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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革命老区实现坚强有力组织保障

【摘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6年2月2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县未来五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确定到2017年底实现71个贫困村退出,35431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小康统计监测各项指标,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党中央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佳县县委、县政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群众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佳县落地落实,各级干部的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2015年9月10日,全县召开扶贫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县乡村三级干部务必突出重点,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如期摘掉“贫困帽”,2020年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组,县四大班子、各镇(办、中心)、各部门明确1名班子成员抓扶贫,配强充实县扶贫办人员,建立县镇村三级扶贫信息监测网络,配置专职工作人员384名。11月17日,又召开全县扶贫攻坚推进会,回顾总结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查找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化。要求以人均纯收入低于2875元的标准精准识别贫困户,共精准识别贫困户21069户、贫困人口67868人。选派驻村工作队64个,进驻102个低收入村,结对帮扶贫困户1280户、1550人。

2016年2月2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全县未来五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确定到2017年底实现71个贫困村退出,35431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小康统计监测各项指标,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同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及选派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由省市县的89个部门、102支扶贫工作队、290名干部包抓102个贫困村;县级40个部门单位和各乡镇选派117名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了12个较差类村、16个党组织软弱涣散和102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

同时,夯实了县委、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主体责任,形成党委主导、政府主抓、乡镇主战、村户主干的脱贫攻坚机制。县委常委会每月、县政府常务会每半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每周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脱贫攻坚优秀后备干部库,干部提拔实行脱贫成效鉴定制度,新任职干部实行职务职级抵押制度,脱贫攻坚战以来,先后调整充实县级领导班子18人、乡镇及部门领导班子274人,其中县扶贫办领导班子6人。在基层基础配备上,大力开展基层党建“555”工程(即建强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产业带头人、道德模范等“五支队伍”;创建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社会治理“五面红旗村”;实现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党建品牌建设、乡村振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保障等“五个突破”,每获得一面“红旗”,村支部书记报酬标准每月上调500元,其他享受待遇的村干部每人每月上调300元,上调数额可重复累计;获得“红旗村”荣誉称号的村,支部书记方可参与年度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的,经组织考察可享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形成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的机制)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每年预算党建经费300万元,持续规范提升村级阵地,累计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85个,打造农村党建示范点18个;狠抓村干部“选、用、管、育”,回引81名致富能人、48名大学生回村任职,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587名,实行“一肩挑”行政村296个,占比达91.36%,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场上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组织力显著提升。在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上,选派驻村工作队102支、第一书记102人、驻村工作队员216人,配备乡镇包村干部570人、联户帮扶干部5392人到脱贫一线,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出台《佳县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佳县脱贫攻坚帮扶干部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佳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驻村工作队队员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2019年召回不合格第一书记2名、驻村工作队员2名,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3名。将2016、2017、2018三个年度375名退伍大学生全部分配到乡镇从事扶贫工作;出台《佳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鼓励激励办法》,旗帜鲜明地在脱贫攻坚一线优先提拔干部、表彰奖励优秀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每村每年提供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经考核合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每天给予生活补助40元、交通补助40元至60元不等;健全责任体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县镇村三级书记包抓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捆绑机制,由县级领导担任团长、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团长、5名脱贫、农技和畜牧指导员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团包抓乡镇,镇级领导担任队长的帮扶工作队包抓行政村,村级“四支队伍”成员任组长的帮扶工作组包抓贫困户,并分别与包抓乡镇、行政村和贫困户的脱贫责任捆绑,要求县级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所包镇村及联系户督查政策落实情况,现场督办查漏补缺工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1次进村入户了解脱贫情况和贫困户最新需求,促进脱贫政策落实;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抓落实、抓推进;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2次开展帮扶,实行网格化管理,陪奖配罚,确保任务到人、责任扛死。

在舆论宣传上,牢牢把握精准扶贫舆论导向,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宣传报道佳县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脱贫攻坚新闻1700多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刊播近300篇,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充分激发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

在考核奖惩上,从纪委、组织、扶贫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群众,查阅资料,访谈干部,有力地促进了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出台《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脱贫摘帽六条纪律》《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全面提高脱贫质量的意见》,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作风不实顽疾,2014年以来累计在脱贫一线优先提拔干部429人,树立起重德才、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18年10月15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县摘帽,解决县域整体贫困。实现农民人均纯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困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县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完成脱贫任务。三年实现27765贫困人口脱贫,99个贫困村退出、整县摘帽。其中2018年脱贫7159户19232人,退出75个贫困村;2019年脱贫2689户5852人,退出24个贫困村(含3个深度贫困村),实现全县摘帽;2020年,实现剩余在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巩固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截至2018年底,全县脱贫退出78村13746户38246人,贫困发生率为3.57%。2019年脱贫退出24村2779户5864人,占年度计划的103.2%,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98%,实现整县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