中区。位于象山县东部海岸带,北起爵溪,南至花岙岛石林,总面积约342km2。以海蚀海积地貌、火山岩原生地貌为特征。区内地质遗迹资源丰富,类型众多,共有省级地质遗迹4处:象岩海岸地貌、石浦灰岩、花岙柱状节理景观、高塘珍珠岩矿;市县级地质遗迹8处,主要为一系列海滩岩。

5)人类活动增添了许多珍贵的遗迹

浙江一些地质遗迹是人类活动的结晶,如浙江古代先民开采的金属、石料等矿产遗留下了许多采矿遗迹,这为地质遗迹资源增添了丰富的文化内涵。突出的有浙西南的银矿采冶遗迹、浙中及浙东的采石遗迹等。

(4)地质遗迹的保护

保护地质遗迹对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科研科普、推进生态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地质遗产工作组,专门负责全球地质遗产保护工作,启动了世界地质公园计划,推进地质遗迹全球保护网络建设。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启动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编制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开展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

1)地质遗迹的保护内容

地质遗迹是不可再生的地质遗产,对下列地质遗迹应当予以保护:

①对追溯地质历史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层型剖面 (含副层型剖面)、生物化石组合带地层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质构造剖面和构造形迹。

②对地球演化和生物进化具有重要科学文化价值的古人类与古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微体古生物、古植物等化石与产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动遗迹。

③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岩溶、丹霞、黄土、雅丹、花岗岩奇峰、石英砂岩峰林、火山、冰川、陨石、鸣沙、海岸等奇特地质景观。

④具有特殊学科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岩石、矿物、宝玉石及其典型产地。

⑤具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或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矿泥、地下水活动痕迹以及有特殊地质意义的瀑布、湖泊、奇泉。

⑥具有科学研究意义的典型地震、地裂、塌陷、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

⑦需要保护的其他地质遗迹。

2)地质遗迹保护程度的等级

被保护的地质遗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地质遗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应实行 “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对具有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以建立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 (含国家级、省级、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段、地质遗迹保护点。

对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可以分别实施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

一级保护:对国际或国内具有极为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一级保护,非经批准不得入内。经设立一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间交往。

二级保护:对大区域范围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二级保护。经设立二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

三级保护:对具有一定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三级保护。经设立三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3)浙江省的地质遗迹保护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浙江省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至今完成了全省地质遗迹资源的概略性调查评价,建立了9处省级、国家级、世界级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 (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见表1-3)。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基础地质工作为地质遗迹保护构筑了坚实的科学基础。通过多年努力,全省完成了全部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的面积逾50%;岩石地层单位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地层、构造、矿产、地貌等专题研究不同程度地开展,并取得重要成果。这些基础地质工作大致提供了全省地质遗迹质和量的基本情况,概略阐明了地质遗迹的形成过程及其价值,成为遗迹调查与保护工作最重要的科学基础。

②地质遗迹资源家底已初步摸清。“十五”期间,全省开展了以文献检索为主要手段的全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以及有关地质公园 (地质遗迹保护区、矿山公园)申报前的综合考察工作。初步建立了全省地质遗迹数据库,总结了浙江省地质遗迹的价值特征和地理分布格局,提出了重大地质事件及相关地质遗迹的进一步调查评价方向,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明了主要对象和区域。

③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家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地质遗迹保护要求和管理框架,已经把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了管理者的职责与权力。由省国土资源厅、地方国土资源局主管,地方旅游局等单位参与的、以政府职能为主的地质遗迹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相关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正趋于完善。

④全省地质遗迹保护工作逐步推进。通过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矿山公园的申报与管理,逐步推进了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至今,全省目前已建立世界地质公园1处(雁荡山)、国家地质公园3处 (临海、常山、新昌)、国家矿山公园3处 (遂昌、宁波伍山、温岭长屿硐天)、省级地质公园4处 (天台、景宁九龙、余姚四明山、磐安大盘山)、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2处 (长兴、江山 “金钉子”)、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1处,并有多处地质遗迹列入其他管理范围的保护。全省保护面积达612.19km2。已详查地质遗迹27处,已建地质遗迹保护点20处。

尽管如此,由于规范化的保护工作起步晚,政策法规不健全,全社会保护意识薄弱,使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①保护力度亟待扩大,详查工作迫在眉睫,保护方法有待探索。

在已登录的地质遗迹中,仅有3%被作为地质遗迹受到正式保护,有8%处于不同类型的保护单位中,有21%被旅游利用并作为旅游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约71%的地质遗迹未受任何形式的保护与标示。

在273处省级以上地质遗迹中,72%未得到任何形式的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些未被正式保护及尚未发现的地质遗迹正面临工程建设、采矿和环境覆绿等人类活动的破坏。地质遗迹的赋存、保护、利用状况及其演变规律、危害因素的详查工作迫在眉睫。而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法有待从已开展的立法保护、立碑标示向隔离、整治美化等新方向探索。

②地质遗迹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至今,浙江省尚未形成各级主管部门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协调灵活、运行有序的地质遗迹管理体制。已建的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资源的实时信息更新和监控管理网络平台未建成、科学管理与决策方法有待完善。

③地质遗迹的科普宣传需进一步挖掘深度、扩大范围。

初步形成的由地学专业人员和导游人员构成的科普队伍力量还很薄弱,还未建立全面反映浙江省地质遗迹的地学科普知识系统。地质遗迹及地学知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效益未突出。地质公园的科普工作需加强,宣传范围有待扩大。

4)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的规划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推进生态省建设,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依据 《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2001—2010)》、《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2006—2010)》、《浙江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等法规、规划,浙江省于2005年编制了 《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06—2020),以有效保护地质遗迹,加快地质遗迹科普工作进程,促进浙江省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摸清地质遗迹的资源家底,逐步完善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的管理体系,促进地质遗迹保护、地学知识普及、旅游经济发展的联动,为生态浙江和文化大省建设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坚持保护优先、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协调好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做到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坚持面向省情,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面向浙江省情,围绕推动浙江省经济、资源与环境系统优化,与各地发展规划、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在和谐运作中开展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坚持面向大众、科学为本的原则。运用通俗的语言将地质遗迹的保护意义和科普知识广为传播,唤起大众参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满足大众求知解惑、寓教于乐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共同开展保护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浙江地质遗迹的特点,对全省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阶段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清缓急,量力而行,逐步平稳地推进地质遗迹的保护。

到规划期末 (2020年),基本掌握全省地质遗迹资源特征与形成过程,建立覆盖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的保护网络。形成完善的地质博物馆与较强的科普宣传队伍,提升地质遗迹科普宣传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区域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突出浙江地质遗迹资源特色的保护管理体系,地质遗迹管理机制和制度得到完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与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相融合,在生态省建设及促进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Ma BP表示1百万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