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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助推职业生涯发展

【摘要】: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将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共计40个名额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

1.大赛简介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大赛采用“创业赛事+项目企业孵化+协助项目企业落地+加速项目企业快速成长”的特有方式,将全国涌现出的优质“双创”项目和企业评选展示出来。大赛选择落地在全国优质“双创”城市,如广州、成都、临沂、长沙、海口等地举办半决赛和决赛,并针对相关城市的特点,引导参与大赛的项目和企业在举办城市落地。大赛自有资方将全力协助优质项目、企业的创投和孵化,带动项目成长、推动企业发展,帮助本次大赛评选出的优质项目和企业快速成长,并促进大赛承办地区的城乡就业,提高税收,拉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2.“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事项(以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为例)

(1)参赛对象。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务工农民、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① 团队组报名参赛条件。

a.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b.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c.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d.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e.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1年以上(含1年)务工经验的农业户口人员。

f.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6名项目。

② 企业组报名参赛条件。

a.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b.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c.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d.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1年以上(含1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e.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6名项目。

(2)竞赛方式。

大赛设四个行业赛和一个专项赛。行业赛分为“新能源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4项;专项赛即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

(3)参赛项目要求。

①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② 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 积极鼓励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的“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4)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省级初赛、行业赛和专项赛。初赛由各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行业赛分行业全国半决赛和行业全国总决赛,由举办省市行业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专项赛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全国半决赛由举办省市专项赛全国半决赛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直接组织实施。

(5)竞赛奖励。

每个行业全国半决赛将最终角逐出团队组20个,企业组20个,共计40个名额参加行业全国总决赛;对未晋级总决赛的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银翼”奖。每个行业赛全国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团队组和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其他20个项目,授予“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金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