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严明党内政治纪律和规矩

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严明党内政治纪律和规矩

【摘要】:对全县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月报制度,严肃重要节假日和日常工作纪律。县纪委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6人,29个单位、33名党员干部因廉政鉴定意见问题而被取消或暂缓参与竞选、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等资格。

2013年,中共佳县县委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佳县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等文件,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活动、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纪念品,全面开展清理办公用房,深化公务用车、“吃空饷”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公款大吃大喝、违反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坚决纠正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治理公路“三乱”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政风行风问题和违规违法征地拆迁、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等问题。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认真查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与行,身体力行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全县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月报制度,严肃重要节假日和日常工作纪律

2018年2月,佳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7000余人进行监察对象摸底,实现了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县纪委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6人,29个单位、33名党员干部因廉政鉴定意见问题而被取消或暂缓参与竞选、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等资格。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6个方面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党内问责17起,问责党组织9个,问责领导干部10人。2019年,严肃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起6人。严把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关,廉政审查1528人次。